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天黑时260万买了套房,第二天竟发现房子附近有两处“安乐堂”,开发商:公告上都贴出来了,是你没注意,不退!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1-17 19:48   湖南  

作者 | 阿兴博士
图源 | 网络侵删

买房后发现小区附近有两处殡仪馆,这事可不简单,卓女士晚上付了定金买房,后来才发现小区周边竟然有两处“安乐堂”,一处850米,另一处仅250米。

开发商坚持不退定金,称信息都在公告栏上贴着,这到底是谁的责任?法院又会如何判决呢?

案情回顾

卓女士和丈夫都是上班族,平时工作繁忙,他们委托父亲帮忙看房,如果觉得合适再一起去看,一天上午,父亲看完楼盘后觉得不错,便打电话让卓女士去看看。

当天晚上8点左右,卓女士夫妇看了房子,觉得条件还可以,就交了5万元定金,但回家后,两人觉得这决定有点仓促,担心可能有些问题没有了解清楚,第二天一早,他们又去了售楼处。

这一去不要紧,卓女士在售楼处的公告栏上看到,小区附近有寺庙和安乐堂,可能会有噪音,当时她虽然心里不舒服,但因为安乐堂距离有850米,勉强还能接受。

有意思的是,卓女士父亲在询问邻近楼盘的情况时,置业顾问提到:“隔壁楼盘虽然价格便宜,但对面就有个安乐堂。”这话让卓女士父亲立即打消了看隔壁楼盘的念头。

一周后的一个发现让卓女士彻底崩溃了,她在售楼处发现了另一张《不利因素告知》,上面写着除了850米外的那个安乐堂,距离小区仅250米的地方还有一个安乐堂!

这下卓女士坐不住了,立即冲到售楼部要求退还定金,开发商的态度很强硬:“公告栏上都贴着呢,是你自己没注意看,而且安乐堂也不在小区里面,不能退!”

卓女士委屈地说:“当时都晚上8点了,谁会注意看公告栏?你们为什么不主动告知这么重要的信息?”

更让人气愤的是,卓女士后来在小区门口偶然听到两个大妈聊天:“前段时间售楼部天天雇人来充当购房者,一晚上能挣好几百呢!”

搞了半天,售楼部为了营造这个楼盘很火爆的场面,花钱请“水军”呀,卓女士越想越接受不了,把开发商起诉到了法院。

法律分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开发商是否存在欺诈行为,以及是否应当退还定金。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负有告知义务。

对于可能影响购房者决策的重要信息,开发商应当主动告知,而不是仅仅在公告栏上张贴公告了事。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出卖人未说明的情况,除非买受人明确表示不需要说明,都应当认定为对房屋周围环境等存在影响。

在本案中,开发商的行为存在以下问题:

1、信息披露不充分:仅在公告栏张贴公告,而不在销售过程中主动告知,这种做法显然不够,特别是在晚上8点这个时间段,购房者很难注意到公告栏的内容。

2、选择性披露信息:置业顾问在谈及竞争楼盘时,主动提及其附近有安乐堂,但对自家楼盘周边的类似情况却不主动说明,这种做法带有明显的误导性。

3、雇人充当购房者:这种行为构成了虚假销售氛围,对购房者的判断造成了误导。

最终,法院认定开发商的行为构成欺诈,判决开发商退还卓女士5万元定金。

案件看法

网友们对此议论纷纷,有网友说:“开发商这操作也太套路了,重要信息不说清楚,就等着收定金?”

也有网友认为:“买房这么大的事,这么大意,难道不应该认真了解周边环境吗?”

对此案件,你有什么看法呢?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另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阿兴博士
专业科普,专治不明白!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