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马路是怎样规划兴建的 || 冯沛祖

文摘   2024-11-02 08:30   加拿大  


一、现代都市的规划与建设



1918年,广州开始拆城墙筑马路,当时对辟建马路并没有总体的规划。即在1921年工务局成立之前,广州城市道路建设未曾有过总体规划。拆除城墙在墙基上修筑马路,这相对固定;但在旧城区内扩展街巷辟建马路,并无在事前确定马路路线,而且路宽还随意修改。

1921年2月15日广州市政厅成立,市政公所改为市政厅,标志着广州正式建市。早年留学英美,曾任中山县政府建设局长的程天固(1889—1974)出任广州市工务局局长。

工务局是主管城市建设的职能部门,由原市政公所工程科扩充而成,主责城市规划、交通设计、兴修道路等工作。工务局的设立,实现了近代广州最初的建筑施工管理,市政工程开始有计划地进行建设。市行政委员会议决分期开辟道路的计划。

程天固对建设新城市有研究,曾将美国三藩市的宪章翻译出来登在报上,让中国人认识新式市政规划。

他首任广州市工务局局长,主要工作是开辟城内各支线马路并着手开辟西关各马路。城内支线费用由当时筹办的电车公司所缴纳专利款100万元拨充。西关辟路费用则由沿路铺户业主摊派。

民国时期市政工程施工是实行公开招标、投标的(最早招标工程是1915年5月5日开投的大沙头西端第一段道路)。招标工程开投前,工务局先制订招标工程章程,发出开投布告,投标单位报送呈承筑章程,中标单位签订合约,施工期间由工务局派员监理,进行竣工验收。

因拆城开路,当时广州城中到处堆着土坡泥山,瓦砾砂石,道路阻塞。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浆四溢,人们怨声载道。

程天固首先要清理余泥瓦砾,他召集拆城的承建商商议,签订合同,限期将余泥全部清理。腾出的地面,待城建人员对新马路规划划定之后,将路基两旁的土地变卖,或由承担拆城的商人承领,作为今后清余泥的收入。商人们了解地价,乐意遵命,自然都想方设法去干,不出数月,全城余泥清理干净,砖石用来修马路。全城环境大变,宽敞明亮起来,空气也清新多了,抱怨声随之逐渐平息下来。

拆城筑路工作顺利进行,交通逐渐繁忙,不断有车辆肇事,由此出现了交警。

民国年间,广州附近各乡盗匪出没频繁。未拆城前,尚有城门城墙的阻隔;拆城筑路后,盗匪越加猖獗。警察厅利用拆城筑路所剩余的方形边角地,建筑小屋,小屋上筑小望楼以监视盗匪,内置办公桌、电话、记事簿、考勤簿及文具。小屋外面涂红色以便市民辨认,俗称“红屋”,成了最早的“治安亭”。


广九车站附近的新建马路白云路(1924年)


在制定市政建设计划时,程天固发现不能直接借鉴美国的经验。若按美国顾问莫非提出的办法,那就得先把许多历史用地都夷为平地。广州是历史悠久的老城,公私建筑并非政府想拆就能拆的。况且应该保留有历史价值的文物建筑,不能什么都拆。

拆屋建路,无可避免会受到阻力,有时无法协调,市政当局就只能求通,不能强求直。今天广州市不少马路又短又弯,是当年的“遗痕”。

为了合理规划和建筑,程天固仿效西方国家做法,于民国十一年(1922)成立了广州市审美委员会,负责审定涉及市容美感的公共建筑设计。这被视为广州市最初的城市建筑物设计机构。

1922年爆发“六一六事件”,程天固去职赴香港。1923年1月,正式辞去工务局长职。这时候,拆城墙以城基辟建马路的工作已经完成。拆除了旧城墙约6.5英里。市内平濠筑路,拆除房屋3000栋,建起了16英里长的水泥、柏油马路,主要街道拓宽(包括人行道)了2.4米4.6米。古老的广州城呈现出现代城市的雏形。

1926年,计划全市道路尽铺沥青,并实施第一批10条街道铺筑沥青路。

民国十七年(1928),广州公布《确定本市马路第一期路线》,确定路线共22条;《确定全市马路第二期路线》,又确定路线20条。

1928年,广州制定养路设施计划,如将马路划分区域,分派工程队驻区负责修理;用碎白石铺筑砂石路面,用沥青铺盖交通繁忙的砂石路,用沥青混合土加铺严重破烂的三合土路面,等等。两年后,又提出改良养路方法,拟对全市马路改用沥青铺盖路面。1934年后,改良了一些道路的路面结构,如龙津路、光复路、中华北路等路加铺了沥青,西村路则改铺了混凝土路面等。

民国十七年(1928)之前,城市规划与市政建设、建筑工程、房地产等先后由市政公所、工务局统管。1928年12月,广州市城市设计委员会成立,掌管全市规划设计事务,对城市规划和建设,逐步加强管理;具体拟订城市改造的全面计划,划分全市功能分区,拟定市内外重要交通路线,规划河道改良、码头设置、建筑工程、园林绿化、重要建筑物图式等,是广州有史以来第一个专门负责城市规划工作的机构。

民国十八年(1929),广州市政府公布的《广州政府施政计划书》,提出修筑河南北堤岸的计划,其中河北填筑海珠新堤,东起天字码头,西至西濠口,拟将原位于江中的海珠岛划入珠江北岸,使弧形岸线变成直线;河南新堤由内港至士敏土厂一带。



惠爱路


据民国二十三年(1934)《广州指南》记载:

1929年8月间.市行政会议议决确定市区马路为61线,共长241700余呎,又确定郊外马路东南西北区为25线,共长559500呎,各分三期兴筑。

自此之后,市内外各马路依次规划,陆续兴筑。先筑成第一期之三十二条马路,次筑成第二期之二十条马路。第三期之马路有部分因地处繁盛地段而提前兴筑。到1933年有部分在辟建中。郊外马路亦巳摘要规划开筑。

1930年2月,程天固再次出任广州工务局局长,兼广州市城市设计委员会主席。他认定,建设城市要有个交通网的概念。

广州市大小街巷不下千条,纵横交错,宽狭不一。在哪儿辟建马路,长度、宽度多少,都应该有事前的规划,不能“辄随意所至,路线可以临时更改,开筑可以先后倒置,弄至路线参差,断续曲折、市民惶惑,罔所适从”。

程天固于是制定规划。当年(1930),工务局编订了《广州工务实施计划》(程天固编著。亦有写作《工务之实施计划》、《广州工务之实施计划》、《广州市工务之实施计划》等),首次制订道路建设规划,比民国十八年(1929)的《广州政府施政计划书》更全面而详尽。分道路建设与分区计划、内港建设、公共建筑物之建筑、园林及公共娱乐设备四大类。

在道路建设与分区计划中,《广州工务实施计划》基本确定了广州市道路系统架构;内街整理作为道路建设的组成部分,制订了辟宽内街的原则和计划,调高路面标高,以利排水、交通。

《广州工务实施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广州市区范围与界线。

分三种区域:警区(66.20平方里),权宜区域(170.37平方里)、拟定区域(537.03平方里)。民国二十三年(1934)《广州指南》称:“广州市原有区域,只以警界为限,后因人口日增.拓之为权宜区域,后更拓之为拟定区域。”

2、城市功能分区。

旧市区(即警区)为混合区,保留行政中心。原有工厂迁出,逐步将旧城区改造为纯粹的商业区。

警区之外为新区,其东北部多山(指白云山),宜作林场、游乐及别墅建设。

城区西部的羊牯沙、增埗一带规划成工业区及平民住宅区。东面已辟作住宅区的马棚岗、竹丝岗等以东的地段规划为市区发展保留地段。西南面的石围塘、花地等地为工业区,并就近兴建工人住宅区。

3、发展河南计划。

规划河南为港口,商业住宅和新的行政区,并建有百尺宽的大桥连接河北和河南。

4、道桥建设与内河堤岸建设。

规划市区郊区共建马路96条,其中市区61条,郊区35条。长约56万尺。路面宽为15米以内。郊区公路如小北至姑嫂坟、云泉仙馆至沙河庄、蟹山至鱼珠、三元里至斌华桥、广番花公路、银牛尾公路等等。路宽虽仅为6、7、9、18米不等,但已构筑了城乡交通,活跃了经济。道路建设既考虑了市区商业发展的需要,又兼顾了市郊和工业区交通以及出入本市通道,道路布局大体呈棋盘形。


太平南路(1924年)


计划建设省河铁桥三座。同时将河南洲头咀一带开辟为广州内港,建立码头货仓。修筑河南、河北沿江堤岸,在河北填筑海珠新堤,使弧形堤岸变成直线,将海珠岛划入珠江北岸。

组织实施时,改造了一批木桥、石桥为混凝土桥,改良了市内部分路面,计有166.53万平方米。沿江堤岸北侧的修筑也较快落实,开始修建。

1931年6月,程天固任广州市市长,仍兼工务局长。

上任市长后不久,即提出《繁荣广州经济计划》(又称《中心建设计划》),推行“三化二发”政纲,即电力化、水利化、交通化和发展黄埔港口和发展琼崖(海南)资源。还致力改良警政,革新税制。

同年10月,广州市设计委员会成立,主管城市规划设计。

程天固起草了《广州市城市设计概要草案》,这是广州建市以来第一部正规的由政府组织编制的城市规划设计文件,是中国最早的城市规划章程。在这之前,没有正式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1932年3月,程天固辞去广州市长职,改任广东省建设厅厅长。6月,卸职寓居香港。程天固两任工务局长、一任市长,为广州现代市政建设的开拓者之一。成就显著,功不可没。

刘纪文(1890—1957)继程天固出任广州市市长(1932年3月至1936年8月),亦为广州市政建设开拓者之一。主持广州市政建设工作,制订全市道路系统和交通规划,修筑广州港堤码头,兴建工业企业,对发展广州市内交通、航运和繁荣工商业成效显著。他任市长期间编成的《广州市经界图》为目前广州现存的一份最大最详细的地域经界图。

民国二十一年(1932)8月,广州市政府公布《广州市城市设计概要草案》,后来又颁布了续本(可惜未能全面实施)。其《序言》明确指出:

“本市兴办市政,由来已久,惟尚未及将市区以内之市政设施做一统筹之计划,往往只切中一时的需要,而造成局部之发达。循至近日,本市人口日渐增加,交通愈形拥挤。又因道路线未及全部确定之故,以至市内发达繁荣之部,偏重一隅。是以地价日益增大,生活愈见艰苦。今为急谋挽救之计,极宜将全市区域以内做成一整个之计划,度可将一切道路、路线确定齐全、分区计划,按步实施。夫如是而后市区之全部土地,可以平均发展,将来可更负交通之发达速度,将市区人口之分配范围扩大,则以后市民之生计将增加舒适不少矣。”

《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1、确定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的范围。仍以民国十二年(1923)工务局所划定的,分警区、权宜区域、拟定区域三种。

2、将全市地域划分为工业、住宅、商业、混合四个区域。

工业区分布在临江一带,如西村,石围塘东南部等地。原有的商业区在旧城区内。

新建商业区主要分布于黄沙铁路以东、河南西北部、东山以东等地。

住宅区分为两种,一是风景优美的住宅区,主要分布于河南中、北部一带,以及东山迤东地区、白云山至飞鹅岭的东南麓等处。工人住宅区主要分布于与工业区毗邻的地方。旧城区为混合区。

3、规划建立的市区道路。

分两种,一为直达干线,二为环形干线,围绕旧城开辟环市马路。所建道路宽度依不同区域而定。

4、计划建设两座铁桥,以接通粤汉、广三铁路。

将现有黄沙火车站建成货站,新火车站设于西村省立一中(今广雅中学)东南,民用飞机场拟定河南琶洲塔迤东或西北角牛角围以北地区。

5、新建水厂、电厂,都位于市区西北部。

6、规划黄埔为外港,白鹅潭为内港。

对码头停泊进行治理,规定石围塘至下芳村一带的码头停泊开往上海、厦门的轮船。黄沙一带停泊港澳开来的轮船。沙面至大沙头一带不宜多泊船,以防阻碍交通,影响风景。

此外,还有人口增值规划、公园地点规划、市郊公路规划、排水渠规划及公用事业地点选择等内容。


新建马路边的建筑


民国二十二年(1933),市设计委员会根据市区发展拓大的状况,制定了《广州市道路系统图》(亦有写作《广州市区道路系统图》。误),经市行政会议确定,于当年11月向全市公布。

该《系统图》增加的线路与原定的96线计划调整一致,协调各线道路连接及与环形干线的联结,并补充续辟58线(市区26线,市郊32线),以平衡市区的发展;并大面积铺沥青路面(达32.5万平方米)。

该《系统图》初步确定广州旧市区道路为大小方格网状,即城市道路系统形式为棋盘式。规划河南刘王殿附近为新市区中心,其南北干道为子午线,东西干线用以联结粤汉铁路与黄埔路的交通。环形干线用以联络市区各纵横干道及河北、河南、芳村、大坦沙一带。外绕环线的网络系统,成为广州市道路网络的雏型。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广州指南》称:“二十年十一月.并公布市区道路系统图。此后全市道路之建设,便有准绳,而市民建筑房屋,亦可免重行拆让之苦.盖长远彻底之计划也。”又称:“近市政府以马路工作进行贵有整个计划,乃由设计委员会计划全市市区道路系统及公共住宅园林工业各区分区办法,历数月之调查,计绘成《道路系统图》公布周知,以后不再变更。”书中附有《广州市道路系统图》与《广州市续辟马路路线图》。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广州市政府成立“辟路审定委员会”(一说成立于1933年),重新审定核准辟路规划,以后继续辟建了花塔路(六榕路)、东皋大道、石牌公路、迎宾路、原道路、光孚路等马路。这期间还改良了一些道路的路面结构,如龙津路、光复中、中华北路、东华路、南华路等加铺了沥青,越秀北路、广大路、中山公路等改铺了砂石路面,西村路(今流花路)则改铺了混凝土路面。同年(1934),成立地籍图册编订处,编制广州市地籍图。

民国二十六年(1937)5月,广州土地局改名广州地政局,同年6月,广州市设计委员会改组为广州市政府设计委员会。

民国时期,市工务局先后制定了《暂行缩宽街道规则》、《人行路取缔规则》、《清理濠涌章程》等管理规章。



二、道路建筑、改良、修缮与绿化



在1921年设立工务局专管市政建设之前,广州城修筑的道路全是泥路或红石(红砂岩)砖碎花砂路,雨天泥泞难行,晴天风起尘扬。而且开辟马路多是根据一时之需,并无规划,杂乱无章。

1919年以前,所辟建道路宽度多为80尺,最宽者15.25米,总长度为1.2万米。

工务局设立后,改良马路路面结构,将泥路改为花砂路面。修筑混凝土路,从初期手工操作发展到半机械化生产。于1921年用三合土首筑太平路(今人民南路),用白石维修惠爱路(今中山路)、吉祥路等。在砂石路面上涂扫沥青为沥青路。又加宽路面,在白云路上兴建带试验性的有分隔带的复式道路。

在许多商业街区如上下九路、太平路、惠爱路、中华路等路两旁,兴建跨越于人行道之上的 “骑楼”,成为广州道路建设中的特色。

1923年,工务局进行筑路材料实地实验。

第一方案为石灰、黄泥各一成,粗沙两成,白碎石六成,用水和透,筑4寸厚路面。一周后,路干至八成,用碾磙压实,湿水淋透,再碾,过7天后通车。

第二方案用料一样,不用水和,用干料匀,铺路程序也一样,但再碾后5天通车。

第三方案较复杂,筛出石碎铺路底,再铺2寸厚的白石。碾磙压实后,用匀和的泥、沙各一份铺路面,再碾实,随即通车。

第四方案,用筛出的石碎铺路底,再铺旧泥,上铺白石碎二寸,用碾磙压实,再用匀和的泥和沙铺路面,再碾实然后通车。

经过试验,第一、第二方案优良,但费时;第三方案工易料简,但泥沙不能黏结石碎,通车不久即自行松散;第四方案工料简便,节省时间,成绩优良。

通过以上实验,广州筑路采用了第四方案。

1925年以后,用沥青铺路。

民国十五年(1926),计划全市道路尽铺沥青,并实施第一批10条马路铺筑沥青路。

民国十七年(1928),制定养路设施计划,将马路划分区域,分派工程队驻区负责修理;用碎白石铺筑砂石路面,用沥青铺盖交通繁忙的砂石路,用沥青混合土加铺严重破烂的三合土路面。

两年后(1930),又提出改良养路方法,拟对全市马路改用沥青铺盖路面。

1931年,住宅区道路相继建设和发展,并改造了路面结构,大面积铺盖沥青,已铺沥青路面达32.5万平方米。当时有养路工人250余名,从事道路的小修小补工程。


1927年扩建的小北路


1935年,建凤凰岗至南石头(今工业大道)、西湾路等马路。同时,龙津路、光复路、中华北路、东华路、南华路等路铺设沥青。

工务局设立后,还对部分道路进行了绿化。

民国以前,官署衙门前的道路旁,一般栽有路树。

民国十一年(1922)在维新路(今广州起义路)两旁种植行道树,主要品种为石栗,还有红花楹、大叶榕、细叶榕。

民国二十年(1931),广州市政府拨款3万元,种植郊外行道树,其中鱼珠公路种水松,六二三路、小北路、仓边路等的红花楹改种榕树和石栗。

民国二十一年(1932),在越华路、广仁路、广大路、教育路、法政路、越秀路、六二三路、多宝路、应元路、吉祥路、惠福路、百子路(今中山二路)、长堤路等处种植行道树。是年,市政府通过工务局《路树保护规划》,立例加强道树保护。至民国二十三年(1934),全市行道树有万余株,品种有石栗、大叶榕、细叶榕、有加利(大叶桉)、银桦、楹、紫荆、黄槐、金合欢、梧桐、相思、秋枫、红豆、木棉、阴香等。

由于台风袭击和人为破坏,至1949年建国前夕时,仅存5200余株。

民国前,官署衙门、书院的庭院有些绿化,有少数乔木,置石及点缀的落地花坛。民国期间,单位绿化仍很少,仅作为装点,绿化得比较好的有中山大学、广雅书院、岭南大学、中山图书馆等。所谓园林酒家、茶楼,多是在“天井”种些树木,垒点石山,窗台、几案摆花。

 

清末民初,广州城区已出现路灯。1929年,随着新辟马路的增加,旧式路灯逐渐被新式路灯所替代。首先在西关上九路、下九路改装了新式路灯,增加了瓦数。每盏为150瓦,十字路口处为300瓦。路灯相距约30.5米。1937年,市府又从欧美购置新式路灯。1938年10月广州沦陷前,市内有路灯12000多盏。至1945年9月抗战胜利后,仅剩约4900盏,且大多残缺不全。

1938年10月,日军侵占广州,此后道路建设、道路维护均停顿,只是在日军需要使用时,才在指定的路段进行修补。沦陷时期,广州市的道路受损坏状况极为严重。1945年8月抗战胜利。过了一年多,据1946年11月统计,当时已修补的道路面积约32.3万平方米,而尚需修补的却达67万平方米。工务局经费短缺,由市商会组织市民集资协助政府修路。据民国三十七年(1948)3月26日《市民协助政府修路委员会报告书》称:“市政府拨付修路补助费50亿元,征收马路费5.63亿元,支出各种第一期工程费50.64亿元。另第二期工程费预算64.83亿元,其中政府负担26.26亿元,民众负担38.57亿元。”内战连年,时局动荡,广州经济凋敝,道路建设难以为继,无法进行。

 



三、街巷整治



清代以前,广州城中街巷,除主干道外,其余的都很狭窄。一般只有两三米(据1989年9月《广州市越秀区地名录》记载,当时区内街巷平均宽度为4.5米)。

清末民初时,广州只有从西濠至东堤江岸为砌石条马路,其余基本上是石泥混铺路面的内街窄巷。

横街窄巷没有街灯,由于治安不好,街口都筑起街闸,入夜就关闸断路,不准通行。天明才开。街闸处悬点油灯,入夜后星星点点,巡逻警察也难行,治安混乱。

民国初年,前清举人、当过报社主笔的陈景华当上首任警察厅长,以铁腕治乱;他认为大街小巷都筑街闸,是警察的耻辱,下令拆除,让电灯公司装上街灯,才开了新局。

在1918年市政公所成立之前,没有市政专管机构,广州城区的街巷狭小弯曲,沿江或地势较低的街道雨季常遭水淹,街道两旁屋铺形如错齿,参差不齐,交通不便。小贩到处摆卖,卫生甚差。

1918年市政公所成立后,在拆城墙筑马路的同时,进行扩宽街道的路网建设。

1930年,工务局编订了《广州工务实施计划》,计划整治市区内街,主要是拓宽和提高内街标高,使之便于交通、消防以及防止水淹。为此制订了“辟阔内街原则”,予以实施。

上述规划安排在1929—1933年陆续进行。

市民们毕竟没见过世面。当时广州城内街巷曲折迂回,路径狭窄不直,小街还没有排水沟,一遇雨天就四处积水,非整不可。但居民住惯祖宗留下的传统格局,对建新城也意见多多。增加税饷、提倡卫生、改良交通工具等,虽是新式城市的建设,总有一批人反对,新旧的矛盾演化得甚至很激烈。

从1932年到1935年,广州市整理了1356条内街街线,根据消防、交通的需要,因地制宜地加以规划和建设。今越秀区内街,大都是沿袭而来,古已有之,且多有典故可考可查。

建国后,随着城市发展,小区改造,一些原有的街巷随之而改变或消失。




四、模范住宅区·平民住宅区(不存)




民国时期,广州的住宅区建设有模范住宅区与平民住宅区之分。大部分在中心城区。

民国十六年(1927),市政府命令财政、土地、工务三局共同组织广州市模范住宅区筹建处。

民国十七年(1928),广州市政府成立筹建广州市模范住宅区委员会,公布《修正筹建广州市模范住宅区章程》。此后,编制了供有钱人居住的《模范住宅区规划》。由市政厅划定各区地段,规定以东部安老院(今梅花村一带)南面荒地为第一个模范住宅区域。以后又在马棚岗、竹丝岗、农林下路等地段划定模范住宅区,并将附近的青菜岗、上下坟头岗、大咀岗、蚬壳岗等处坟场一律迁移,建筑占地面积约33万平方米住宅区。


大新路


《模范住宅区规划》确定了模范住宅区的范围及用地的功能分区,其中住宅用地占总用地57%,公共建筑用地占4%,道路用地占39%。

全区规划新辟、扩宽道路11条,长19950英尺(约6080米),按其宽度划分为五等(150英尺80英尺60英尺40英尺24英尺),并确定各级道路的横断面。

规划区内设置公共建筑的项目有:小学、幼儿园、礼堂及图书馆、儿童游乐园、网球场、公园、公共厕所、公共电话所、消防分所、派出所、水塔及水机房、市场、电灯等13项。

全区住宅用地划分为5个地段,规划兴建住宅514幢,层数不超过3层,按其面积大小分为4等,其中甲等63幢,乙等262幢,丙等130幢,丁等59幢。但这些规划并没有完全实施。

模范住宅区区内市政设施完善,道路方整,住宅以2~3层的独院或花园式的小洋房为主(部分建有小车房),是有钱人居住的地方。

民国七年(1918)广州开始大规模拆城墙开辟马路后,工商界竞相开发房地产,地价上涨,房租昂贵,平民住房日趋困难,当时广州仅劳工就有2000余人无处栖身。

民国十八年(1929),陈济棠主粤以后,广州市政府公布《建筑平民村舍原则》,规定凡城内或城外附廓的空旷处均可建筑平民村舍,以便贫民谋生,避免往返跋涉,并择定马鞍、蚬壳两岗为建筑地段。

在旧城区的大南路、海珠桥南北两岸、八旗会馆旧址、义居里、东较场、黄沙、兆福新街一带,零星建设平民宫、平民住宅区和劳工住宅,先后建成房屋30多幢,以较低的租金出租经营,解决了部分平民和劳工的居住问题。

平民住宅区内街道迂回,设施简陋。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广州指南》称:


“本市人烟稠密,屋宇栉比,以致屋租昂贵,一般平民.有厕身无所之叹。市政府为调剂人口之密度计,于十九年(1930)间,曾向郊外开辟松冈住宅区,及东沙住宅区,今则市民迁出郊外居住者日众。从前寂寞荒郊,今则层楼高耸。且园庭美化,空气清新,置身其间,精神为之一爽。现拟续将河南白蚬冈,及西村鲤鱼冈开辟为住宅区,令市民遂渐迁居郊外,本市将不致有地狭人稠之患矣。”




这段描述,无疑带有理想化色彩。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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