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家去找工作,竞业协议成为众多公司入职流程中的 “标配”,不少人稀里糊涂就签了。等离职时才发现,这东西就像紧箍咒,会限制你的就业选择。让你不能轻易进入与原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这或许会让你错过一些高薪或者更有发展空间的工作机会,把人折腾得够呛!
那么,员工可以拒绝签署竞业协议吗?答案是视情况而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竞业协议主要针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如果您不属于此类范畴,是有权拒绝签署的。例如,普通的行政后勤岗位,其工作内容不涉及公司核心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强制要求签署竞业协议则缺乏法律依据。
同时,竞业协议并非不可挑战,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它可能被判定无效。
如果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超过两年,超出部分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这是对员工劳动权利的合理保护。
此外,如果公司未按照约定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有权请求解除竞业协议。这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员工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前提是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再者,如果公司所主张保护的商业秘密因自身原因或其他合法公开途径已不再具有秘密性,竞业协议也将失去效力。
所以大家面试时,面对竞业协议,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了解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别轻易就被公司给忽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