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色文字关注我们
EPC的计价方式,国外多采用固定总价,我国则在引入之后因为国情的原因,计价方式多种,本篇的案例是下浮率转化为固定总价合同在结算时出现争议的情形。
01 案例介绍
承包人(联合体)与发包人就科创中心办公用房装修项目签订了《科创中心办公用房装修项目EPC总承包合同》。
合同计价方式约定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的费率,设计费收费标准及相应的系数。其中工程费的约定为:“联合体施工图完成后,设计单位编制预算,由发包人聘任的现场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审核,经合同双方核对后的预算并按下浮率计算下浮后的金额作为工程费固定总价价款。除非招标人提出变更,否则合同价款不作调整。”
本项目完工结算时,发包人聘请的审计对结算额进行大幅度的审减,引发争议。
按照合同协议书部分约定,工程费在施工图预算经过现场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合同双方核对后按下浮率计算确定。
按照除非招标人提出变更,否则合同价款不作调整,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固定总价。
这种固定总价属于转化型的固定总价,中标后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总承包合同时并没有确定合同固定总价的金额。而是在一定条件转化后,明确固定总价金额。
提醒:此种合同,建议注意施工图出具时间、施工图预算编制时间、现场施工时间三者的关系,并在施工图预算编制后及时的按照合同约定确定固定总价金额,签订补充协议。
文字可以给我们带来更深层次的思考,您的鼓励将成为我继续走下去的动力,感谢您的认可,期待着与您进一步的交流。
● 建筑工程固定总价计价方式:从实际运用角度看建筑工程总价合同的分类及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