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战争,南宋朝廷最后灭亡。这一历史事件,从宏观上来讲,改变了中国的历史走向;从微观上来讲,则改变了很多家族和个人的命运。今天以江阴为视角,讲讲这场战争对一些家族、个人命运的影响。
元军兵临城下,江阴和李世修一起投降元朝的官员还有陆焕。当时陆焕的职务是代理签判。陆焕是地道的江阴人,本来在江阴可能是一个不入流的小吏,但江阴知军郑䇕逃跑后,原签判李世修代理知军一职,当时,江阴兵荒马乱,“四郊多盗”,李世修找到陆焕,请他代理签判一职,并得到了南宋朝廷的认可,任命李焕为迪公郎,权签书判官。李世修、陆焕投降元军后,又被元朝分别任命为“江阴安抚使”和“安抚副使”,这应该是宋元战争期间元朝在占领的南宋州郡设置的临时行政机构及其官员。宋亡后,史籍中再没有关于陆焕的记载。但据弘治《江阴县志》记载,陆焕死后,元朝大臣、曾任翰林学士、浙西道肃政廉访使的阎复为其撰写墓碑,推测陆焕应是善终。陆焕是江阴化成陆氏人,家就在江阴化成乡,即现在沙山北周庄、华士区域。陆焕有一子,名垕(1257年——1307年),字仁重(一作仁仲),随陆焕一起投降元朝。陆垕还不满二十岁,但“志强气锐”,说服元兵不到乡间掳掠。当时天下大乱,江浙地区盗匪盛行,陆焕父子捍御有功,陆垕被元朝授予江阴军判官。这个判官就相当于宋朝的签判,是州级行政建制的二把手,且不像安抚使一样是一个临时职务。陆垕二十岁不到就担任如此重任,当然与当时特殊时期,元朝在原宋朝统治区域官员严重缺乏有关。至元十六年(1279年),陆垕来到元朝大都觐见皇帝,被授予朝列大夫、同知徵州路总管府事。朝列大夫是从四品的品秩,已是中高级官员了,而此时陆垕才二十二岁。因为陆垕出身儒家,又太过年轻,地方上的老百姓都有点小瞧他,没想到陆垕在处理民间纠纷、官方事务的时候却表现出了过人的智慧和能力。特别是断案如神,屡次破解疑案,为百姓伸张正义,因而深得百姓的爱戴。如有一个案件:某乡有一个户人家,丈夫出门在外,一直没有回家。妻子一人在家。乡人多次看见有僧人出入其家,于是就诬告女子和僧人合谋杀了丈夫。并指认路边的尸体为丈夫的尸体。僧人熬不过酷刑,只能认罪。陆垕看到案件档案记载死者死于夏天,却穿着冬天的衣服,就心生怀疑。反复勘察下来,确认死者系几个月前先受杖伤,然后死在道上的,并不是女子的丈夫。僧人遂免除了死罪。过了一年,湖南吏部送军粮到鄂州(今湖北省鄂州市),遇到了女子的丈夫,叫他回家自首,女子和僧人的冤案遂得到昭雪。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陆垕升任江东宣慰副使,又改任江南浙江道提刑按察副使。在任期间,陆垕弹劾了数十个贪官污吏,追赃数以万计。其中织染局官员受贿案,牵连行省(元朝最高一级地方行政区域,相当于现在的省)官员十余人。后陆垕升中顺大夫、同知台州路总管府事,秩正四品。元贞元年(1295年),出任江东建康道肃政廉访副使。又办理了几起贪腐大案,由是“权幸侧目”。当年,陆垕在核查各县水灾情况时,要求一县令随同核查,结果那个县令在途中生病去世,陆垕的仇家就唆使县令的儿子诬告陆垕,说陆垕害死了县令,如果罪名成立,陆垕将构成重罪,受到严厉惩罚。陆垕也不自辩,以母亲年老为由,申请回家养老,不等朝廷批准,就启程回江阴。陆垕的船到达湖口的时候,行省派来抓他的官使也来到湖口,但不知道陆垕在船中,等到知道,陆垕已经离开湖口了。官使说:“我知道陆垕是被冤枉的,没抓到他是老天也在帮他。”以追赶不及为由,回朝廷复命。后来,陆垕知道了朝廷曾派人抓他,就自己回到京城,并向御史台报告。其实大家都知道他无罪,但迫于权臣的势力,都不敢为他张目。陆垕因此被降三级任用。改授岭北湖南道肃政廉访副使。朝廷不久又任命陆垕为海南广东道肃政廉访使。陆垕再以母亲年老需要奉养为由,申请告老还乡,于是回到了江阴化成乡的老家,一直到大德十一年(1307年)去世,时年五十岁。元仁宗延祐(1314年——1320年)年间,赠嘉议大夫(正三品)、上轻车都尉、吴兴郡侯,谥庄简。陆垕清廉、正直,在江阴把自己的居所命名为“义斋”。他把多余的粮食送给族人,开设私塾教授乡里子弟。因为看到乡里百姓差役不公平,有人因此而破产,就以农户实际丈量的农田为标准,把本乡农户分成九等,按等级分配徭役和助田。所谓“助田”,即农户按实际拥有的农田不等,按比例划分出作为“公田”,产出的粮食(称为“义粟”)统一交给轮流担任的里正来保管和经营,累积到一定数量之后,即用这些“义粟”来购买土地。并用买来的土地逐年归还当初出“助田”的农户,这项制度执行了二十多年。化成乡的乡民因这项制度而受益匪浅,直到明朝的嘉靖年间,还保留着这项制度。按世德堂江阴《陆氏世谱》记载,陆垕生七子:镛、镗、铨、镒、铸、铉、锜。其中陆镗,官至德清县尹;陆铨,官至规运提点大使。江阴化成陆氏又分为大桥支、杨舍刘巷支、长山支、后塍支、无锡北乡长安西园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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