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上游劳动法的第311篇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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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周,字节跳动旗下系统办公APP飞书,突然宣布裁员1000人,对此,你怎么看?
上游劳动法:还能怎么看?说明飞书感到鸭梨山大呗!
前几年行情好,扩张太快了,团队规模过大,现在要瘦身,减减肥,精简下来。另一方面,看看跑在前面的友商钉钉和企业微信,飞书的绝对用户量,还是上不来。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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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从法律角度,这次裁员,我们应该关注哪方面?
上游劳动法:重点看人家的裁员安置方案。
飞书CEO谢欣在员工内部公告中,明确表示,裁员方案有两个:一、提供补偿方案。二、提供转岗机会。
具体来讲,补偿方案大概率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即按N或N+1的标准来支付。当然,N是法定支付标准,是本分。愿意给N+1或N+2,甚至N+3的,则是情分,比如蔚来汽车裁员。
很多小伙伴都认为,协商解除的场合,单位必须提前30天通知,否则一定要给N+1。这个实在是以讹传讹。理由在于:按《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46条及第47条规定,单位并无提前通知的义务,即便没有提前通知,也不用额外支付+1的代通知金。当然,有些地方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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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提供转岗机会,也算裁员补偿方案?
上游劳动法:当然算,为啥不算?
千万别认为,裁员就一定要撵人走,就一定是解除劳动合同。从管理组织上讲,裁员,其实也意味着从核心岗位转岗到非核心岗位。这通常也意味着间接降薪。
裁员,法律上其实也是允许转岗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因此,如果单位想要裁员,除了解除合同,让员工退出岗位之外,另外一个方式就是实施转岗,通过转岗间接降薪,然后让员工进行确认。
所以,下次裁员,记得别一根筋,也可以考虑转岗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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