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生员离岗上厕所被辞,冤不冤?重庆有个救生员小陈,在游泳馆上班,因为值岗时上厕所被拍到不在岗,就被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把他给 “炒” 了,小陈不服,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除,就要公司赔 5 万,结果法院判他败诉。这里面的关键可不是上厕所本身,而是离岗上厕所没找人替岗!
大家都明白,有些岗位特殊,像救生员,那可是关乎人命的活儿。游泳馆的规章制度大概率也强调了不能擅自离岗,就算是上厕所这种生理需求,也得先找好替岗的人,不然泳池里万一出点啥事,谁来负责?这就好比火车司机不能随便离岗,得有交接才能去处理个人事务。
从法律上讲,公司都有自主制定规章制度的权利,只要这制度合理合法且员工知晓,就是有效的。小陈既然知道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单位规定,还擅自离岗,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就是合理合法的。这就给打工人提了个醒,在特殊岗位工作,一定要清楚规则底线,别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