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循着罗翔老师的推荐(这份罗翔老师的书单,绝对靠谱!),前段时间我读完了约翰·穆勒的两本著作,《功利主义》和《论自由》。
在哲学著作里,约翰·穆勒算是好读的。一方面,他的书篇幅不长,文字也不生涩。另一方面,穆勒的思想主张也十分简洁、清晰。
以《功利主利》为例,它的核心观点可总结为三句话:
幸福是唯一值得我们追求的目的;其他事物只有作为实现幸福的手段时,才值得追求。
只要能提高全体人类的幸福总和,就是道德的。
幸福不是单纯的满足;而且不同种类的幸福间,也有质和量的区别。
再以《论自由》为例,其核心原理也不外乎由两条准则构成:
只要个人行为仅关一己利害而与他人无干,个人就无需对社会负责。
对于任何有损他人利益的行为,个人都应对社会负责。
穆勒的简单清晰,分析问题直击本质,不弯弯绕绕,十分为我所推崇。但我也发现,简单的思想容易包含如下缺点:理论上完美无瑕,却不易落实于操作。
还是以穆勒的自由思想为例。只关切一个人自己利益的事情,就绝不容社会插手。相反,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会影响他人利益,社会就有权利约束。这两条规则虽然简单,但在实际应用中免不了各种争论。
在《论自由》中,我就至少读到两个观点,我非常不认同。
穆勒提到,禁止向中国输送鸦片是对自由的损害,因为它侵犯了购买者的自由。若按此推论,那现在加拿大和美国部分地区让大麻交易合法了,倒是自由之举。不过,大麻可以自由买卖,可卡因又为何不行?两者的界限在哪里?如果尊重个人自由,是否连毒品的买卖都不应禁止?——每个人都有独立判断能力嘛。
争论的根本在于,自由买卖大麻会不会影响他人利益?但这正是穆勒原则无法评判的,而且可能辩上三天三夜也辩不明白。我的立场是反对,我也反对穆勒关于鸦片的观点。
另一个话题,穆勒提到:男女双方,除非能表明他们有足够支撑家庭生计的财产,否则不许结婚,这并不侵犯自由。对此,我也不敢苟同。当然,穆勒有他的理由,比如没有财产就将新生命带到世上,是不负责任;越来越过剩的人口,也是对所有依靠劳动所得为生的人的一种侵犯。但在我看来,男女双方结合为家庭的基础是爱。只要将爱与金钱挂钩,就算不是道德沦丧,也是庸俗。我也明白,爱情不是空中楼阁,但是否有财力支撑自己的家庭,不正应该交由那些相爱的人自行考虑吗?为何在此处,穆勒就不提自由的好处了呢?可见,某些事情是否干涉他人自由,是非常主观的判断。
这就是我读完穆勒的感受,难以用他的思想解决现实问题。
再次声明,我没有一种严苛的姿态去要求穆勒,而是指出我的困惑——自从以“知行合一”为座右铭后,凡学一项新理论,我便想着要应用,这几乎成为新的恶习。
不过,虽然穆勒的自由论落到实践处显得局促,但它仍是一种警醒。
当我反对鸦片的时候就在想,如果所有不喝咖啡的人都联合起来反对喝咖啡,我能认同它是正义吗?显然不能。那我反对鸦片或反对抽烟,是不是也跟别人反对咖啡一样,只是一种主观立场呢?显然也是。为了世界更美好,常作这样的反思是可取的,也是应该的。
想到这里我突然豁然了,这根本不是穆勒的局限,而是现实本来就复杂、混沌。希望某个理论能对所有现实问题一刀切,本就是妄想。
真理,越辨越明。而独立思考、理性讨论、相互包容,这些才是穆勒思想激发出的可贵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