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社会科学》| 颜军 | 习近平关于人民幸福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

学术   2024-08-12 10:03   内蒙古  

习近平关于人民幸福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

颜军

西南交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 成都 611756



颜军男,西南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法学博士。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在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中发表了一系列关于人民幸福的重要论述,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造福人民所做的系统思考和深刻回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幸福的重要系列论述具有丰富的内涵和严谨的结构,既有对人民幸福价值地位的科学揭示,也有对实现人民幸福根本动力的明悉洞察;既有对人民幸福领导力量的确切指明,也有对实现人民幸福制度保障的深入阐发;既有对人民如何获得幸福的方向指引,也有对如何为人民造福的详尽阐述。习近平总书记指明了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发展是实现人民幸福的根本动力、中国共产党是实现人民幸福的领导主体、社会主义为真正实现人民幸福提供制度保障、劳动是幸福的源泉等一系列深刻道理。

关键词人民幸福;“国之大者”;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民对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的追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习近平总书记将“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国家治理的价值目标和社会发展的诉求。全面准确地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幸福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有利于我们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立意和理论旨趣。习近平总书记指明了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发展是实现人民幸福的根本动力、中国共产党是实现人民幸福的领导主体、社会主义为真正实现人民幸福提供制度保障、劳动是幸福的源泉等一系列深刻道理。

一、“国之大者”:人民幸福的价值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在许多场合都论及人民幸福的价值地位,对人民幸福的至上性进行了阐释,“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是其最有代表性的表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幸福对于国家和民族发展进步来讲具有根本性的考量意义,人民幸福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价值诉求。国家的繁荣、民族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人民的幸福。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不断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

(一)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

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幸福的至上性地位给予了高度肯定,将人民幸福生活上升为人权,从人权高度论述人民幸福及其实现。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写给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 70 周年座谈会的贺信中明确提出了“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将日益满足人民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视为对人权的尊重和满足,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权宣言。习近平总书记将人民对幸福生活向往和追求的权利即幸福生活权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兴人权,将人民幸福生活权益升华为人的权利形态,并且作为人民最大的权利。

习近平总书记从人权的高度讨论人民幸福及其实现,不仅充实了人权的内涵、提升了人权的新境界,而且勘定了人民幸福的地位,高度肯定了人民幸福的基础意义。人权就其本性来讲是人之为人的基本权利,是“人性”的内在需求,是人有尊严地生活的基本要求。幸福生活权是以人的尊严和价值为核心的权利,人民幸福是各国人民的发展愿望和诉求,每个国家的人民追求幸福的愿望和权利都应当被尊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我们应该把人民福祉放在首位”。

在“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这一论断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和追求的权利是最具基础性地位的权利。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的判断,一方面来自对人民幸福生活权的复合性即人的生活的全面性、生动性和丰富性的肯定,另一方面来自对幸福的至上性的理解。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将民生幸福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将“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

(二)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要服务于人民幸福

“对幸福生活的追求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最持久的力量。”因此,幸福必然关乎社会进步,是社会进步在个体心理上的积极感受。人们对幸福生活的渴望和追求推动着经济社会的进步。习近平总书记为我们揭示了幸福是一种积极的心理能量,幸福会成为个人生活和国家发展的强大信念,对幸福的期盼会成为人们为之奋斗的积极行动力。一方面,追求幸福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的持久动力;另一方面,人类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推动并感受着社会进步。人类对幸福的渴望和追求推动着世界经济的发展,更推动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和人类社会的进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将人民幸福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成效的标准。“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就要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的目的是实现人民幸福,因此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在改革的实践中创造更加幸福的生活”。“经济上去了,老百姓的幸福感大打折扣”,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了以破坏环境发展经济的后果。因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单纯是经济问题,还关系到人民幸福感的提升,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习近平总书记从政治高度看待生态文明建设,指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具有政治涵义。强调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意涵,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将人民幸福置于最高位置的责任与担当。

(三)造福人民可以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强调造福人民的重要意义。他指出:“我们提倡‘为官一场,造福一方’,不能为群众排忧解难,就无法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解决不了群众的生产与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思想政治工作也就缺乏说服力。”习近平总书记就此谈到了造福人民可以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这一深刻道理。因此,能否造福于人民,能否带领人民实现幸福生活,是树立并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的重要前提。只有不断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实现人民幸福生活,人民才能有更大的建设热情,才会对社会主义有更坚定的信心。人民幸福生活愿景的实现,关系到党的凝聚力的提升、党的威信的树立以及党群关系的和谐。造福人民不仅可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说服力,而且有利于开展群众工作,提高党的干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

习近平总书记还从党的执政规律方面论述了为人民谋幸福的积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得到人民拥护,“正是因为造福了人民”。要保持党员的纯洁性、先进性和时代性,就要看其能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能否带领人民群众创造幸福生活。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造福人民,这也促进了人民群众对党的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二、发展:实现人民幸福的根本动力

基于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习近平总书记为我们揭示了发展是实现人民幸福的根本动力这一深刻道理。发展是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础,新时代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是更大程度地促进人民幸福的根本手段。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通过发展来有效解决实现人民幸福道路上的困难,让发展成为创造幸福生活最稳定的途径,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以绿色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一)发展是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础

幸福虽然是人的主观感受,但它与人们生活的客观条件密切相关,因为人们自身欲望和需求得到满足的愉悦感受取决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的发展状况对人的满足程度。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讨论经济形势的专家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谈到,发展是“国家繁荣、社会稳定、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础”。将发展作为第一要义,是基于对人民对幸福生活深切期盼的充分尊重。习近平总书记揭示了只有通过发展才能解决人民幸福生活的问题,才能克服人民幸福生活建设中的困难、攻破实现幸福生活实践中的障碍,才能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提供有力的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表达类似的观点,强调了发展对于实现人民幸福的意义。“发展是实现人民幸福的关键”,发展是人民幸福生活所必需的生活条件。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发展导向,增进人民福祉”。在新的征程上不断提升人民幸福感不仅需要高质量发展,而且还需要切实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基于对人民幸福生活内在规定性的深刻洞察和人民幸福生活本质要求的深入分析,习近平总书记指明,唯有发展才能满足人民对幸福生活的热切向往。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让发展成为消除贫困最有效的办法、创造幸福生活最稳定的途径”。新时代为民造福的基本要求就是以发展为基本手段,着力化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同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日益满足人民对生存、安全、教育、医疗等民生方面的需求,为人民实现更加美好幸福的生活创造条件,日益提高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

习近平总书记实现人民幸福的一个重要思路就是不断消除实现人民幸福生活中的现实障碍,使广大人民摆脱贫困,过上幸福的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是各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基本权利”。我们要实现的幸福不是少数人的幸福,而是全体人民的幸福,当然也包括贫困人口的幸福。

贫困是贫困人口实现幸福生活的最大阻力。实现落后地区人民或贫困人口幸福生活的首要前提是消除贫困。消除贫困实现全面小康要以发展为根本途径,因此,为贫困人口创造幸福生活也要以发展为根本手段。贫困是实现人民幸福道路上的主要障碍,因此,满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是其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脱贫是实现贫困人口幸福生活的重要前提,消除贫困是扫除人民过上幸福生活的障碍的根本要求。

人民幸福生活的内涵是现实的、具体的、丰富的、生动的,人民幸福首先要有必要的物质条件和基本的民生保障,保证人民都能享有丰富的物质生活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是迈向幸福生活的重要一步”。富裕是人民实现幸福的重要基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普遍幸福的重要基石。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

(三)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以绿色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物质财富的丰富,为实现人民幸福生活提供物质基础,但经济发展伴随着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会降低人民的满意程度和幸福感。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出席“领导人气候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应“在绿色转型过程中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增加各国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因此,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大治理生态环境的力度。

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要坚持绿色发展、增进人民福祉。幸福生活与生产模式息息相关,人民幸福生活的实现离不开科学的、高效的生产方式,需要我们将保护自然、低碳环保、循环经济等绿色理念自觉融入到生产生活中。以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幸福感需要我们坚持生产方式的转型,走内涵式、集约型、绿色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倡导绿色生产理念,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将高效发展与有效节约资源及保护环境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演讲中谈道,要“着力实现共享发展、绿色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三、中国共产党:实现人民幸福的领导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系统论述了中国共产党与人民幸福的关系,既有党的领导对实现人民幸福的必要性论述,也有对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具体要求;既指明了为人民谋幸福对于人民拥护党的领导的意义,也揭示了党的领导对实现人民幸福的根本保障地位。

(一)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我们党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都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始终与人民在一起,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期的主要任务或工作重点虽有差别,但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中国共产党始终以实现人民幸福为己任。中国共产党人自觉地将人民对幸福的期盼化作自身的行为动力、价值目标,将党的初心使命落实到促进人民幸福上,自觉将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作为不懈追求,始终将群众的冷暖置于心间,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不断促进人民幸福生活的实现。

“只要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憧憬还没有变成现实,我们就要毫不懈怠团结带领群众一起奋斗。”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将人民群众的幸福愿望变成现实是中国共产党人不竭的奋斗动力,党员干部要有强烈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带领人民实现幸福生活,只要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还没有解决,党员干部就不能松懈。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尤其需要我们做好长期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带领群众艰苦创业、埋头苦干、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用辛勤劳动创造幸福生活。

(二)造福人民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应有之义

追求人民幸福是由党的根本性质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外,没有其自身的特殊利益。中国共产党人从不抽象地谈为人民服务,而是将其作为自身的行动要求。为人民谋幸福就是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要求,是共产党人的责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从人民幸福的角度明确中国共产党的角色定位,把为人民谋幸福上升到践行党的宗旨的高度。造福人民是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和要求。党的一切行动都要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切实维护好人民的利益,维护好人民利益的根本目标在于促进人民幸福。习近平总书记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到为人民谋幸福的具体行动中,早在福建工作时期就谈到,“造福一方就是造福于人民,这与我们党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一个意思”。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是要将为人民谋幸福作为共产党人的奋斗目标和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党的干部作为共产党的“官”要有“造福一方”“造福人民”的格局和境界。“人民幸福”应当是中国共产党人的行动动力,尤其是对党的领导干部来讲,人民幸福意味着责任和使命。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的‘官’,只有一个宗旨,就是造福于民。”“造福一方”“造福人民”是中国共产党人尤其是党的领导干部对实现人民幸福期盼的主动作为、对人民幸福事业的积极回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目标,“要把造福人民作为最重要的政绩”。

(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全国各族人民幸福安康的根本所在

“只有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才找到了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正确道路。”历史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是为挽救民族危难而诞生的,从诞生之日起就将实现民族复兴和人民幸福作为自身的使命。历史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人民的幸福生活,中国共产党是人民实现幸福生活的引领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揭示了坚持党的领导的内在依据,即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及中国人民的幸福生活为内在行动力;另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中国人民根本利益与幸福生活的重要政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建设必须与国家发展建设相联系,必须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相联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着眼于人民幸福生活,党的自我革命与伟大斗争旨在促进人民幸福。全国人民幸福安康的根本就在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基本路线是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

(四)中国共产党人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为人民造福事业推向前进

“使命感”“责任感”是习近平总书记谈论人民幸福时的关键词,这无疑表明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幸福的高度重视。纵观世界,没有哪一个政党能像中国共产党那样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始终积极推进人民福祉的广泛覆盖和纵深发展,始终努力提高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始终自觉将自身的奋斗与为人民谋幸福统一起来,始终将党自身的发展壮大与人民的幸福生活紧密联系起来。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同志要“努力为人民创造更美好、更幸福的生活”。

“我们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追求老百姓的幸福。路很长,我们肩负的责任很重。”习近平总书记用“路很长”表达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人民幸福都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领导干部要坚持发扬艰苦奋斗、奋力拼搏、克己奉公、甘于奉献的精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带领群众创造幸福生活。

四、社会主义:人民幸福的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高屋建瓴地从社会形态的角度论述了人民幸福的地位及其实现,揭示了人民幸福是社会主义的目标与动力,指出社会主义是真正实现人民幸福的根本制度,并深刻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创造人民幸福生活的必由之路。这为我们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提供了指导思想。

(一)人民幸福是社会主义的目标与动力

依附资本主体逻辑实现人民幸福是不现实的。社会主义显然超越了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的主体逻辑,挣脱了资本的主体束缚,彰显了人的主体地位和价值。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不是满足于资本的增殖,而是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社会主义超越资本主义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将人民福祉作为发展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搞社会主义,就是要让各族人民都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历史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就是一条国家繁荣昌盛之路、人民幸福富裕之路、中华民族全面振兴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现幸福生活的伟大事业。

一方面,社会主义在更大程度上促进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促进了人人平等,促进了人民幸福的实现;另一方面,社会主义发展和完善的动力来自于人民对幸福愿望的满足,植根于人民对幸福生活的热爱和追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问题。”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是要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来切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最终实现人民幸福生活的愿望,社会主义为人民能够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提供了保障。坚持人民立场、关注人民生活的切实改善,既是社会主义的重要原则,也是社会主义的根本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还揭示了人民幸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发展的持久动力。只有人民幸福不断实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才能得到更大程度的彰显,社会主义的强大生命力才能得到更大范围的认可,社会主义事业的光明前景才能得到更广泛的确证。历史和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映了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愿望、利益和要求,只有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最终实现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幸福。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人民对幸福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渴望和追求是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根本动力。只有不断地促进国家发展与社会繁荣、不断地将人民幸福生活变为现实,才能不断地振奋全国人民的精神,不断地激发全国各族人民的建设热情,才能更好地凝聚全社会力量。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推进、人民幸福感的不断充实,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感知会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信念会进一步坚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会进一步提升。

(二)社会主义是实现人民幸福的根本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主义对于人民幸福事业的重要性,指出以资产阶级革命或改良来实现人民幸福的非现实性。他说:“不触动旧的社会根基的自强运动……谈不上为中国实现国家富强、为人民幸福提供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此提出了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为中国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提供制度保障的科学论断。中国人民幸福的实现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的现成方案,要实事求是地开创中国特色的社会制度。

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是其发展的内在主体力量。资本逻辑主宰社会发展,社会发展更多的是满足资本的增殖,资本家的发财致富造成了大量劳动者的相对贫困。资产阶级不可能自觉地关心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的满足和幸福的实现,他们关注的只是资产阶级自身的私利。正如马克思所言:“生产剩余价值或赚钱,是这个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与资本主义不同的是,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为了资本增殖而生产,而是为了人和人的需要而生产,为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生产。社会主义发展生产的目的是满足劳动人民的生活需求,为人民实现幸福生活创造条件。只有超越了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主体逻辑的普遍幸福的社会,才能保证全体劳动者的生产和分配的权利,才能真正实现全体劳动者都能够享受普遍的物质福利与自身发展权利。实现人民幸福生活,既是社会主义的根本指向,也是社会主义生产的内在价值旨趣。社会主义社会终将超越资本主义社会,抛弃尽显资本主体强势逻辑的社会生产机制,取而代之的是以人为目的的、彰显人的主体逻辑的社会生产机制。生产不再满足并服务于资本的增殖需求,而在于满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对象上不再满足于少数人,而是满足全体劳动者——最广大人民群众。在直接目标上不再满足于资本家的财富积累,而在于满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再满足于财富的增长,而在于为实现人民幸福生活创造条件。

良好的制度是国民幸福的重要前提。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人民幸福的重要保障。社会主义不是一部分人剥削和压迫另一部分人的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保障人民都享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保障每个人都处于良好的生存状态。社会主义的发展都将围绕人民幸福生活而展开。习近平总书记不仅在一般意义上论述了社会主义与人民幸福的关系,而且还特别指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中国人民幸福的关系。2013年元旦,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谈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造福人民的美好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够造福人民的制度密码是实行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具体论述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明了国体、政体与人民幸福的关系,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实现人民幸福制度保障的内在逻辑。

五、劳动:创造幸福的源泉

习近平总书记不仅从社会发展规律的角度为我们指明了发展是实现人民幸福的根本途径,而且从社会实践本体的角度为我们指明了劳动是幸福的源泉。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需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劳动是一切幸福的源泉,劳动本身就具有实现幸福的旨向。

(一)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需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

“一切幸福都源于劳动和创造。”习近平总书记为我们指明幸福不会从天而降,幸福生活不是空中楼阁、不是虚幻丽景,而是要以劳动、创造与奋斗等实践手段来实现,幸福生活的实现需要充分发挥人民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劳动不仅具有道德规范的向度,而且还具有人民幸福生活实践的向度。劳动本身符合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善良理性需求,幸福要靠辛勤劳动来创造。人类劳动创造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是为人类实现幸福而创造的物质和精神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讲,幸福依赖于劳动成果,是劳动者在享有劳动成果后的满足,劳动可以为人民幸福的实现提供现实的物质基础。

“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需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幸福生活从来都不是等来的,也不是要来的,更不是靠施舍得来的,而是依靠现实的力量实现、通过劳动创造而获得的。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撸起袖子加油干”,只有通过自身的辛勤劳动与艰苦奋斗才能创造和拥有幸福生活。虽然我国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解决新时代的主要社会矛盾,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需要我们继续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作风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基层代表座谈会上强调,人民幸福需要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共同创造。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创造幸福生活,在劳动过程中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习近平总书记为我们指明:“在劳动中发现广阔的天地,在劳动中体现价值、展现风采、感受快乐。”人们在劳动过程中得到充分发展,激发个人潜能,展现个人才能,个人能力实现了质的飞跃,个人在自身的劳动实践中确证了自己的本质力量,实现了自身价值,由此实现了自身的幸福。

(二)劳动是一切幸福的源泉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4月28日出席中华全国总工会机关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会时指出,“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习近平总书记不仅从经济角度强调劳动为幸福生活创造劳动产品,创造丰厚的物质和精神成果,为人民实现幸福生活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为实现人民幸福提供保障,还从价值论角度指出劳动本身就是幸福、阐明幸福本身就是劳动的价值旨趣,创新了马克思“劳动是生命的乐趣”的观点,也为我们揭示了劳动是幸福的源泉、劳动本身就是幸福这一深刻道理。2020年11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进一步提出,“劳动是一切幸福的源泉”。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指出,劳动过程就是人们追求幸福和实现幸福生活的过程,劳动本身就是幸福的。人们在劳动中确证人类的本质,确证人的主体力量,在劳动中获得积极的丰富情感体验和高度的自我愉悦与满足。幸福在劳动中实现,即在劳动实践过程中体会幸福。劳动彰显人的主体创造性,人在创造“物”的同时也实现“人”的主体力量,人在劳动中成为自身的主人,人以创造的形式实现了对自身本质的占有,成为自身的主人。人在劳动中以积极实践的方式确证自身的主体身份,实现自身的价值,在服务他人和社会中得到尊重、获得成就感,同时也给劳动主体带来幸福体验。我们既能在劳动中通过创造物质和精神产品、在自身劳动产出中直观自身的主体力量并确证自身的主体价值,又能在劳动中完善自我、实现自我、发展自我,从而获得幸福感。

综上所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幸福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既有对人民幸福至上的深刻阐明,也有对人民幸福现实要求的行动指示;既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人民实现幸福的系统思考,也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世界人民幸福生活的现实观照。“以人民为本位”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革命和建设改革时期遵循并践行的核心理念,是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的内在规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国家的理论自觉。不言而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幸福的重要论述,对我们理解幸福和创造幸福生活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注释(略)

参考文献(略)

  •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幸福思想研究”(编号:18BKS017);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历史逻辑研究”(编号:SC21ZDZT003);“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中国共产党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研究”(编号:SC22ZDYC23)。
  • 本文载于《内蒙古社会科学》2024年第4期


内蒙古社会科学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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