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盗卖单位财物,是盗窃还是职务侵占?

文摘   2024-05-17 23:41   重庆  

这是上游劳动法的第313篇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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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劳动法:向律师,在职期间,员工盗卖公司原材料,是构成盗窃罪还是职务侵占罪?法律上如何认定?

向廷中律师:一般情况下构成盗窃罪,目前就这种情况有职务侵占和盗窃二种不同的观点,当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法律认定上关注几个点,犯罪主体是否具有特殊身份,比如是员工身份?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还是工作上的便利?是否秘密窃取?等综合分析。本案更符合盗窃的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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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劳动法:这两个罪名有啥区别?

向廷中律师职务侵占和盗窃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盗窃罪的犯罪主体则没有特定的身份要求。

(2)犯罪行为方式不同: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因在本单位具有一定的职务所产生的方便条件,如主管、管理、经营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而盗窃罪是秘密窃取本单位财物,是利用了工作上的便利。

(3)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本单位的财物,而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财物。

(4)法律后果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相比盗窃罪要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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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劳动法:这两个罪名的立案标准分别是什么?

向廷中律师盗窃罪立案标准,根据各地区自身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有不同的标准,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是1000-3000元以上可立案,特殊情况下虽达不到立案标准,但多次盗窃(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入户盗窃、公共场所扒窃等依法也可以立案。

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根据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立案标准为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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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劳动法:除了前面提到的罪名?在职员工还可能涉及哪些罪名?

向廷中律师这个比较广泛。某一罪名的犯罪主体只要没有特殊身份要求的,在职员工均可能构成。那么就列举几个与企业经营有关的罪名:如挪用资金罪、虚开发票罪、逃税罪、侵犯商业秘密罪、非国工作人中受贿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

上游劳动法:作为刑辩律师,你参与了大量刑事案件,你能否给用人单位提提建议?如何预防这类用工风险?

向廷中律师注重企业合规管理,从企业用工制度和管理监督机制方面作好制度设计,另外企业在用工时还是注重考查员工的个人品德、性格等方面,去相关平台检索一下过往履历信息。最后企业应多进行刑事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刑事法律风险意识。清晰明确哪些些法律红线是不能触碰的。

上游劳动法:感谢向廷中律师接受我们的专访,再次感谢!


本次受访嘉宾:

向廷中律师,北京市隆安(重庆)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管委会委员、党支部书记、隆安(重庆)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律师协会普通犯罪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曾获十佳公益律师、抗疫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社会荣誉。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曾在上市公司工作多年,具有法律和企业管理双重工作背景。

向律师系多家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成功代理了诸多建设工程纠纷、股权转让纠纷、民间借贷、金融借贷纠纷等民商事案件。此外,向律师办理过大量刑事辩护(包括但不限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诈骗、传销、寻衅滋事、盗窃、行贿受贿、毒品、强奸、组织卖淫、强制猥亵、危害公共安全、敲诈勒索、涉黑涉恶等案件)及刑民交叉领域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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