本篇文章为公众号专栏“政经哲词典”的第一期,对本专栏的介绍在本期公众号的第二篇文章。
霍布斯的寓言告诉我们,人类的历史不过是争夺权力的历史:宫廷权斗、政党竞争、大国兴衰,无不是为了权力而斗争。人对权力的追求根植于人性的欲望,因此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冲突不可能被根除。在讨论这个问题前,我们不妨考察一下何为权力。
多维权力观
当我们在日常生活语境中提到权力时,我们很容易联想到以下特征:
首先,权力具有支配性。有权力的人可以强迫他人做某事,正如韦伯对权力最经典的定义:“权力意味着行为体在一种社会关系里哪怕是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任何机会”;
其次,在日常语境中权力往往指政治权力,是某种能力或资源,与经济上的财富既相互独立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相互转化;
再次,提到行使权力的主体,我们往往会联想到古代的君王或者当今的霸权国家,权力往往以人格化的、具身化的形式出现。
但如果我们仔细考察这些“常识”,会发现权力并没有那么简单:
权力不只体现为直接支配,还体现为建构背景、塑造观念等间接支配。政治学家巴克拉克就认为,除了直接影响决策外,政治精英的权力还体现在设置政治议程的能力。通过将特定的群体和议题排除在议程之外,政治家们可以在表面的民主下操控议程以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在国际政治领域,传统理论认为国家的权力体现在迫使另一国做它不愿意的事的权力(军事实力),但苏珊·斯特兰奇却指出,在当今世界,作为霸权国家的美国更根本的力量是结构性权力:形成和决定全球各种政治经济机构,构造国与国关系框架的权力,这些权力分散在安全、生产、金融和知识等领域。这两位理论家无非是告诉我们,权力不只是在游戏中占有的资源,更是制定游戏规则的能力。
更深层次支配体现在意识形态层面。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家葛兰西提出了文化霸权概念,指出西方统治阶级的统治是强力与共识的结合。文化霸权是间接发挥作用的:从属阶级或“臣属”阶级由于所受的教育和自身在系统中所处的位置,通过统治者的眼睛来看社会。这也使得我们联想到韦伯对权威和合法性的讨论:权力通过转化为使人“自愿服从”的、被认为具有正当性的权威,得到长久的维系。
同时,权力也不仅仅是政治权力。历史社会学家迈克尔·曼在他四卷本的巨著《社会权力的来源》中将人类历史的发展的动力归结为政治权力、经济权力、意识形态权力和军事权力这四大权力的相互作用。不同时期占主导地位的权力可能各不相同,比如中世纪占主导地位的是教会的意识形态权力,在当下则是资本主义的经济权力和民族国家的政治权力交织。
如果在更高的抽象层次理解权力,我们会发现从“某个人具有的资源”的角度难以囊括权力的全貌。权力不只是一个实体,还是一种关系,正如曼所说:“社会是由社会空间里多重交叠、相互交错的权力网络构成的”。对网络型权力的典型考察来自福柯:权力不仅建立在宏观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分化上,权力还来源于底层:在生产机构、家庭、教育机构中无不充斥着各种微观权力关系。启蒙的历史是规训的历史,现代的规训权力体现为一种极端的、细致的、无孔不入的控制,规训权力伴随着规训技术,即对肉体的标准化、规范化的训戒。顺着福柯的思路,我们会发现许多分散在我们生活当中的权力,比如家庭内部的权力——父权,比如学生时代要求我们坐姿端正、作息标准;又比如说要求礼仪举止、标准发音等等等。
另外,权力的行使也并不一定是人格化的。一个最好的例子就是资本权力。资本的权力不像前资本主义时代的权力通过直接的人身依附和暴力行使,而是以货币为中介的隐性支配:资本拜物教使得人与人的关系表现为物与物的关系。物与物的关系表现为某种“自然规律”,而人则好像是自由的。“你可以自由地选择你要饿死还是被合法地剥削”——这就是资产阶级法权以自由平等之名掩盖的实质上的权力压迫和不平等。进一步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资本权力的两个面向:一方面,它是宏观的、中心化的,具身化为资本家集团的政治影响力、帝国主义国家的军事霸权等等;另一方面,它又是微观的、弥散的,体现为资本的增殖逻辑对日常生活毛细血管般的入侵,甚至使得人将自己视为资本,从而自我剥削。
权力的神话
让我们回到文章开头的寓言:既然权力无处不在,有如此多样的表现形式,我们能否将人类的历史化约为权力的历史?在这里至少可以提出两点质疑。首先是目的和手段的问题,在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中,人们追逐权力到底是因为人们生来有控制他人的欲望,还是出于无政府状态下自保的必要?如果一个人享有安全的保障和良好的生活条件,他仍然会渴望权力吗?这把我们引向文化建构的问题,即对权力的渴望到底是先天的,还是特定的政治、文化环境导致的。霍布斯式的政治现实主义者的人性公理与其说揭露了人类社会的真相,不如说展现了他们自身的预设。如果我们带上了权力即利益的有色眼睛,那我们看到的历史当然是权力的历史。但如果采取更灵活的建构主义视角,利益是行动者的自我认同和观念结构界定的,那我们似乎很难说明权力是所有人都趋之若鹜的目标。更进一步,其实霍布斯理解的权力依然停留在我们前面提到的支配性的、实体化的资源式权力,这样一种朴素的权力观不足以面对更复杂的现代社会。
公权力=恶,市场=自由?
自由主义的传统中,权力一直是令人恐惧的存在。在他们的论证中,权力似乎自然地与腐败、压迫与专制联系在一起,集中的公权力天生地站在个人自由的对立面。因此他们呼吁行政权力制衡与法治之下的良序市场。但他们忽视了一个事实:即他们信任的,代表着个人权利和平等的自由市场本身也蕴含着他们最恐惧的权力:微观而言,由于产业后备军的存在,无产者和资本家的权力必然是不平等的(“你不做有的是人做”),契约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了这种实质上的权力差异。宏观而言,资本家集团强大的经济权力能够转化为民主国家的政党政策、媒体舆论的意识形态权力与军工复合体的军事力量。当自由主义者高声控诉着政府权力对个人的压迫时,他们似乎选择性地忽视了非人格化的资本权力的统治下带来的剥削、不平等与社会危机。因此,简单的将人格化权力当作恶,满足于消极自由的下位叙事本质上是虚伪的。自由主义者要追求权力制衡,就不能忽视行政权力(人格化权力)与资本权力(非人格化权力)的制衡。
另外,以上所有的讨论都预设了这样一个观点:权力本身是恶的,是否定性的,因此是要被限制的。但在尼采和德勒兹的哲学中,我们可以看到另一种权力:主动肯定的权力。尼采的权力意志不是“追求权力的意志”,与觊觎、拿取、控制无关。这种否定的权力是人的堕落的体现,因为它依赖于既有价值。一个身体强壮的人可以抢别人钱,看似是有权力的,但他同时却是“钱”这个价值标准的奴隶。真正的权力与其相反,它是生成性的,是创造新的评价体系、新价值的肯定性力量。权力不是意志所意欲的客体,而是在意志当中意欲着的主体。权力是人的本质力量,对权力的恐惧恰恰是现代人孱弱的表现。这种肯定的权力观在一些文化中也可以见到,比如在爪哇文化中,权力就被视为一种创造性能量。
总结
权力有许多面向,既有强迫性、实体化、人格化、政治性的面向,又有建构性、关系性、弥散性、非人格化的多维面向。我们既不能忽略隐蔽的权力关系,也不能把这些不同性质的权力化约为简单的“权力”二字,而这都要求我们直面具体的权力运作,而非停留在抽象的思辨。
[参考文献]
[1]彼得·伯克:《历史学与社会理论》,第三章第十节
[2]迈克尔·曼:《社会权力的来源》第四卷,第十三章
[3]福柯:《规训与惩罚》第三部分第一章
[4]德勒兹:《尼采》,“尼采的哲学”部分
[5]牛子牛:《资本逻辑下劳动主体性的再生产——西方马克思主义资本批判理论的一个当代面向》,《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2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