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是中国发病率最高的女性生殖道恶性肿瘤,同时也是妊娠期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发生率为(1.5~12)例/10万次妊娠,约占所有妊娠期恶性肿瘤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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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有1%~3%宫颈癌患者在妊娠期或产后确诊,其中一半为产前诊断,多数患者确诊时处于Ⅰ期。
虽然在妊娠期间诊断出恶性肿瘤较罕见,但高龄孕产妇比例的增加使其呈现上升趋势。
妊娠合并宫颈癌广义是指妊娠期至分娩后6~12个月内新确诊的宫颈癌,狭义是仅限定在妊娠期发现的宫颈癌。
分娩后6~12个月新确诊的宫颈癌处理原则与非妊娠期宫颈癌相同,故本文仅针对妊娠期新确诊的宫颈癌。
妊娠合并宫颈癌的临床表现与临床分期及肿瘤直径有关,常无明显特异性症状,部分患者会出现:
①阴道异常排液:阴道分泌物增多、异味、脓性或血性分泌物。
②阴道不规则流血:是妊娠合并宫颈癌患者的首发症状,占90.7%,很多时候会被误以为先兆流产或早产而延误诊断。
③病灶转移扩散邻近器官出现排尿困难、下腹痛、大便习惯改变、血尿、 血便、腰痛或下肢肿痛等症状。
④慢性贫血:主要由长期不规则阴道流血引起。
1. 妊娠改变宫颈的肉眼观及细胞学表现
妊娠期间受到激素水平变化的影响,宫颈会发生一些生理性改变,导致临床上检查时存在一定的“误诊率”。
主要表现为宫颈鳞-柱状上皮交界外移,柱状上皮暴露于阴道酸性环境,肉眼表现为“糜烂样改变”;宫颈组织血管形成增加、黏液分泌旺盛、肌纤维肥大,导致宫颈增大变软;宫颈黏膜腺体增生,侵入间质,鳞状上皮基底细胞增生,出现核分裂像,若行宫颈细胞学筛查,发现异常细胞,易被误诊为不典型增生或宫颈癌。
2. 妊娠对宫颈癌预后的影响
多数学者认为,妊娠本身并不影响宫颈癌前病变及宫颈癌的进展及预后。
既往研究发现,低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LSIL,即CIN1) 有83%产后自然消退,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HSIL,即CIN2/3) 有56%产后自然消退,且妊娠过程中没有1例进展为癌。
对于从未接受或3~5年内未再次接受宫颈癌筛查的育龄期女性,孕前或第一次产前检查时进行宫颈癌筛查十分重要。
对于孕前未行宫颈癌筛查的无症状者,建议初次产检时常规行宫颈癌筛查[包括细胞学和/或人乳头瘤病毒(HPV)检测]。
若临床上怀疑宫颈病变(如不规则阴道流血或排液),无论孕周早晚,都需要进行妇科检查,全面评估阴道及宫颈情况,按照宫颈癌筛查的“三阶梯”,完善宫颈细胞学及HPV检测,必要时行阴道镜检查+宫颈活检,如需排除浸润癌,诊断性锥切也可行。
关于具体检查内容,近期发布的《妊娠合并子宫颈癌诊治指南(2024年版)》(下文简称2024版指南)给出以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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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妊娠期宫颈癌的处理并非所有患者均需立即终止妊娠后进行治疗。
那么,哪些合并宫颈癌的孕妇可以继续妊娠,2024版指南指出:
ⅠA1期淋巴脉管间隙浸润(LVSI)阴性宫颈癌:任何孕周都可继续妊娠。
ⅠA1期LVSI阳性、ⅠA2 ~ⅠB2期:妊娠22周之前淋巴结阴性者可继续妊娠;如果淋巴结阳性,则终止妊娠。若妊娠超过22周,除ⅠB2期需要新辅助化疗外,其他患者可在密切随访下继续妊娠。
ⅠB3~ⅣB期:妊娠20周之前不推荐继续妊娠,孕周>28周者建议新辅助化疗延长孕周,孕20~28周者建议综合年龄、分期、孕周及胎儿发育情况评估。
高危病理组织类型妊娠合并宫颈癌不推荐继续妊娠,立即按照非妊娠期子宫颈癌进行治疗。
如果患者无继续妊娠的意愿,则参照非妊娠期宫颈癌处理。
ⅠA2~ⅡA2期患者可选择根治性手术:妊娠<25周直接行广泛性子宫切除术和盆腔淋巴结切除术,妊娠≥25周建议在剖宫取胎后立即进行广泛性子宫切除术和盆腔淋巴结切除术。
对于不适宜手术的早期子宫颈癌和≥ⅡB期患者,推荐同期放化疗:早期妊娠者直接放化疗;中、晚期妊娠者推荐剖宫取胎后再放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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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患者想要继续妊娠,则应在不影响患者预后并符合继续妊娠指征的前提下进行。
ⅠA1期LVSI阴性宫颈癌患者,任何孕周确诊都可以密切随访,继续妊娠至产后再处理。
对于ⅠA1期LVSI阳性、ⅠA2~ⅠB1期宫颈癌患者:如果是在妊娠22周之前,建议先行腹腔镜盆腔淋巴结切除术±腹主动脉旁淋巴结切除术;淋巴结阴性者可继续妊娠并密切随访,淋巴结阳性者立即终止妊娠,按非妊娠期宫颈癌治疗原则进行治疗。
如果在妊娠22周后确诊者,则可以密切随访、继续妊娠。
对于ⅠB2期妊娠22周前确诊者,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治疗方案:
行盆腔淋巴结切除术,淋巴结阴性者在术后进行新辅助化疗或随访;淋巴结阳性者立即终止妊娠,按非妊娠期子宫颈癌治疗原则治疗肿瘤。
先进行新辅助化疗,肿瘤降级后行盆腔淋巴结切除,淋巴结阴性者术后随访,淋巴结阳性者终止妊娠,按非妊娠期子宫颈癌治疗原则治疗。
对于ⅠB3~ⅣB期宫颈癌且在妊娠20周前确诊者,应立即终止妊娠,进行治疗。
但如果是在妊娠20周后确诊者,可以选择先新辅助化疗控制病情,继续妊娠至34周前终止妊娠并治疗。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推迟治疗者需每4~8周进行MRI检查。
推荐对妊娠合并宫颈癌者行剖宫产术;腹部切口推荐采用竖切口,子宫切口推荐子宫下段横切口,对于瘤体较大邻近子宫下段切口者可以选择子宫体部竖切口。
对于终止妊娠的时机,我国2024版指南和FIGO指南均建议:期待治疗在34周前终止妊娠为宜;如果采用新辅助化疗,则须考虑末次化疗与分娩间隔需≥3周,可以适当推迟终止妊娠时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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