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阿兴博士
图源 | 网络侵删
退休老人李大爷在超市买了一瓶32元的白酒,结果被收银员多刷了100倍,变成了3200元。
当他发现问题要求退款时,超市老板却百般推诿,称监控“碰巧坏了”,还说李大爷当时买了高档香烟!这起离谱的消费纠纷最终是如何解决的?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案情回顾
李大爷是一名退休老人,每月退休金3000多元,平日里除了小酌两杯,没有其他特别的爱好。
他习惯每月领完退休金后,到附近超市买一瓶便宜的白酒,慢慢喝上一个月。
儿子给他办了一张信用卡,方便日常消费,一般情况下,李大爷每月的信用卡消费不超过1000元,但在一次查看账单时,他愣住了:信用卡账单显示消费金额高达4000多元。
仔细查看明细后,李大爷发现其中有一笔3200元的超市消费,他清楚地记得,那天自己只买了一瓶32元的白酒,怎么可能花了3200元?
带着疑问,李大爷第一时间联系了超市老板,老板起初表态积极,承诺如果存在误刷情况一定退还,但第二天李大爷再次来到超市讨要说法时,老板的态度却来了个180度大转弯。
老板声称李大爷当时不仅买了酒,还购买了一条高档香烟,为了凑整还特意加了一块口香糖,更重要的是,老板强调李大爷在交易凭证上已经签字确认,金额处还特意画了个圈。
这番说辞令李大爷哭笑不得,以他每月3000多的退休金,怎么可能一次性买价值3000多元的东西?要知道他平时可是过着“一分钱掰两半花”的节俭生活。
为了还原真相,李大爷要求调取监控录像,但超市的监控录像恰好在事发时段出现“故障”,其他时段的画面都完好无损。
面对李大爷的质疑,老板态度敷衍,称监控设备平时没人管理,经常出问题,无奈之下,李大爷把超市诉讼至法院。
法律分析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李大爷是否真实发生了3200元的消费?超市是否存在刷卡金额错误的情况?
根据《民法典》规定,没有合法依据获得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返还不当得利。
在本案中,如果超市确实存在多刷金额的情况,就构成不当得利,那么关键证据在哪里?
1、超市方面声称李大爷签字确认了消费金额,但仅凭签字这一个孤证是不足以证明3200元消费成立的,在日常消费中,很多老年人可能存在未仔细核对金额就签字的情况。
2、超市无法提供购物小票和销售明细,而法院暗访发现,超市日常经营中是会出具购物小票的,这说明超市方面在证据提供上存在选择性隐瞒。
3、监控录像恰好在事发时段“损坏”,这种巧合明显有违常理,结合超市无法提供购物小票等证据,超市方面的说法严重缺乏可信度。
最终,法院支持了李大爷的诉求,判决超市返还不当得利3168元,超市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案件看法
网友们纷纷表示:“监控坏得太巧了吧?老人家不容易,一个月退休金就这么点,这种无良商家就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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