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阿兴博士
图源 | 网络侵删
这是一个令人既心酸又哭笑不得的“奇葩”婚姻案件,电视剧都不敢这么演,男子盛先生与“妻子”结婚仅三天后,对方就离家出走。
过了将近20年后,当他终于决定起诉离婚时,却意外发现自己的“合法妻子”竟然另有其人,这究竟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还是一个荒诞的意外呢?
案情回顾
2004年3月,通过他人介绍,盛先生认识了“蒋女士”,两人很快确定关系,并于3月12日在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
然而,这段婚姻还没来得及温热,“蒋女士”就在婚后第三天不告而别,离家出走了。
盛先生四处寻找“妻子”未果,这一找就是将近20年,2023年,他终于下定决心,向广西贺州市钟山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然而,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令人震惊的转折,当法官找到户籍地在钟山县的蒋女士时,对方却表示从未见过盛先生,更没有和他登记结婚。
更令人意外的是,这位蒋女士早在1992年12月就已经与董先生登记结婚,育有三个孩子,30多年来一直生活在广西贺州市,从未离开过。
法律解析
经过法院调查,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1、钟山县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证实蒋女士从2002年至今从未离开过广西贺州市;
2、经过比对盛先生提供的结婚证上“蒋女士”的照片和钟山县的蒋女士,确实不是本人;
3、通过公安部门调查核实,与盛先生在湖南永州市登记结婚的“蒋女士”与本案被告蒋女士根本就不是同一个人;
4、有人冒用了真实蒋女士的身份信息,与盛先生进行了虚假的婚姻登记。
这起案件揭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有人利用身份信息漏洞,冒用他人身份进行婚姻登记,不仅侵犯了被冒用者的合法权益,也给无辜的结婚对象造成了巨大伤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冒名登记婚姻并不属于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
也就是说,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不能通过提起离婚诉讼来解决问题。
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了盛先生的诉讼请求,并告知他可以通过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登记,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问题,且已告知其正确的权利救济途径!
案件看法
网友们纷纷表示:“这简直比电视剧还狗血!那个冒用别人身份证的人到底是谁?20年了,盛先生该怎么找到真相?”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