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上游劳动法的第314篇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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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啥老板们都害怕开离职证明?
上游劳动法:据我观察,主要原因有二:
一、老板误以为,开了离职证明会有风险。
二、不开离职证明,就可以规避风险,员工想告老板也告不了。
问:事实真是这样吗?
上游劳动法:恰恰相反,事实是:不开离职证明,反而有风险。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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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此话怎么讲?
上游劳动法:法律上,开具离职证明,是老板的法定义务,而非权利。也就是说,只要人家离职了,你老板,就该给人家开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其实作用很大,绝非可有可无。第一,证明员工已从本单位离职,方便新单位再次聘用。第二,证明员工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资格。第三,证明个人工作经历,便于再次就业。
实务中,老板们越来越重视新员工背调,其中就要求有离职证明,否则无法办理新入职。由此可见,离职证明紧密关乎劳动者切身利益。
从成本角度看,开具离职证明其实不花钱。但从员工关系管理的角度看,老板故意不开离职证明,反而会激化劳资矛盾,逼迫劳动者去维权,比如社保、公积金投诉。那……可是一笔不小的钱钱。
因此,我的建议是:离职证明,兹事体大,不可不开。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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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些情况下,老板开离职证明呢?
上游劳动法:恕我直言,只要员工从单位离职,老板都该给人家开,无论:
一、员工本人主动辞职。
二、员工提出被迫辞职。
三、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续签。
无、单位合法/违法辞退。
总之,只要是员工离职,无论何种原因,老板都应该开离职证明,不要刻意刁难员工。事实上,这种刁难其实也没啥意义。关于老板不开离职证明怎么办?详见:老板不开离职证明,你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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