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号书迷》:我惨了,这个女人有病

体娱   2024-09-20 20:08   重庆  

我是抱着技术拆解的眼光读这本小说的。因为读了斯蒂芬·金的《写作这回事》,就想检验一下他的说法。

如果说读《写作这回事》是看斯蒂芬·金站在讲台上侃侃而谈,那么读《头号书迷》就是仔细把玩他交出来的作品。

对于手艺人,如何谈论自己的手艺是一方面,关键还得看活儿好不好,对吧?但当我读完《头号书迷》前20%我就知道了,斯蒂芬·金的活儿是真好!

《头号书迷》的故事情节比较简单(以下涉及剧透):

故事的主角是一位畅销书作家,叫保罗·谢尔登。在完成一部长篇小说后,他驾车从写作地离开。因为心情愉悦,保罗一边饮酒一边开车(他即将对自己的行为后悔),又在途中遭遇了没有按照天气预报转向的暴风雪。

车辆失控跌入悬崖,保罗身负重伤,陷入昏迷。

事发地点在人迹罕至的山路,当时又值极端天气,保罗很有可能一命呜呼。幸运的是,他被一位路人救起。那位路人叫安妮,曾是一位护士,还是保罗的畅销书“苦儿系列”的超级粉丝。但不幸的是——保罗醒来后才逐渐发现的——安妮是个独居的疯子。

发现保罗后,安妮没有报警,没有叫救护车,而是把保罗搬回自己家,进行非常粗犷的“私人治疗”。

安妮从什么时候起有了囚禁保罗的想法?我们不得而知,也许是在她认出保罗的那一刻。“啊,居然是我的偶像,我要把他带回家!”

刚开始一切安好,但当安妮得知保罗在最新的“苦儿”故事中让“苦儿”死掉后,她大发雷霆。也就是那一刻,保罗反应过来,她是个疯子。

她折磨保罗,不给他吃止痛药,逼他喝洗抹布的水,要求他重写那个故事。为了进行精神压制,她还要求保罗亲手点火烧掉刚写完的作品——pua玩得真溜。

故事就在两人之间展开:

弱小的、受虐的一方力图保全自己,逃出生天;

强壮的、施虐的一方则越来越失控,变本加厉……

《头号书迷》的主要角色只有两个,但故事异常精彩,我认为得益于几个方面:人物的刻画、悬疑感的塑造和生动的文笔。

斯蒂芬·金对人物特点的刻画非常到位。

安妮患有严重的双向情感障碍(也称躁郁症),当她进入情绪低谷,她会暴饮暴食(食品垃圾堆得到处都是),自虐(扇自己耳光、扯自己的下嘴唇,直至流血),充满攻击性(甚至砍掉了保罗的一只脚掌)。

她很偏执,一点小事就可能让她发狂。她小时候看章回电影,当下一回的电影开头与上一回的结尾镜头有细微差异时,她便在电影院大吼大叫。

跟大多数精神病人一样,她不认为自己有问题。“是你逼我这样做的。”她总是这样对保罗说。

至于保罗·谢尔登,他从车祸的昏迷中醒来,每天服用大量止痛药,所以他总是叠加在内部与外部的两重世界——斯蒂芬·金通过大量碎碎念式的内心独白来表现,很准确。

另外,因为保罗也是作家(而且作家身份对这个故事极为重要),他在小说中表达了许多对写作的看法。有趣的是,这些看法基本都是斯蒂芬·金本人的观点。——我怎么知道?因为我读完《写作这回事》。

比如,保罗·谢尔登开始写《苦儿还魂记》后,当他写得兴起,文思泉涌,他对自己说:“至于小说主旨这类芝麻小事,就等以后再自圆其说吧。”这跟《写作这回事》完全一致。斯蒂芬·金重故事本身,轻象征或主题。他说,象征或主题会在他写第二稿时自动显现出来,保罗·谢尔登也是这样干的。

惊悚小说成立的前提,是保持悬疑感。主角会不会死,救援能不能赶到?有悬念才能抓住读者的心。

在小说后半段,悬念是通过故事走向的不确定性,自然而然产生的。但在小说前半段,危险还没真正暴露时,斯蒂芬·金通过技巧主动钓住读者的兴趣。

他会预示灾难的到来。比如,“虽然他的头号书迷还要隔一阵子才会把那台咧着嘴、露出狞笑、声如鸭叫、跟破铜烂铁无异的皇家打字机带过来,但保罗早在打字机出现之前,便知道自己已身陷万劫不复的境地了。

或在章节结尾留下一段耐人寻味的描写。比如,“她投给保罗诡谲而充满母爱的微笑。保罗·谢尔登第一次清清楚楚地意识到:我惨了,这个女人有病。

虽然被贴上了类型作家的标签,但斯蒂芬·金的文笔很好。

我读《写作这回事》时就看出来了他的表达非常直接、有个性,同时非常生动。《头号书迷》也一样。只举一个小例子,保罗偷偷翻看安妮的剪报夹时,看到照片上“一名戴眼镜的秃头男子,保罗觉得他一看就像那种会在私底下偷吃鼻屎的人。

对不起,例子有点恶心,但很生动。一个无关紧要的小人物,斯蒂芬·金用几个字就让他鲜活起来。

对于小说来讲,好的故事、生动的人物是根本,但语言也必不可少。这是小说有别于电影电视剧的地方,而斯蒂芬·金的文笔绝对是加分项。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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