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圣陶先生在《好作文是改出来的》一文中,这样说——
怎样的语言才妥当,怎样的语言就不妥当呢?这要看有没有充分地确切地表达出所要表达的意思(也可以叫思想),表达得又充分又确切了,就是妥当,否则就是不妥当,需要修改。这样寻根究底地一想,就可见需要检查的,其实是意思;检查过后,认为不妥当需要修改的,其实是意思。
意思是说,好的语言应该能够清楚地表达作者的想法,否则就需要不断地修改。所以,修改作文的表面是斟词酌句,实际是要推敲文字是否把自己的想法表达清楚了。
我这段时间在整理一篇文章,写初稿很快,大部分的时间都用到了修改上。从1稿一直修改到10稿,真正体会到了“写清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我以其中的两个片段为例,做一个记录。
第①句,去掉了“用词很新奇”。这个句子是学生的原话,是他在课堂上的口头表达,我原封不动地记录了下来。再读的时候,我发现这一句和句末的“这是一种新鲜的表达”是重复的,必须要删掉一个。我把两个句子做了比较,明白了学生主要的体会是作者的表达很新鲜。而且,我在这个段落里并没有要直接引用原话的想法,所以去掉是可以的。
第②句,把“又很快找出了”改为“很快又找出了”。在反复的出声朗读之后,我发现改后可以重读“又”这个字,与后面孩子的兴奋是紧密连接的。此处是完全凭着语感修改的,虽然讲不清理由,但可以确定修改是对的。
第③句,直接删除。这一句列举了学生在课堂上找出的课文原句,这种引用适合写在课堂记录里,让读者明白找出来的到底是什么。而我写这一段的目的是简要记录一个课堂场景,这么详细地罗列反而啰嗦,对达成写作目的无益。
第④句,直接删除“这种很特别的表达方式”。原因是,这半个句子和前面的①句重复了。
第⑤句,也是直接删除。我原来写这一句,目的是用白描的手法再现教室里的场景,包括人、事物等,给人一种言尽而意远的感觉。但出声朗读时,发现这一句与上一段的最后一句内容重复,所以去掉。
第⑥句,把“温柔的金粉”换成了“薄薄的金粉”。我平日里写文章,最大的毛病就是不克制,喜欢字里行间掺杂自己的感情。读者读起来,就会觉得很累,但又不明白要表达什么。最好的方法就是不动声色地描述,再现事物本身的情态即可。当时阳光透过窗子洒进教室,就是一层“薄薄的金粉”,所以这样做了改动。
说到文字的干净与克制,美国作家E.B怀特对我的影响很大。他在《夏洛的网》中有很多类似下面的描写,干净的文字,纯粹的描写,画面感很强,是我特别需要学习的。
谷仓很大。它很旧了。里面有干草的气味,有肥料的气味。里面有干活累了的马的汗味,有吃苦耐劳的母牛的极好闻的气息。谷仓让人闻上去感到天下太平,什么坏事都不会再发生。它充满了谷物、马具套、车轴油、橡胶靴和新绳索的气味。如果猫叼着给它的鱼头到这儿来享受,谷仓里还会多股鱼腥气。不过最强烈的是干草气味,因为谷仓上面的阁楼里一直堆着干草。总是有干草给扔下来喂牛、喂马、喂羊。
第⑦句,把“恍然”改为“恍惚”。“恍然”的意思是一下子明白了,而此处我想表达的是自己有点精神不集中,由眼前的场景想到了以前的事情。这属于用错词语的问题。
第⑧句,把“《桂花雨》那一课的场景又浮现在眼前”改为“《桂花雨》一课的场景仿佛又在眼前”。先是去掉了“那”字,我感觉有它没它都可以,那就删去。而“仿佛又在眼前”非常清楚地写出了《桂花雨》一课是我想出来的,不是真实的,所以要用“仿佛”一词。
第⑨句,把老师的话改成了学生的话。一开始,我把握不准该怎样改,就一遍遍地通读全文,最后确定了自己想要表达的效果。我在文章开头写了听到的一节好课,最后呈现自己课堂上的一个亮点,意在表示自己通过努力也有进步,首尾形成一个呼应的关系。这样考虑的话,最后就要落脚到学生身上,写他们在那节好课上得到了启发,说出自己的发现:“啊!真像下雨,好香的雨呀!”
我像一个旁观者一样,每天一早一晚打开这篇文档,进行逐字逐句地修改。从1稿到10稿,从315个字到236个字,文字越来越干净,表达愈来愈精准。即使这样,它依然没能足够清楚地表达出我的思想,但我知道,这已经抵达了自己的能力极限。
其间,我切身体会到了叶圣陶先生的话:一字一语的错误就表示你的思想没有想好,或者虽然想好了,可是偷懒,没有找着那相当的语言文字。而修改的过程,就是不断理清想法并找到“相当的语言文字”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