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工程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承包范围内包含勘察带来的风险

学术   2024-08-27 07:30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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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启动的时间,一般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三个不同的阶段进行。

2020年3月1日实施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投资主体不同,对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区分:

企业投资的项目,在可研、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任何一个阶段完成后,按照项目的建设范围、建设标准、功能要求、质量和进度要求、投资限额等进行工程总承包的发包。

政府投资的项目,则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完成后进行发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简化报批和审批程序的项目除外。
《政府投资条例》第十三条:“下列政府投资项目,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需要报批的文件和审批程序”
(1)相关规划中已经明确的项目;
(2)部分扩建、改建项目;
(3)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
(4)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项目
前款第三项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规定。

EPC工程总承包范围中包含勘察时,因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建设单位将风险转移给工程总承包单位,包括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因此,建设单位不会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勘察。工程总承包单位很少会在投标前对项目进行详细的勘察,因此,依据的文件大都是建设方提供的地勘报告,将会造成下列风险:

第一,首先是合法合规风险。如政府投资的项目承包范围内包含前期勘察工作,则有可能存在违法违规现象。

第二,影响项目报价。政府投资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投标人在投标时可以参考概算,没有概算至少也有估算,大概心里有个底。企业投资的项目,在可研完成或方案完成开始招标,工程总承包单位对项目的情况缺少了解,报价难度就大。

第三,影响对项目总造价的控制。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真正意义上是执行固定总价模式。这样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对工程总承包中标后进行设计和施工很容易就会发生造价的偏移。

如何避免和解决这个风险呢?

工程地质勘察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可行性研究勘察(选址勘察)、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三个阶段。

EPC工程总承包单位首先要注意项目投资主体下,项目在何种阶段进行发包。如果是企业投资的项目,可研阶段发包时,要在报价前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的地质条件,了解项目建设的性质,查明建筑场地历史不良地质出现的现象和原因、分布范围。在没办法进行勘察的情况下,至少进行一次现场的踏勘,初步了解情况。在项目报价时允许的情况下,标注报价基于的条件,或者考虑地质条件下进行价格和风险方面的评估。

其次,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争取对地质条件的变化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争取地质发生变化时办理变更签证。

最后,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的地质问题,及时的保留证据,针对客观出现的情况进行谈判,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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