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阿兴博士
图源 | 网络侵删
一名技术工程师入职月薪1.6万,却在短短5天内被公司辞退,从表面上看,好像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该工程师也确实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将其诉讼至法院,请求公司支付相应赔偿,但案件审理过程却反转再反转。
案情回顾
2023年8月13日,张某入职苏州某公司担任技术工程师,月薪1.6万元,看似一份不错的工作,却在短短5天后戛然而止。
入职第一天,公司负责人李某就向张某详细交代了工作任务、项目进度和技术要求,还提供了参考资料和技术顾问人员,按理说,这样的工作环境和支持力度已经相当到位了。
但接下来的情况却让人大跌眼镜,张某先是表示不需要参考现有图纸就能完成工作,后又对公司的设备、资料来源和管理制度提出质疑,这些质疑既不涉及实质性问题,也与工作目标毫无关联。
更让人费解的是,当公司多次明确告知工期要求后,张某不仅没有加快工作进度或改进工作方式,反而继续向李某和公司提出各种无关痛痒的问题。
在后来的庭审中,张某甚至无法说明自己在这短短几天内到底做了些什么具体工作。
8月18日,公司向张某送达《通知书》,以“因行业原因,不适合公司岗位”为由终止实习,并表示将通过微信支付工作期间的薪资。
刘某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将公司诉讼至法院,请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公司方面表示,张某始终未能提交任何设计图纸,严重影响了项目进度。
有趣的是,调查发现这并非张某第一次卷入类似纠纷,案件材料显示,这个叫刘某的人在深圳、苏州多次出现类似情况:入职后很快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随后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和工资差额。
法律分析
本案的关键在于两个方面:人岗匹配度和劳动合同解除的性质。
从人岗匹配度来看,月薪1.6万的技术工程师岗位,无论是从行业惯例还是一般认知来看,都需要相当专业的技术能力和职业素养。
公司已经提供了充分的工作条件和技术支持,张某却始终无法按要求推进工作或提供成果,这显然与岗位要求不相匹配。
从劳动合同解除的性质来看,需要援引《民法典》关于诚信原则和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义务的规定,作为劳动关系中的从属方,劳动者应当听从用人单位的合理指示和安排。
张某的行为明显偏离了正常的劳动履约轨道:既不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断提出无关紧要的质疑,这种行为模式表明,他主观上可能并无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真实意图。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张某在庭审中无法说明自己的具体工作内容,这一点极不寻常。
正常情况下,即便是工作时间再短,一个专业人士也应该能够清晰描述自己做过什么。
综上所述,法院对张某利用劳作获取劳动报酬以外利益的行为不予认可,对其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案件思考
网友们对此案评价不一,有网友评论:“这个人竟然有这么多同类型的诉讼记录,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真的很令人不齿。”
也有网友表示:“公司也要吸取教训,招聘时要更严格地考察应聘者的能力和职业操守。”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发表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