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阿兴博士
图源 | 网络侵删
一男子在福州一处繁华地段,花费1400万购买的临街商铺,却被楼上业主要求在门口安装电梯井。
一方面涉及到老年人的出行便利问题,另一方面牵涉到商铺业主的合法权益保护,法院到底会如何判决呢?
案情回顾
福州市中心商业区,任先生看中了一处临街商铺,这里地段优越,人流量大,周边商铺生意红火。
经过深思熟虑,他花费1400万买下这处面积不大但价值不菲的商铺,准备开店创业。
装修前期,任先生已经投入了大量心血进行市场调研和店面规划,然而就在准备动工时,楼上的几位老年业主找上门来,称要在他的商铺门口安装电梯井。
原来,这栋楼上住着不少老年人,年纪都在60岁以上,上下楼确实不便,他们申请加装电梯的请求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而经过讨论,他们认为任先生商铺门口是最理想的安装位置。
任先生听后大为震惊,我花1400万买的商铺就这么点面积,门口安装电梯井,这不是等于把店面价值直接砍掉一半吗?他表示,如此改动将导致商铺贬值至少500万,严重影响经营。
面对任先生的反对,楼上的张大爷却说:“你这么有钱,亏点怎么了?要为老年人着想嘛!”其他老人也纷纷指责任先生不懂得互相体谅。
为了避免事态扩大,任先生投入30万对店面进行改造装修,将门口空间做了调整,使其无法安装电梯井。
没想到这一举动彻底激怒了老年业主们,他们开始轮流在店铺门口守着,阻止装修工人施工。
短短几天时间,任先生不仅装修被迫停工,还造成了额外的经济损失,无奈之下,他只能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分析
这起纠纷的核心是业主共同利益与个人权益的平衡问题,从法律角度分析,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民法典》明确规定,业主对其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任先生作为商铺的合法所有者,其物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其同意,其他业主无权侵犯其合法权益。
2、关于电梯加装问题,《物权法》虽然支持使用共有部分,但必须遵循“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在本案中,在商铺门口安装电梯井将严重影响商铺的使用功能和价值,属于对业主合法权益的侵害。
3、根据《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楼上的老年业主们采取围堵阻工的方式,已经构成对任先生合法权益的侵犯。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任先生的诉讼请求:禁止在其商铺门口安装电梯井,并要求相关业主共同赔偿因阻工造成的31万元损失。
案件看法
网友们对此案议论纷纷:“老年人的需求可以理解,但不能因此侵犯他人权益,应该想其他办法解决。”
也有网友表示:“这种事情应该协商解决,大家都退一步,才能共建和谐社区。”
对此案件,你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