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假,单位必须放?

文摘   2024-07-26 20:30   重庆  


这是上游劳动法的第325篇原创文章



01

问:单位必须放高温假吗?

上游劳动法:这是个伪命题。

问:这话怎么讲?

上游劳动法:因为,法律上,根本没有高温假这一说,也没有这样的规定。不信?你自己去翻一翻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

一句话,年休假才是假,高温假不是假。

所以,结论是:单位不存在要不要放高温假的问题。


02

问:那为啥网上都说有高温假?

上游劳动法:那是因为,2012年6月29日,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卫生部及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发布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该文件第8条规定: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 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为了方便传播,大家把这个规定说成为是高温假。但其实,文件只是规定,劳动者在室外露天作业时,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应当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40℃以下的,应当缩短室外露天作业的时间。


03

问:这里只是针对室外露天作业的情形?

上游劳动法:没错。

只是说室外露天作业的,当日最高气温达到高温天气定义的,要求你用人单位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或缩短相应工作时间。

如果是室内作业,你吹着空调吃着西瓜,即便室外温度超过40℃,你该上班还得上班呀!天选打工人,哪有那么轻易不上班的?

这就是为何我说,这是个伪命题。


近期干货

1.重庆高温假是多少天?

2.重庆市高温津贴来了,请收藏!



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及诉讼意见或建议。文中所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随时可能发生废止及变更。若以此作为诉讼的意见,本公众号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本文。若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来源。


-END-










上游劳动法
法律咨询、案件委托、企业培训,请私信DEP_2017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