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亏了!北京女子试戴价值21万名表不慎摔坏,店家索赔31630元,女子:我试戴你又不阻止,谁知道手表本来是不是就坏的?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1-16 07:06   湖南  

作者 | 阿兴博士
图源 | 网络侵删

一场普通的购物体验,却因为一个不经意的动作演变成了价值21万元名表受损的纠纷。

顾客随手试戴,店家疏于提醒,一个高端手表的损坏让双方陷入了责任认定的争议之中,店家让顾客赔偿3.1万余元,顾客不接受,法院最终会如何判决呢?

案情回顾

2024年2月的一个下午,北京朝阳区一家商城某知名手表旗舰店迎来了两位顾客。

万女士作为陪购者,与朋友一同进店挑选手表,在店员专注服务她朋友的过程中,万女士被一款陈列的名贵手表吸引。

这是一款售价高达213500元的奢侈品腕表,按照常理,这个价位的手表通常需要店员专业指导才能试戴,然而,当时的情况却有些特殊。

店内监控视频显示,店员正在专心致志地为万女士的朋友介绍另一款手表,完全没有注意到万女士的举动。

万女士看中这款手表后,没有征询店员意见,直接拿起手表准备试戴,就在她将手表搭在手腕上的瞬间,意外发生了——手表突然从她的手腕上滑落,“啪”的一声摔在了地上。

事发后,手表店立即对受损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手表表盘在五点钟位置出现了明显的横向裂纹,店方随即联系专业维修机构评估,给出的维修报价高达31630元。

对于这笔维修费用,双方产生了激烈的争议,手表店方面坚持认为,在事发前手表是完好无损的,他们有详细的商品巡检记录可以证明。

店方代理人表示:“我们绝不可能在展示区放置有瑕疵的商品,这不符合高端品牌的经营理念。”

而万女士则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她认为,作为一家高端手表专卖店,店方理应对贵重商品的展示和试戴有严格的管理流程。

“我作为顾客在店内活动,店员既然看到我接触展品却没有任何提醒或阻止,这本身就说明店方管理存在重大疏漏。”万女士强调,“谁能保证这块手表在我试戴前就没有问题呢?”

随着争议的升级,双方的分歧也越来越大,店方要求万女士全额赔偿维修费用,而万女士则认为自己不应承担全部责任,经过多次协商未果后,手表店最终将万女士诉至法院。

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商家经营责任的平衡问题,从法律角度分析,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这包括合理试用商品的权利,但这种权利也应当在合理范围内行使,消费者需要遵守基本的注意义务。

2、《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指出,行为人因过失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在确定责任承担时,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

3、从商家的角度来看,《零售商品经营管理规范》要求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商品安全,尤其是对于贵重商品,更应该建立相应的展示和试用规程。

在本案中,存在以下关键点:

消费者虽有试用权利,但未经店员指导就擅自试戴高档手表,存在明显过失;

店方对贵重商品的展示管理确实存在疏漏,未能及时制止或指导顾客;

损害结果的发生与双方行为均有因果关系。

法院最终判决:考虑到双方过错程度,要求万女士承担17800元的赔偿金额!这个金额远低于店方要求的31630元,既考虑了消费者的过失,也认定了商家在管理上的责任。

案件看法

网友们纷纷发表看法:“高档店就应该有高档的服务,不能只顾着卖货。”

也有网友认为万女士的做法也不对:“这个陪购的顾客也太随意了,21万的表说拿就拿。”

对此案件,你觉得这个判决合理吗?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另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阿兴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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