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阿兴博士
图源 | 网络侵删
私家车位被占用4天,女业主一怒之下在车上写字留言,没想到这一举动让她陷入了被索赔的困境。
车主发现自己的车被车位主人涂鸦后,当即选择了报警,要求车位主人赔偿6.8万元!
案情回顾
付女士是一名白领,经过多年打拼在城市黄金地段买下一套房产,同时低价购入一个车位。
这个车位来之不易,她一直精心维护,但一场意外的停车纠纷打破了她平静的生活。
事情的起因是一辆白色凯迪拉克占用了付女士的私家车位,最初付女士并不以为意,毕竟临时借用车位在小区中是常见现象。
她尝试联系车主,但对方始终不接电话,无奈之下,付女士只能将车辆停在其他位置。
让付女士没想到的是,这辆凯迪拉克一停就是4天,期间她打了一共86个电话均无人接听,更糟糕的是,由于被迫停在临时车位,她的爱车还被刮蹭受损。
在连续4天的忍耐后,付女士终于按捺不住怒火,她拿出随身携带的黑色笔,在对方车身上写下“私家车位,禁止占用!”等字样,还画了一些简单图案,这个冲动的决定,却让事态发展超出了她的预期。
车主马女士发现爱车被“涂鸦”后勃然大怒,她将车送到4S店检查,发现字迹已渗入车漆,需要全车重新喷漆,费用高达1.8万元。
马女士随即以故意损坏财物为由报警,要求付女士赔偿维修费和折旧费共计6.8万元。
法律分析
这起纠纷涉及两个主要法律问题:一是车位使用权的保护,二是财产损害的赔偿责任。
1、马女士擅自占用他人车位的行为属于侵权,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对其合法购买的车位享有专有使用权,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侵占。
马女士长期占用车位且拒接电话的行为,已经构成对付女士合法权益的侵犯。
2、根据《民法典》规定,公民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采取合法途径维权,不得采取可能损害他人财产的方式。
付女士在对方车辆上书写字迹的行为虽然出于维权目的,但选择的方式不当,付女士的行为造成了车辆损坏,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在确定赔偿金额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付女士并非恶意损坏,而是出于维权需求;马女士存在明显过错,其违法占用车位在先;要求全车喷漆的必要性有待商榷。
最终经警方调解,双方达成和解:付女士赔偿马女士维修费8000元,马女士就占用车位行为向付女士道歉,这个处理结果体现了过错相抵原则,也考虑到了双方的实际承受能力。
案件看法
网友们对此案评论:“占车位的人太霸道了,打86个电话都不接,这不是故意的是什么?”
也有一位网友表示:“车位主人写字确实冲动了点,但也能理解那种憋屈。”
对于这起纠纷,你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