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12温文:成吉思汗曾派主卜罕使宋,爲金所阻撓 ;後又遣郝和尚拔都使宋,“往返數四,以辯稱”(3)。此時宋蒙間有金爲緩衝,雙方未發生嚴重衝突。逮至窩闊台登極後,蒙古滅金已提上議事日程,蒙宋間的接觸和對抗隨之加劇。
(3)《元朝秘史(校勘本)》第 251 節,第 346 頁上欄;《元史》卷一五○《郝和尚拔都傳》,第 3553 頁。楊德華認爲,漢文史料提及 1213 年使宋渡淮三人,包括主卜罕、郝和尚拔都在内。參楊德華《蒙古與南宋的外交》,《雲南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9 年第 3 期,第 25—34 頁。
笔者按:此处存在以下几处问题。
其一,篡改史料,凭空杜撰主卜罕使宋“爲金所阻撓”。
《蒙古秘史》现存最好版本《四部丛刊》三编本(《元朝秘史:外四种》,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256页)第251节载狗儿年(1214年)使宋无果之“主卜罕”。《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亦明载“嘉定七年(1214年)
其二,曲解、篡改《蒙古与南宋的外交》一文观点。
温文既未明确论及,亦完全不明主卜罕、郝和尚拔都使宋年代均为嘉定七年甲戌狗儿年(1214)。笔者硕导
之前推文笔者已言温文曲解误解
其三,凭空杜撰主卜罕、郝和尚拔都使宋年代顺序。
郝和尚拔都《元史》本传,未载其首次使宋年代,温文“成吉思汗曾派主卜罕使宋,爲金所阻撓;後又遣郝和尚拔都使宋”,既言及《蒙古与南宋的外交》一文嘉定七年(1214)主卜罕、郝和尚拔都同时使宋之说;又篡改曲解史料或凭空杜撰郝和尚拔都使宋年代位于嘉定七年(1214)主卜罕之后,从而将主卜罕、郝和尚拔都1214年同一次使宋,篡改曲解为两人两次不同年代使宋。总之,温文凭空杜撰或作伪主卜罕、郝和尚拔都两人使宋年代顺序;并篡改《蒙古与南宋的外交》一文所言主卜罕、郝和尚拔都两人使宋年代。
其四,篡改、回避史料,回避前人研究成果,否认成吉思汗时期1227年“丁亥之变”。
温文云“此時宋蒙間有金爲緩衝,雙方未發生嚴重衝突。逮至窩闊台登極後,蒙古滅金已提上議事日程”,从而以为“此时(成吉思汗在位时期)”蒙宋“雙方未發生嚴重衝突”。“辛卯(1231年)之变”前,宋人明载1227年“丁亥之变”,宋史学界胡昭曦、
其五,篡改、回避史料,回避前人研究成果,否认成吉思汗时期“蒙古滅金”“議事日程”。温文云“此時宋蒙間有金爲緩衝,雙方未發生嚴重衝突。逮至窩闊台登極後,蒙古滅金已提上議事日程”,否定成吉思汗灭金战略计划与行动,否定假道灭金遗诏记载。《蒙古与南宋的外交》一文已引据《建炎以来朝野杂记》嘉定七年(1214年)“鞑靼王子成吉思遣来纳地请兵”,温文作者选择性失明,甚至不明“纳地请兵”文言文文意——献纳金朝境内北宋故土归南宋、约南宋出兵夹攻金朝。拙文《蒙古假道灭金战略新考》(《历史教学》2010年第8期)《成吉思汗征服南宋战略计划考》(《宋史研究论丛》第十七辑,2015年)早已系统梳理了成吉思汗在位时期假道西夏灭金、假道南宋灭金、假道吐蕃与大理灭宋“斡腹”战略计划与军事行动,直接可宣告温文通篇立论不成立。但温文作者在回避,不回避无法投稿,过不了编辑与审稿专家评审关。
温文上述五处问题,只能糊弄编辑与元史学界不熟悉南宋史料师生,宋蒙关系史、宋蒙战史专家皆能发现问题所在。
理工科论文要求结论可以重复验证;文科史学类论文应该做到论从史出,论而有据,然而,温文上述P212不足百字三语,温文回避宋史学界胡昭曦、李天鸣两个研究团体以及笔者一系列研究成果,与原始史料记载,一系列史料篡改、造假作伪与歪曲前人观点,试问符合学术规范与学术公德吗?
兹再举一例。P213 温文:在戰事不斷的情形下,蒙古再次派出使臣議和。與太宗初年遣速哥使金事相類似,太宗末年辛丑歲(1241),遣月里麻思“使宋議和”,“以通國好”。……(9)《元史》卷一二三《月里麻思傳》,第 3036—3037 頁。耶律鑄稱:“後戊戌年(1238)七月,哩密什等百人使宋,竟拘留不遣。”哩密什即月里麻思,疑年代誤。參耶律鑄《雙溪醉隱集》卷二《述實録四十韻》,第 399 頁下欄。
笔者按:“哩密什即月里麻思”“疑年代誤”均乃前人首倡。温文“哩密什即月里麻思,疑年代誤”,辛丑歲(1241)月里麻思使宋,与前人观点重叠雷同,在此不谈涉嫌抄袭,至少属学术失范、不端——涉嫌重复考证前人观点,系列论文均通篇缺乏最基本学术史梳理,完全不尊重前人已有准确成果。拙文《〈双溪醉隐集〉吴长元钞本所批校人名地名考释》(《西北民族论丛》第13辑,2016年)已言:据吴长元钞本,“哩密什”原作“里篾思”。前人多以为蒙古使臣里篾思(哩密什)当即使宋议和之“月里麻思”、[1]“月吕篾思”,[2]并以为哩密什出使时间戊戌年(1238年)当为淳祐辛丑(1241年)之误,[3]此说应当可从。
《双溪醉隐集》最好版本为
如果说温文作者16年之文篡改断句与史料、曲解史料文意、《史集》错误记载基础上凭空虚构主观推论、颠倒是非而妖魔化前人准确观点,涉嫌多处直接抄袭剽窃笔者所考奏疏年代;而《臣服或毁灭》一文没有篡改断句,没有类似《史集》错误记载为基础,直接多处凭空杜撰史料、篡改文意、曲解前人观点或回避前人观点。读者慎辨之。
[1]《元史》卷一二三《月里麻思传》,第3036页。
[2](元)戴表元:《剡源戴先生文集》卷十八《题赵考成遗事后》,四部丛刊初编本;(宋)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四二《虚斋资政赵公神道碑》,四部丛刊初编本。
[3]胡昭曦、邹重华:《宋蒙(元)关系史》,四川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