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阿兴博士
图源 | 网络侵删
一名货运司机在上海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附近停车查看导航,却因违停和货物超高被处以4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
交警进行解释也没得到豁免或减轻处罚,司机对于这个处罚结果感到不满,提起行政复议,复议结果会成功吗?
案情回顾
2024年的某天,某货运平台司机黄师傅接到一单从某地到上海的货运订单,作为一名网约货运司机,他平日靠接单维持生计,每天都在与时间赛跑。
当天下午,黄师傅驾驶货车行驶至上海某高速公路收费站,由于对当地路况不熟,他在驶出收费站约100米处临时停车,准备查看导航确定接下来的行驶路线。
就在停车后不到一分钟,一组交警巡逻至此,他们不仅发现黄师傅违规停车,还注意到车上的货物超出了车窗玻璃高度。
执勤交警当即对黄师傅开出了两张罚单:因违法停车处罚200元、记9分;因货物超高处罚200元、记3分。
“我真不知道这里不能停,我刚到上海人生地不熟,就想看看导航......”,黄师傅试图解释。但交警表示,该路段属于高速公路管辖范围,根据相关规定,除紧急情况外不得随意停车。
更让黄师傅难以接受的是,车辆当场被禁止继续行驶,这意味着他不仅要支付400元罚款,一次性被扣12分,还耽误了送货时间,对于靠跑运输为生的他来说,这无疑是雪上加霜。
在等待朋友来接车期间,黄师傅坐在驾驶室里默默流泪,作为一名网约货运司机,他每天面临着平台考核、客户要求和交通规则的多重压力。
一方面,客户和平台要求准时送达;另一方面,人生地不熟的环境中,稍有不慎就可能触犯交通规则。
平台的派单机制要求司机保持较高的及时率和好评率,一旦出现延误或差评,就可能影响后续接单。
而超载、超高等违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客户为了节省成本,要求一次性运送更多货物造成的。
但对于此次的处罚,黄师傅认为,既然已经过了收费站,应该就不属于高速公路范围了,他随后按程序提起行政复议,希望能够改变处罚结果。
法律分析
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停车地点是否属于高速公路管辖范围,二是处罚力度是否适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高速公路是指专供机动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可以达到规定的较高速度的干线公路,其范围包括主线、匝道、收费站区域及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适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的相关规定。
这意味着,即使是在收费站附近区域,也要遵守高速公路的管理规定。
关于货物超高问题,《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对货运车辆的装载高度有明确要求,超出规定高度不仅影响行车安全,还可能造成交通事故。
从执法程序来看,交警的处罚符合法律规定:违停处罚依据充分,该区域确属高速公路管辖范围;货物超高现场可见,事实清楚;处罚标准在法定范围内。
综上,行政复议维持原处罚,理由是:收费站出口及其附近区域仍属于高速公路设施的组成部分,需要按照高速公路的标准进行管理。
案件看法
网友对此事反应强烈,有网友说:“法律就是法律,再难也要遵守,如果大家都在高速出入口停车,那不乱套了嘛!”
对于这起案件,你认为是“依法执法”还是“过度执法”?在保障交通安全和体恤民生之间,执法部门应该如何把握平衡?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