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个890万的合同,领导让我申请了10万请甲方吃饭,剩了6万准备退回公司,结果领导说:小柳你辛苦了,钱你拿着,以后每月申请一笔

文摘   2024-11-24 07:04   宁夏  
作者 | 啵啵
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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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在职场论坛发帖:

前段时间我刚谈下一个890万的大单,

领导让我申请了10万用于请甲方吃饭招待。

最后只花了4万,

剩下的6万我准备退回给公司。

结果领导跟我说:

"小柳你辛苦了,这钱你拿着吧,

以后每个月都要申请一笔招待费。"

我有点犹豫,这样做到底合不合适?

领导这么说是啥意思?

不会是准备给我穿小鞋吧?

看到这个帖子,评论区很多人都觉得是领导准备拿点小费,但不能明着拿,多少得给下属意思意思,我也觉得是这种意思。

这种情况在职场中其实很常见,但很少有人愿意公开讨论。

01 招待费真用了这么多?

在很多行业,特别是政企项目、大宗交易等领域,招待费往往都占合同金额的1%-3%,这已经成为了一种潜规则,而这还是明着约定的,背面有可能是好几倍。

所以说按照890万的合同金额来算,10万的招待费大概算是1.1%,这个比例在行业里算是比较正常的,我之前见过有些客户,还得月月不重样。

02 领导为何不自己申请?

在我猜测来看,这里面有两层考虑,第一方面是合规需要,公司账目上要有支出凭证,员工申请作为项目经理很合理,没人会起疑心。

第二方面嘛,领导可能是想给员工一个合理的灰色收入渠道,申请的多,但花的少,到时候报销凑合下发票,妥妥的收买一波人心,但多数情况下员工都不敢自己踹兜底,你懂得嘛?

但是这里,我要提醒大家,这种方式虽然普遍存在,但仍然存在一定风险,首先是账目清查风险,如果公司后期被审计,这种支出很容易成为重点核查对象。

其次是个人所得税风险,这6万算是公司给的福利,但没有缴纳个税,也存在一定风险。最后算是廉洁从业风险,如果公司后期出现问题,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追责。

所以,出现这种情况,该不该收下这笔钱?我的建议是不要拿,这虽然是领导主动提出来的,但也有可能是领导对你的考验,说白了,领导可以拿,但你未必可以。

记住,不要贪得无厌,该花的钱该打的报告一个都不能少,而且这个过程要保留好所有的票据和审批文件,也不要跟其他同事讨论这种事情,别觉得自己备有面子。

在职场中,很多时候并不是非黑即白,但我们一定要把握好底线,既不能太过保守错失机会,也不能太过贪婪引火烧身,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多半是陷阱。

结束语:

在职场里,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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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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