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大招!继股市、楼市后,鼓励生育的“48号文”出台...

楼市   2024-10-29 18:00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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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救股市、救楼市之后,国家再次把目光聚焦在了人口数据上。


就在昨天,〔2024〕48号文正式下发。


这份《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通过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等4方面,提出13条措施,鼓励生育。


具体涉及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生育休假、婴幼儿照护、个税抵扣、教育住房就业等多项内容,可以说想到了一切该想到、一切该保障的事情。


热搜上,大家也在激烈讨论。



内容涉及的非常多,非常全面,也非常细致,政策全文我们放在了文章的最后,大家可以仔细阅读。



2



新生儿数量以及老龄化,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从结婚数量来看。


2013年,全国登记结婚人口数量达到1327.4万对,达到一个峰值。之后逐年减少,2022年只有683.3万对,几乎腰斩,2023年虽然略有回升达到768万对,但2024年上半年结婚登记数343万对,比去年同期减少了49.8万对,按照往年规律测算,全年结婚登记数量可能创下1980年以来的最低值。


结婚数量少了,基数小的影响,便直接体现在新生儿数量上。

 


自2010年到2016年,全国新生儿数量仍在不断增加,高峰时达到1883万,之后新生儿数量便进入到一个“断崖式下跌”中。


2017年1765万,2018年直接减少200多万到了1523万,2020年较之2019年再次减少265万进入1200万,2021年只剩下1062万,2022年新生儿人口956万。到2023年已经连续七年减少,只剩下902万。


2024年上半年新生儿数量约433万。

 


与之相对应的,是中国人的生育率一路走低。


从1970年代之前的6左右,降至1990年的2左右,再降至2010年后的1.5左右,2023年降至约1.02……


数据是客观现状的反应。


而这些数据最直观反映出的一个现实就是:越来越多年轻人不愿结婚、意生育。



3



不愿生,还是不敢生?也许才是我们该思考的问题。


之前,“育娲人口研究”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3》数据以及多篇有关论文的研究成果,对全国各大城市的育儿成本进行了一次重新测算,最终得出的数据结论是:全国0-17岁孩子的平均养育成本约53.8万元。


也就是说,从准备生孩子到高中毕业,养一个孩子需要53.8万元!

 


这一数据因为城市、城乡而有所差距,最高的是上海,一个孩子从0-17岁需要花费百万。


不包括上大学,以及男孩结婚的彩礼、婚房、购车等费用。

 


生不起是一方面。


除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对于年轻人来说生孩子的“额外成本”也让很多人劝退。


从生完孩子开始,谁来带娃、谁来接送上下学、谁来辅道孩子作业等等,一系列问题也就随之产生;与此同时,休完产假发现工作不保,宝妈35岁以后找工作难,甚至很多单位在招人时甚至会将“近期有无生育计划”作为录用与否的重要参照内容……

 


内卷加剧、理念概念也使得大家对生孩子变得越发谨慎。


就拿教育来说吧。


以前是卷小学、卷中学,现在连幼儿园都卷起来了,还有各种奥数、航模等兴趣班,别人都报,你给孩子不报是不是就很容易觉得内疚和亏欠。


双减政策落地,大量的补课班消亡,但却倒逼着很多家庭去接受“一对一”,成本又高了。


没时间、没精力、没保障,也是重要原因。


说白了,我们需要系统的保障和支持,而不是口号式的倡导。



4



如何破局“低生育率”难题?事实上这几年也一直在探讨。


就拿今年两会来说,就有几十分提案是关于“鼓励生育”的,其中包括现金补贴、社保减免、优化生育假期制度、保障女性就业、完善托育服务、加强住房保障等内容……

 


今年7月,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补贴制度。


之后,各个城市迅速跟进。


8月仙桃市宣布:二孩奖励2000元,三孩奖励10000元;买房按100平计算,最高可补贴10万元;0-3岁儿童,每月发200/300元补贴;二孩免试就近入学,也可以根据要求调剂“多子女同校就读”;落实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工资、奖金照发。

 


前两天赣州市上犹县也发布文件:延长产假至218天,医院“一站式服务”+床位费减半,孩子6周岁前的每年免费体检,托育机构补贴,幼儿园补贴,生娃最多奖励13000元,买房最多奖励20000元。


相当于直接补贴、发钱。

 


从另外一个角度我们也能看出当下生育的支持和鼓励。


前两年房地产高峰期,各个城市都在加大限购力度,为此,很多人为了一张房票假离婚、假结婚、给茶水费的比比皆是,而当时很多城市就给“三孩”开放了一个口子:


只要你愿意生三胎,就让你多买一套。

 


西安今年发布的《西安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也从医保、住房、教育等5方面鼓励生育,但力度还有待加大。


此次发布的“48号文”,则全盘性的对过去大家“不愿意生”的各个痛点出发,提出了统一、细致的解决方案!



5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


现在只要你愿意生二胎、三胎,那就是“为国生娃”,胸前佩戴大红花的那种!


当然,我们必须还得强调一个内容,那就是落地。


且不说各项补贴、奖励,像双休、朝九晚五、生育假、陪产假等等内容,都跟生孩子之后的看护、陪伴息息相关,也都有迹可循,但执行……


也许,在“社会发自内心的尊重母亲”这个话题面前,父母有时间陪伴孩子成长面前,所谓的巨大花费、各项成本,都只是一个数字而已。


你说呢?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办发〔2024〕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4年10月19日


(本文有删减)



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

为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提出以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识、适应、引领人口发展新常态,加强统筹谋划,强化部门协同,深化改革创新,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营造全社会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强化生育服务支持


(一)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强化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保障作用。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做好未就业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研究完善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强化生育支持保障功能。


(二)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各地要完善生育休假政策,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合理的成本共担机制,加大对生育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生育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生育假期落实到位。


(三)建立生育补贴等制度。制定生育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和管理规范,指导地方做好政策衔接,积极稳妥抓好落实。落实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


(四)加强生殖健康服务。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和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提升计划。加强生殖保健技术研发应用,提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产后保健等生育医疗服务水平,规范诊疗行为,改善产妇生育体验。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指导各地将适宜的分娩镇痛以及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强化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预防非意愿妊娠,深入开展早孕和流产关爱服务。


三、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


(五)提高儿童医疗服务水平。加强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中医医院的产科、儿科建设,推动绩效工资分配向产科、儿科倾斜。加快建设儿童友好医院,深入实施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夯实基层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持续优化6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深入实施儿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动态支持产科、儿科等临床重点专科发展,推进儿科医疗联合体建设,促进优质儿科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鼓励儿童药品研发申报,不断丰富儿童适用药品的品种、剂型和规格。加强儿童医疗费用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用药按程序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六)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各地要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等渠道资金,开展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和公办托育服务网络建设,着力增加公建托位供给,提高公建托位占比,优先实现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地市级全覆盖。积极推行公建民营模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普惠、多元、优质托育服务。各地要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和实际需求,落实托育服务设施与新建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要求,结合城市更新工作加快补齐托育服务设施短板。统筹社区各类资源,发挥贴近居民的服务优势,提供更多免费或低收费用房场地,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积极支持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统筹考虑经济发展、人口结构和托育实际需求等因素,科学规划托育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优化托育服务精准供给。


(七)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价格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适当运营补助。各地要落实好托育服务税费优惠、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政策。制定托育行业人才培养计划。举办托育领域职业技能竞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与托育机构开展签约服务,提供健康管理、疾病防控、人员培训等支持。对托育机构的服务管理、人员资质、卫生保健等方面加强常态化综合监管,守住托育服务安全底线。


(八)促进儿童发展和保护。建立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渠道,普及科学育儿知识与技能。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专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组织等的积极作用,依托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以多种形式为家庭提供育儿指导服务。广泛开展儿童关爱服务,创建安全环境,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改善婴幼儿营养状况,大力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工作。发展儿童福利事业,保障困境儿童合法权益。


四、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


(九)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深入落实“双减”政策,支持中小学校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和社会实践项目,努力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鼓励各地出台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受助,做到应助尽助。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


(十)加强住房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可结合实际出台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政策。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对符合条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可根据其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因地制宜逐步使租购住房群体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


(十一)强化职工权益保障。完善促进妇女就业政策,加强对女性劳动者特别是生育再就业女性的职业技能培训。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对女职工特别是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鼓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方式,营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环境。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配建母婴设施、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组织开展寒暑假期和课后儿童托管活动,积极帮助职工分担育儿压力。


五、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


(十二)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大力倡导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搭建多种形式的青年婚恋交友公益平台。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结婚颁证、文明简约婚礼等特色服务。扎实推进婚俗改革和移风易俗,破除婚嫁大操大办、高额彩礼等陈规陋习,培育积极向上的婚俗文化。


(十三)加强社会宣传倡导。实施人口高质量发展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渠道,加强人口和生育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人口国情国策教育,将相关内容融入中小学、本专科教育。组织创作一批高质量影视剧、舞台剧和网络文艺作品,加大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制作投放。积极发挥群团组织宣传教育等作用,鼓励引导社区、单位、个人参与,共同营造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细化实化优化具体措施,落实政府、用人单位、个人等多方责任,确保生育支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地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精心组织实施。要深入把握人口流动特点,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促进城乡、区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强化工作调度,推动相关措施落实落地,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做好前瞻性生育支持政策研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发力,完善相关配套支持措施,强化政策储备;完善人口监测体系和预测预警制度,加强政策成效评估;加强对地方的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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