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似水,坚如山
——记沭阳历史名人葛维垣
文 | 夏炳文
在沭阳历史上,有这样一个人——进士出身,为政清廉,两袖清风,秉公办事,执法如山,时人颂其“清似水,坚如山”。
他便是葛维垣。
首先,我们要对他的名字进行一下考证,因为史料有不同记载。
《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全三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葛维恒”“葛维垣”均收录,“葛维垣,见葛维恒”。
《嘉庆海州直隶州志》,新志《沭阳县志》《淮阴市志》《江苏省志》均作“葛维垣”。他做过吉安知府,《光绪吉安府志》亦记载为“葛维垣”。
《康熙重修沭阳县志》作“葛维恒”,《民国重修沭阳县志》为“葛维垣”。
关于他的字,旧志均作“映辰”,而新志误为“映长”。
综上所述,我们以为,葛维垣可能更贴近事实,字形相似,以讹传讹。不知沭阳葛氏族谱中记载为哪一个。
《康熙重修沭阳县志》记载:
葛维恒字映辰,登崇祯甲戌进士,筮仕成都府推官,审狱多所全活,诸台司交重之。丁丑冬,流寇薄成都,公自行请援兵,擒获贼党,解省会两月之围。摄守重庆,豪骫帖息,善佐军兴。考最,内升工部主事。旋授吉安郡守,吉人戴公尤甚。未几,以外艰归,攀辕泣送者以万计。居丧,哀毁骨立,两淮士大夫,咸称其纯孝。事详山阳刘芳声《墓表》。
《嘉庆海州直隶州志》记载:
葛维垣,字映辰,沭阳人。由进士任成都推官,决狱多平反,台司重之。流贼薄成都,自行请援兵,擒获贼党,解省会两月之围。权知重庆,豪猾帖息。以佐军兴考最,迁工部主事,旋授吉安知府。多政声。以病归,攀辕泣送者以万计。居父丧,哀毁骨立。居家布袍竹杖,以诗酒自娱而卒。
《康熙重修沭阳县志》载有《明江西吉安府知府葛维垣墓表》,叙述了葛维垣的生平事迹。作者是山阳(今淮安)人、山东提督学政刘芳声。
《嘉庆海州直隶州志》载有《成都司李葛公考最序》。作者刘宇亮,四川人,明朝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进士,官至内阁首辅。司李,即司理,明代俗称推官为司理。
葛维垣(1592年-1657年),字映辰,明代沭阳县人。
少有大志,聪颖好学,过目成诵。墓表记其“少负奇颖,读书十行俱下,一过目辄终身不忘,性倜傥有大志,不与世浮沉。”
明崇祯癸酉年(1633年)考中举人,崇祯甲戌年(1634年)考中进士。《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记载:“葛维垣,见葛维恒,直隶沭阳,明崇祯7/3/18。”葛维垣,直隶沭阳人,明崇祯七年进士,列三等第18名。
沭阳这样的小县城,为什么称“直隶”?
明朝,称隶属于京师的地区为直隶。自永乐初迁都北京后,又称直隶北京的地区为北直隶,大概今北京、天津两市,河北省大部和河南、山东的小部地区;直隶南京的地区为南直隶,大概今江苏、安徽两省。沭阳自然属于南直隶。
葛维垣的第一个职位是成都府推官。
推官,唐朝始置。明朝为各府佐贰官,顺天府、应天府推官为从六品,其他府推官为正七品,掌理刑名、赞计典,主要掌管审判诉讼案件,是以刑名为主要责任的地方官员。
葛维垣秉公办事,勤于事务,受到上上下下的欢迎。成都是省会,各种诉讼事务繁多,葛维垣并不因此而拖延办理,而是从容应对,公正处置,没有案件积压现象。他精于断案,执法公正严明,对于冤案多能予以平反。
为了处置大量案件,又不至于出现冤案、错案,葛维垣要审阅大量文字材料,经常要看到半夜。每当他下笔之时,都要犹豫再三,欲写又停。夫人章氏见状,很是不解,便问原因。他说:“吾欲为囚觅生路耳!”我只是想为那些囚犯找一条生路而已。他的上司很器重他,让他参与谋划重大事务或者重大案件,甚至周边郡县那些久拖不决的疑案,都让他去处理,皆能公断。
崇祯十年(1637年)冬,农民义军进攻成都,情势很危急。当时,守备力量薄弱,人心惶惶。葛维垣说,“与其坐以待困,曷若突围请援,以全此一城乎?”于是不顾个人安危,出城请援,并巧妙瓦解城中内应,致使义军围城两月而未能攻破,从而使得城内百姓免遭侵害。大家都为他请功,葛维垣坚辞不受。
后转任重庆。刚到重庆时,民生凋敝,治安混乱,人心浮动。到任后,兴办学校,严明政刑,处置积案,平衡赋役,拒绝馈赠,使富豪慑服,社会承平。他所得到的赏赐,分文不取,都充军需。重庆官民交口称颂。
由于业绩显著,官员考核为最高等级,他升任工部主事(水部主政)。
崇祯十五年(1642年),吏部尚书李日宣主持廷推,负责推荐官员。李日宣是江西吉安人,十分器重葛维垣,便推荐葛维垣到吉安任知府。到吉安后,葛维垣一如在成都、重庆时那样勤廉,吉安人都很爱戴他。李日宣听说后,高兴地说:“我为家乡选父母官,看来是选对人了,我们吉安今后有依靠了。”
上任刚三个月,他的父亲病逝,葛维垣便告归乡里。
当时,宁南侯左良玉兴兵,以解救太子、讨伐马士英为口号,由九江东下进犯南京,谓之“清君侧”。一路烧杀掳掠,无人敢入江行船。葛维垣说:“我身外无长物,与虚舟等耳,于彼何畏哉!”于是,扬帆前行。忽然,一箭飞来,击中船帆,坐船被截。乱军纷纷上船,翻船舱,拆行装,只看到一些图书和旧衣服,结果一无所获,惊叹而去。
葛维恒归乡为父亲服丧,接着母亲又去世,至此不再为官。
葛维垣退任后,在乡赋闲,浏览诗书,勤于纂述,谈经讲艺,教诲诸生,并辑平生诗文为《燕贻堂文集》,付梓行世。
居乡十年,平日布袍竹杖,只与二三故交收拾田园,诗酒自娱。地方官员有疑难政事找他咨询,四方名士经常登门拜访,以和葛维垣交往为荣幸。
顺治十四年(1657年),葛维垣去世,享年六十五岁,“次年十月十日,葬于邑之北原。”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