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经》·安民第三(诠解)

百科   2025-01-03 13:00   广东  

武学·道法术(PFAT)

求道者勤修·悟道者证心

【原文】

安民第三

不尚贤(贤,谓世俗之贤,辩口明文,离道行权,去质为文也。不 尚者,不贵之以禄,不贵之以官), 使民不争(不争功名,返自然也);  不贵难得之货(言人君不御好珍宝,黄金弃于山,珠玉捐于渊),使民不为盗(上化清净,下无贪人); 不 见 可欲( 放 郑 声,远美人),使心不乱(不邪淫,不惑乱也) 。是以圣人治(说圣人治国与治身同也),  虚其心(除嗜欲,去乱烦), 实 其 腹(怀道抱一 ,守五神(①也): 弱 其 志( 和 柔 谦让,不处权也),强其骨(爱精重施,髓满骨坚。强,其良反) ,常使民无知无欲(反朴守淳),使夫知② 者不敢为也(思虑深,不轻言。夫音符。知音智 ), 为无为(不造作,动因循),则无不治(德化厚,百姓安)。

【注释】

①五神:五脏之神。据《黄庭内景经·心神章》记载,即心神丹元,肺神皓华,肝神龙烟,肾神玄冥,脾神常在。

②知:通智。

【释义】

不崇尚世俗所谓的贤能之人(贤,指的是世俗中那些能言善辩、文采斐然,却背离大道、行使权谋,舍弃本质而追求文饰的人。不崇尚,意味着不以禄位来尊贵他们,不以官职来显赫他们),使民众不争夺功名(从而不追逐名利,回归自然本性);

不珍视难得的财物(意指君主不嗜好珍宝,让黄金弃置于山中,珠玉抛捐于深渊),使民众不去偷盗(君主上行清净之道,下民自然无贪婪之心);

不展现可引发欲望的事物(摒弃郑国的淫乐,远离美色诱惑),使民心不被扰乱(从而不邪淫,不受惑乱)。

因此,圣人治理(这里所说的圣人治理国家与修养自身是相同的道理),要空虚民众的心志(消除嗜欲,去除纷乱烦扰),充实民众的腹内(怀揣大道,抱守一体,守护五脏之神:心神丹元、肺神皓华、肝神龙烟、肾神玄冥、脾神常在);

削弱民众的志向(使他们和顺柔弱,谦恭礼让,不处于权势之地),强健民众的筋骨(爱惜精气,重视施予,使骨髓充盈,骨骼坚硬。强,此处读为“qiǎng”,意为勉力、勉励);

常常使民众保持无知无欲(回归质朴,坚守纯真),使那些聪慧之人也不敢妄为(他们思虑深远,不轻易发表意见。夫,此处作语助词,无实义,与“知”连用,知通智,意为智慧)。

实行无为而治(不人为造作,顺应自然,因循事理),则没有治理不好的(德化深厚,百姓安宁)。

【解析】

《汉书·艺文志》记述道家学说为“君主统治之术”,其核心理念是“保持清静虚无以自我守护,秉持谦卑柔弱以自我把持”;而道家在谈论养生之道时,相较于其他诸子学说,更显得亲切且富有深意。隋朝薛道衡在《老氏碑》中提到,《道德经》五千言“用以修身养性,则能使精神清明、心志宁静;用以治理国家,则能回归本真、返璞归真。”(《文苑英华》卷八百四十八有引用)

《老子》原文常常将治国之道与修身之法分别进行阐述,而河上公的注释则在修身方面阐述得尤为详尽。本章标题为“安民”,其解释侧重于消除嗜欲、守护五脏之神,正所谓“治国之道与修身之法是相通的”,这是河上公注释的独特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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