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男子信用卡被盗刷2.5万元,男子淡定地刷了2块买了一瓶矿泉水,随后挂失并报警。事后银行拒绝赔偿,男子起诉银行,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1-16 04:39   湖南  

作者 | 阿兴博士
图源 | 网络侵删

一张信用卡,十分钟内连续七笔大额消费,而持卡人的卡就在身边!

面对突如其来的盗刷,这位持卡人不慌不忙,花2块钱就近买了一瓶矿泉水,这是什么操作呢?

案情回顾

2023年4月的一个普通工作日,天津市民小王和多年好友小张在后者经营的餐厅吃完午饭,当他习惯性地掏出手机查看消费记录时,却发现了异常情况。

短短10分钟内,他的信用卡竟然产生了七笔莫名其妙的大额消费,总计高达25929元,这些交易显示发生在距离天津两千多公里之外的广东省,包括购买电子产品、奢侈品等。

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餐饮店老板,小王并没有慌乱,他很快想到了一个关键点:既然有人在远程盗刷他的卡,那么他需要证明这张卡确实还在自己手中。

于是,小王立即去附近的便利店,特意用这张信用卡购买了一瓶2块钱的矿泉水,这笔看似微不足道的交易,却成为后来诉讼中的重要证据。

完成交易后,他第一时间拨打了银行客服电话,报告盗刷情况并申请挂失。

但是,令小王始料未及的是,银行的态度十分强硬,客服表示:“经过系统核查,这些交易都遵循了正常的支付流程,系统安全稳定,不存在技术漏洞,怀疑是您的个人信息泄露导致的问题。”

小王据理力争:“我的信用卡一直都在我手里,而且我还特意买了瓶水证明这一点,请问同一张卡怎么可能在十分钟内同时出现在相隔两千多公里的两个地方?”

银行方面依然坚持己见,认为持卡人应该对个人信息的保管负责,多次沟通无果后,小王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盗刷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持卡人资金安全。

在本案中,同一张信用卡在十分钟内于两个相距遥远的地点同时产生交易,这本身就说明银行的交易监控系统存在漏洞。

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银行作为金融服务提供者,对消费者的资金安全负有主要保护责任,银行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防范盗刷风险,发现异常交易时及时采取措施。

3、《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建立交易监测系统,对异常交易进行识别和分析,显然,银行未能及时发现并阻止明显异常的交易行为。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在确定银行卡资金损失责任承担时,应当考虑银行是否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王通过及时购买矿泉水的方式证明了持卡人身份,而银行未能证明存在客户过错。

综上,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判决银行全额赔偿盗刷损失25929元,并承担诉讼费用2000元,同时,要求银行在限期内完成支付系统安全升级。

案件看法

网友们纷纷表示:“这位老板真是机智,关键时刻想到用小额消费证明自己。”

还有网友评论说:“银行系统安全性亟待提高,不能把责任都推给用户,以后遇到类似情况,要学会留存证据,勇于维权。”

对于这个案件,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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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兴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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