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阿兴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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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到4个月就分居,离婚2年后,男方起诉要求女方返还20余万彩礼,法院会支持吗?
案情回顾
2020年1月,经媒人介绍,甘肃漳县的王某与邹某相识并很快确定恋爱关系。
同年1月13日,两人登记结婚,10天后举行了婚礼,按当地习俗,在婚前男方陆续支付了数笔彩礼。
具体来看,这些彩礼包括:
邹某"看家"时的5000元现金
给邹某10名亲戚的2000元礼金
双方初次见面的见面钱
订婚仪式上的订婚礼金
结婚当天的正式彩礼
为邹某购买的手镯等首饰费用
婚后,小两口憧憬着美好的未来,一同前往新疆务农创业,然而好景不长,两人在共同生活期间经常发生争执。
2020年4月中旬,两人再次发生争吵后,邹某愤然离家出走,一个月后双方彻底分居,短短不到4个月的婚姻生活,就这样画上了句号。
值得注意的是,分居后双方并未立即办理离婚手续,直到2022年,王某才通过法院诉讼与邹某解除婚姻关系,但当时可能考虑到各种因素,双方对彩礼返还问题未做处理。
时隔两年,也就是在今年的6月,彩礼问题再次被提起,王家父子将邹某一家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彩礼及财产折价款共计23万元。
面对这一诉求,邹母表示强烈不满,她认为是王家不要女儿才导致离婚,坚持只愿意退还5万元彩礼。
法律分析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首先明确了一个基本原则:法律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一原则防止将婚姻异化为交易。
对于按习俗给付的彩礼返还问题,以及返还数额,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彩礼的实际使用情况:是否用于置办婚事
彩礼数额大小:是否超出当地一般水平
给付方家庭经济状况:是否造成过重负担
双方过错程度:导致婚姻破裂的责任归属
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婚姻持续的实际时间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仔细梳理了本案中的彩礼范围,根据当地习俗,“看家”时给付的5000元属于彩礼范畴,但给亲戚的2000元礼金属于赠与行为,不计入彩礼。
经过对各种钱款详细的核算,最终法院认定,王某给付的彩礼总额为20.5万元。
考虑到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时间不足4个月,这段婚姻可以说是昙花一现,基于此,法院最终判决邹某家庭应返还王某家15.5万元彩礼。
案件看法
网友们对此案纷纷发表看法:“结婚不到4个月就分居,这也太草率了吧?”
也有网友表示:“现在的年轻人太冲动,对待婚姻缺乏责任心,感情不能儿戏,婚姻更需要慎重。”
在当前社会,类似的彩礼纠纷案件并不少见,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