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时说走就走,工作交接全然不顾,最后输了官司要赔50000元傻了眼。重庆的李某某,在2020年与科技公司签下三年劳动合同搞研发,本是前景大好。可谁能想到,2022年他突然辞职,招呼都不打一声就溜之大吉,工作交接?不存在的!
公司这下惨了,紧急启动备用方案,又是招人又是委托设计,可还是延误了进度,对第三方违约,损失惨重。公司仲裁无果后诉至法院,一审、二审李某某均败诉,被判赔 50000元。
为啥?很简单,因为他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未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就离岗,还拒不交接,这不是明摆着坑公司嘛。
说走就走看似很潇洒,但是离职可真不是头脑一热的事儿。公司有规定,合同有约定,交接工作是你的义务。你以为拍拍屁股走人很潇洒?错!只要公司能拿出证据,证明因为你的不辞而别遭受损失,那赔偿可就找上门了。想走得漂亮,就得按流程来,交接清楚,好聚好散。否则,不仅要掏钱赔偿,还在行业里落个坏名声,以后的路可就难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