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社会学的争论焦点与田野价值——基于农村研究的视角
张红阳 魏长青 赵 煌
●作者简介●
张红阳,南京大学博士,清华大学博士后,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公共危机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专注于政府治理与改革创新、基层治理与乡村发展等方向研究。
摘要:家乡是社会学的研究场域,家乡社会学是社会学的视角与方法。“就家乡论家乡”从来都不是家乡社会学的初衷,家乡社会学从一开始就是要“跳出家乡看家乡”。家乡社会学为农村研究提供了典型个案与调研区域,却遭遇了诸如代表性薄弱、价值中立困难、可能存在诚实性问题等批评。学界需要对家乡社会学的田野价值进行再认识,充分理解家乡社会学的必要性、便利性与开放性,从而避免可能发生的“偷懒”“虚构”“不认真”等倾向。家乡社会学的合法性根源于“家乡感”的科学价值,家乡感为研究者提供了宝贵的情怀、责任感与使命感等动力要素。通过持续地总结提炼,一整套家乡社会学的经验与方法完全可以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与方法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家乡;田野;研究方法;调查研究;家乡社会学
一、家乡社会学价值议题的提出
费孝通曾说道:“为什么有些人看不到自己每天生活在其中的那个社会是怎么运行的,却要特意去找一个地方观察中国人的生活。”关于社会学家、人类学家能不能研究“自己的”社会,费孝通认为,田野作业的对象实质上并无所谓的“本文化”与“异文化”的区别。并且,如果问研究者在哪里工作更方便的话,那么本土人研究本土文化似乎更胜一筹。弗思(Raymond Firth)在为《金翼:中国家族制度的社会学研究》撰写序言时指明,林耀华等人的成功在于“他们作为身临其境的参与者从童年起就熟悉自己叙述的场景,而且精通现代社会科学的方法”。在社会学实地调查中,当“单个农村”“小型社区”或者范围更大的区域(如镇域、县域、市域等)指向研究者的家乡时,这种社会学研究所依赖的方法与视角可以被界定为“家乡社会学”。也就是说,城乡社区乃至更大范围的地区都可能成为家乡社会学的调研区域和研究对象。本文主要以农村研究中的家乡社会学方法为例进行分析,也会兼顾一些城市社区研究案例。笔者在农村社会研究中发现一个现象,即诸多学者并不避言家乡对于自己研究发现的价值,甚至于对家乡所提供的灵感和资料表达了特别的尊重。这就自然地引发了笔者的思考,研究者刻意回避相对熟悉的研究区域,以此保持所谓的价值中立是否会伤害研究的积极性与深入性?如果说研究者从家乡中汲取创作的灵感不仅具备一定的科学性,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正在成为一种学术潮流,那么一股脑地将家乡社会学的方法视作落后的研究或伪科学是否有悖于过去优秀的学术传统和当前的学术潮流?
一般而言,家乡社会学具有广义与狭义之分,二者的主要差别在于调查区域的具体属性与覆盖范围。狭义的家乡是指出生地,广义的家乡社会学的调查区域则更广泛,并不局限于研究者出生的地方,而是与其出生地有着较深的关联,可以说是拓展的家乡。“家乡”所涵盖的范围并不固定,往往与作为主体的人在实际生活中所处的环境以及用来作参照的其他地区的大小等具有直接联系,具有十分强烈的“间性”特征,是主体与主体之间动态交互的结果。例如,邻村虽非家乡却距家乡较近,研究人员虽然并不十分熟悉邻村却也对其并不特别陌生。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中提到的开弦弓村便是他的出生地吴江县范围内的一座村庄。总体而言,20纪30年代形成的运用于《江村经济》的“微型社会学”研究方法至今仍被广泛运用,并在学界以及社会发展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其实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家乡社会学”的重要价值。然而,近年来,由于学界强调研究的代表性与价值中立,社会学以社区为单位的研究一般首选“异乡”,虽然也有越来越多的研究者选择“家乡”,但却因缺少对家乡社会学的科学性、合法性的专门研究而使他们的选择有些“战战兢兢”。笔者认为,社会学界有必要摒弃对家乡的偏见,不应当忽视以家乡为基础的研究价值和研究优势。如果能够超越“异乡”与“家乡”的区隔,甚至适当地从研究“异乡”转向“家乡”,反而可能会对农村社会甚至整个中国社会的研究方法产生积极影响。
二、农村研究的个案传统
个案研究对研究单位的选取是研究者首先要完成的任务。在20世纪中国农村研究中,村庄是最基本的、最常用的研究单位。中外学者提出了一系列方法论上的质疑,建议以集市系统、传统社会网络、村庄集合、区域社会替代或者超越村庄这一研究单位。正因如此,农村研究存在两种不同的方式。一是进村入户,在更小的框架下研究乡村社会。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有一批学者倡导把“农户”作为基本的研究单位,但进展不大。21世纪初,有学者提出有必要“重识农户”,认为“对于中国农村来说,其历史传统既不是以个人为基点,也不是集体式的归宿,即使经历公社化,还得回到农户这一基本起点”。二是超越村庄,在更大的系统中研究乡村社会。有学者试图提出一种新的分析单位—“立体网络模式”,即在国家与市场、国家与社会、农户与市场的分析框架下,以村庄为基础、以权力为载体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视角结合起来,以社会化为内容将从内向外与从外向内的视角结合起来,以乡村结构为线索将从昔到今与从今到夕的视角结合起来,全方位地考察乡村社会。虽然对这种分析单位的尝试彰显了一种综合创新精神,但是这种尝试由于偏执于追求对“整体”“宏观”“一般”的解释力而极易陷入“以整体、宏观、一般为中心”的论调中。如果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总是将边缘、局部等作为中心或整体的附属品,势必会带来忽视另一个面向的天然缺陷。况且,即便“立体网络模式”能作为新的分析单位,但其仍然“以村庄为基础”,只是在研究路径与研究策略上做出了全方位的考量。施坚雅(1998)认为集镇而非村落是研究中国社会更为合适的单位。更进一步,吴毅(2007)提出以“乡域”作为研究单位,倡导将村庄社区提升至“乡域社区”。乡域并不是乡镇,而是将重点落在“域”中,即乡镇只是作为一个地理区位的大致范围,而域则是一个具有相对自主意义的完整的关系网络。因为以乡镇作为主体很有可能遮蔽作为乡村“沉默大多数”的农民的全景式形象,所以,以村庄为基础的个案研究依然具有深刻的学术价值。本文之所以这样讲,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的考量。
一是村庄社会学产生了众多优秀成果,以单个村庄或多个村庄比较为基础,体现了村庄个案研究的生命力。实际上,中国农村最传统的个案研究基本上都是以单个村庄为单位展开的,并产生了大量的诸如《一个中国村庄:山东省台头》《翻身———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十里店(一):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十里店(二):中国一个村庄的群众运动》等著作。近年来,学界掀起了又一轮村落研究的高潮,涌现出一批新的研究著作,如《银翅:中国的地方社会与文化变迁》《村庄的再造:一个“超级村庄”的社会变迁》《双面人:转型乡村中的人生、欲望与社会心态》等。这些新作以单个村庄为基础进行深入研究,取得了一定的学术成就。二是研究单位并没有高下之分,研究人员的勤奋努力与细致洞察依旧是研究的重中之重。研究者的个人背景、社会地位、专业经验和生活方式都可能与当地的情境密切联结而造就特定的田野处境。虽然采用同样的研究方法、面对同样的研究对象,但是不同的研究人员会因学术基础、思考深度、重视程度等复杂因素的影响而产生迥异的研究结论和研究成果。三是在村庄个案的基础上进行长时段、多个案的比较是一种常见且有效的方法完善策略,而且这种完善策略在具体的研究实践中比较有效。例如,在大规模的调研中重视农村的区域差异,这弥补了限制学者思考的个案局限。随着田野工作的积累,受丰富案例的启发,研究人员更有可能通过相互补充材料来尝试进行经验总结与理论创新。
在农村社会研究中,学界一直保留着针对个别村庄进行个案研究的传统,并且在选择个案时有大量的研究人员选择了自己的“家乡”。虽然家乡社会学对中国社会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其依旧遭遇了一定程度上的不理解甚至是误解。这不仅抹杀了家乡社会学的积极贡献与重要价值,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批评者本人的视野。因此,笔者在梳理有关家乡社会学争论的基础上,对家乡社会学的田野价值进行再认识,放下偏见去评判这一独特研究路径与方法,有助于推动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完善与发展。
三、家乡社会学的争论焦点
家乡社会学是对农村个案研究方法的一种补充,二者本应互融互补,共同促进农村研究的不断深入,取得更好的成绩。然而,由于在农村研究中家乡社会学常常被批评,难以作为一项重要的研究方法,这就造成了两者的结合存在困难以至于“互融缺场”。在农村研究中,个案研究方式最为传统且相对成熟,同时也较早、较为系统地受到了人们的批判与反思,在家乡社会学是否可取的诸多争论中比较引人关注的是家乡社会学的代表性薄弱与价值中立的困难。此外,家乡社会学从家乡入手,在实际研究中很有可能发生研究者不愿走出舒适圈而“偷懒”、自认为熟悉情况难以陌生化而“不认真”,甚至存在为了迎合结论而“虚构田野”等不诚实的现象,这都需要我们高度警惕。
代表性薄弱与价值中立的困难可以说是个案研究与定性研究经常被诟病的地方,而家乡社会学在这方面的问题被认为尤其突出。利奇(Edmund Leach)对费孝通的《江村经济》总体上持较为积极的评价,但对其他中国人类学家如林耀华、杨懋春等学者的著作的评价则普遍消极。利奇的观点可表达为两点质疑。第一,以单个村庄或乡村小社区为研究对象,无法作为典型代表去推论其他村庄;第二,研究“自己的”社会很难做到客观和公正。利奇直言,“像中国人类学者那样以自己的社会为研究对象是否可取”,“在你已经掌握了第一手经验的文化背景中做田野研究,要比一个完全陌生的人用朴素的观点去做田野研究困难得多”,认为“这种研究并不或不应当自称是任何个别事物的典型”。在习以为常的生存空间与文化环境中,研究者常常难以保证结果的客观公正。因此,利奇的担忧并不是一种“杞人忧天”,反而有一定的道理,以家乡作为研究对象很有可能使研究者陷入“身体化的写作”,即在研究中将自己想象的农村比附现实中的农村,造成超越现实的主观认知占据主导。研究者研究他们熟悉的乡村世界用的是一种“自者的眼光”,对于这种“自者的眼光”,“熟悉”恰恰不是优势,反而成了“障碍”。因为“熟悉”带来的习以为常直接弱化了“好奇”所激发的“追问”能力。应星的论述一针见血,认为家乡本身并不具有田野选点的自然正当性,关系的熟悉程度和进入的方便绝不能成为田野选点的决定性条件,在熟悉的情境与关系网络中展开研究确实有被个人的偏见所歪曲的风险。同时,他强调,不是说家乡一定不能成为研究对象,因为重要的并不是选择家乡还是非家乡的问题,而是研究者根据自己的问题意识对田野选点有没有清醒的内省,特别要避免千村万户式的“家乡社会学”的铺陈和平面拉伸式的自我复制。
费孝通与利奇的看法相左的焦点并不是江村能不能代表中国的所有农村,而是江村能不能在某些方面代表中国的一些农村。费孝通认为,通过类型比较方法是有可能从个别逐步接近整体的。作为社会学史上的标志性人物,费孝通享誉盛名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开创了以单个农村、小型社区入手的“微型社会学”研究方法,也就是“由一点到多点,由多点到更大的面,由局部接近全体……接近认识中国农村的基本面貌”。由于人们混淆了数学上的总数与人文世界的整体,同时忘记了社会人类学者研究的并不数学而是人文世界,因此才会认为从微型社区入手不能概括中国国情。同时,费孝通并不认为民族志方法只能用于“野蛮社区”,民族志方法不能用于研究者自己本地的文明社区是对这一方法的严重误解。他坦言,研究者的确很难以一种客观的态度来研究他们所生长于其中的文化,但这并不是不可能的。当一个有相当训练的研究者研究自己生长的地方时,具有诸如语言、访问及观察机会等特别方便之处。
虽然将家乡作为调查点常常被认为会影响研究者的价值中立原则,但实际上为了价值中立而价值中立反而会适得其反。那种舍近求远、一味追求远离家乡的社会学研究并不是研究好坏的决定因素,否则,只要远离家乡研究似乎就已经成功了一半。为了降低对知识客观性的破坏,费孝通提到了预防方法,即研究者与名利分开,以知识为目的。费孝通的学术研究始终有一种“务实”的态度,那就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学以致用”,费孝通等人践行的“从实求知”方法是对吴文藻“社会学中国化”纲领的实践与超越。中国问题的复杂性恰恰说明了开展研究的重要性,因此,我们不应囿于代表性与价值中立的追求而限制研究者对研究地点的选择。其他采用家乡社会学的学者如林耀华对《金翼:中国家族制度的社会学研究》的小说题材和真实性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辩护,强调其作品是社会人类学调查研究方法的结果,他利用两次返乡的机会开展了全面系统的田野工作。也就是说,对严谨的田野方法的应用是家乡社会学具有客观性的保障。他的理念符合燕京学派吴文藻所说的“人文区位学”,即一个人从其最亲密的生活开始扩展到家族、宗祠,扩展到祖先祭祀和神明信仰,甚至扩展到天地沟通的世界。
关于调研不诚实的问题,在家乡社会学中是可能发生的,需要引起我们的警惕。如果不是首先考量研究意义与针对研究问题的学术适合性,而是把田野进入的便利性作为首要的甚至唯一的考量因素,惧怕、不愿意进入自己并不熟悉的田野区域(哪怕其在研究意义上是更加凸显的),这显然是错误的。同时,由于诚实性问题事实上在陌生区域或者在定量研究中可能同样会发生,因此这不是家乡社会学带来的问题,其实质是研究者的态度问题。究竟是诚实还是不诚实是由研究者这一主体决定的,而家乡社会学作为一种方法其本身是中立的。一个偷懒者可能会因为调查对象是家乡就回避问题,或者带着情绪随意夸大问题。一个严肃的研究者会基于爱家乡的目的与情怀客观地分析问题,在深厚情怀的支撑下更有动力去敏锐地发现、深入地剖析相关问题。
家乡社会学重要的学术产出是对家乡社会学是否可取的有力回应。有针对性的批评实际上并没有导致研究者放弃家乡社会学,具有反讽意味的是,《江村经济》这一被马林诺夫斯基高度赞誉的专著就是费孝通先生对家乡社会的研究。可以说,对于家乡社会学质疑的最为直接的回击便是诸多关于家乡社会学的经典作品。早在1976年,布迪厄(Pierre Bourdieu)就身体力行地对自己家乡所在的偏远乡镇比安地区的农民婚姻策略展开研究。布迪厄曾撰写了一本基于自己家乡贝亚恩农村的民族社会学专著—《单身者舞会》。这本著作既有详实的质性材料和细致到位的“深描”,也有严谨的数据和理论性描述。布迪厄所了解的阿尔及利亚及其家乡比安地区一直是他的学术根据地,这无疑证明了家乡社会学方法是值得借鉴的。再如,《江村经济》有着超越个体的价值,既表明“微型社会学”是深入理解开弦弓村乃至当时中国农村的重要路径,也表明“微型社会学”研究是获得“代表性”“典型”中国农村概况的必要条件,只有亲身投入到特殊地区中,才有可能从中发现一般性和恒定性。况且,“有关具体地区的一些资料很快会过时,它们只能提供关于变迁的可能性和原因方面的一些推测……同一个作者或其他作者在过去研究的基础上能继续以同样的精确性对同一个社会进行描述,情况就会大不相同。从不同阶段的比较就能得出关于社会过程的有效成果,其价值也就会超过各个孤立的研究”,而研究代表性的获得需要一个积累过程,不应当“急功近利”。此外,虽然不少学者没有明确表达对家乡社会学的支持,但是回顾他们的作品(如曹锦清、张乐天、陈中亚撰写的《当代浙北乡村的社会文化变迁》)可以发现,很多学者的学术发源地便是他们的故乡,这表明研究地点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需要根据已有的条件进行选择,这也为其学术成长创造了条件,即便很多人并没有强调这一点。
四、家乡社会学的田野价值
“家乡社会学的想象力”的视域是由经典理论的问题域给定的,在实际进入田野后又常常与实地的现实故事相融合。在操作层面的确如此,我们不可能静等条件成熟或严格地按照完美的方法去开展研究工作,事实上也没有完美且一劳永逸的精准方法。如果费孝通没有抓住自己的灵感或者纠结于关于代表性的强弱与价值中立与否的批评,就不会有《江村经济》,也不会有更多的经典之作。就像“马克思之后可曾有哪位马克思主义者能够写出一部像《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那样既具有敏锐性和复杂性又具有明显的概念完整性的经济—政治性的历史著作?”在布迪厄看来,社会学是一门名副其实的科学,但由于人们怀疑社会学家的发现,才会有意无意地影响社会学的科学性。因此,必须反思性地考察科学的对象以及从事科学的研究者,考察在实地调查和理论分析时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布迪厄将社会科学构建研究对象的过程本身作为对象来研究,并称之为“对象化的对象化”。“人类学家不研究乡村(部落、集镇、邻里……),他们在乡村里作研究。”由此可知,当知识分子为了避开可能面临的诘难与质疑而身不由己地重新选择研究区域或者研究对象时,其实他们已经陷入了更大的误区,甚至丧失了本该坚持的自主性。而家乡社会学已获得的丰硕成果在事实层面表明,一定有被否定之外的其他方面值得肯定。
(一)家乡社会学的必要性
一是社会内部的复杂性远远超过研究人员的预设,社会实践极其复杂且难以把握,熟悉并没有削弱深入研究的必要性,很多所谓的熟悉不过是“一知半解”。熟悉的情境与关系网常常被认为会严重地束缚社会学者的社会学观察,这种担忧不无道理,但更多的只是理论与想象层面的担忧。一旦社会学者真正进入到他们自认为熟悉与熟识的情境和网络之中,就一定会发现事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对于那些已经离开故乡多年的学者而言更是如此。例如,在关于农民生活的研究中,家乡农民行动者的职业复杂,从事的活动复杂,他们面临的挑战与焦虑各不相同,加之行动者所嵌入的社会结构复杂,使他们的生活更加难以把握。家乡范围内政府的拆迁、环保等行动会涉及国家机构与基层农民的互动关系,国家权力基层运转机制本身就是非常复杂的学术话题,即便在家乡区域也是如此。
二是表面的逻辑与隐藏的逻辑迥然有异,仅凭对表面现象的观察并不能深刻了解其背后的隐秘逻辑。很多人认为,通过观察农民的表面生活,就可以认识他们行动的真实逻辑,但实际上表面的逻辑与隐秘的逻辑相去甚远。因此,如果研究人员想要洞察隐藏的逻辑,那么故乡是一个重要的切入口,后续的深入研究会带来新的发现。例如,一般认为,在农村熟人社会中农民会因为顾及同村关系而降低矛盾的强度,但实际上他们常常因为利益而纷争不断。
三是短暂的观察并不能够充分地吸收和把握家乡场域的真实情况,反而会让人感到迷惑,通过很多短暂的观察可能会产生结论的偏差,因此更加需要在家乡区域的深耕式田野工作。例如,农民进入县城的热情究竟是如何被激活的。除了婚房压力、房价压力等问题,愈演愈烈的个体竞争是个人都加入其中的社会机制,复杂的焦虑心态无疑需要我们长时间的深入探究。同时,“田野深耕”还可以辅之以“社会实验”“数据库建设”等,以促进社会实践的积累与发展。例如,张乐天在自己的家乡浙江省海宁市联民村调研时,偶然获得一位村干部多达140万字的工作笔记,进而不断搜集村庄内其他方面的资料,最终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合作打造了张乐天联民村数据库,促进了学术研究与乡村社会的互动。这对于乡村学术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是家乡社会学的重要成果。
(二)家乡社会学的便利性
一是启发选题。问题是研究的起点。“研究问题从哪里来”是一个困扰社会学研究者特别是年轻研究者的现实问题。风笑天(2016)指出,从费孝通将江村经济作为博士论文选题的偶然因素中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随时注意观察身边的社会现实,要对社会现象特别是对新的、自己不熟悉的、不了解的社会现象保持高度的好奇心。费孝通当时只是在家人的建议下回乡疗养,但是他很快就被“生丝精制运销合作社”这一新生事物所吸引,因而临时开展了一个多月的调查。这表明,不应当因为某种社会现实、现象的发生区域是自己的家乡便否定其作为研究区域、研究对象的价值。并且,家乡社会学是获得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中国农村概况的必要条件,亲身观察是获得信息的主要途径,如果亲自调查被冠以没有代表性的帽子,那么代表性的获取就几乎没有其他途径了。
二是激发灵感。家乡社会学很明显地“承认生命历程因素在社会变迁对个人生活机遇的影响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也就是说,剧烈的制度变迁对处于不同生命阶段的个体有着不同影响”。因为家乡对学术研究的影响路径并不一定是直接提供资料素材,在很多情况下可以直接提供学术灵感。例如,近年来,美国社会学家帕特南(RobertD.Putnam)的畅销专著《我们的孩子》就是著者在了解到家乡的孩子很难通过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之后展开的广泛调研和深入分析。可见,家乡所提供的灵感在其专著的写作中功不可没。
三是提供便利。对于进入家乡调研的便利性毋庸赘言,语言、沟通、适应、心理等基本优势使家乡社会学在研究的深入性、第一手、全面性等方面表现优异。需要指出的是,家乡社会学特别有利于在学者的家乡开展田野深耕,这也会带来其他意想不到的好处。例如,只有在田野深耕中借助对家乡情况的全面掌握,才可能透过被调研者刻意回避的、删减的材料捕捉事实的隐藏信息。值得一提的是,笔者在家乡调研时曾经专门利用自己与同村人易于返场、交流顺畅的优势,将研究成果中的一些观点与他们分享,直接验证论点的准确性并加以完善,这一做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而且对于修正研究结论具有积极影响。近年来,李强开展的“新清河实验”对社区研究作出了新贡献,这一实验就是在清华大学附近的清河街道开展的,实际上也具有家乡社会学的意蕴。“新清河实验”有着与政府合作的便利条件,得到了清河街道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并且,清河地区距离清华大学很近,非常有利于学生们到社区去做调查研究。
(三)家乡社会学的开放性
一是具有整合优势。家乡社会学的开放性和灵活性使其具有极强的整合优势,不仅可以尝试摒弃“标准”论文的单一写法,向报告文学取经,汲取民俗学、人类学等其他学科的营养,而且还可以将随笔、民族志、分析与论证等方法整合进自己的研究路径。例如,项飚撰写的《跨越边界的社区:北京“浙江村”的生活史》一书的资料非常丰富。作为浙江温州人,项飚进行北京地区“浙江村”(温州人在北京南郊大红门做服装生意的聚居地)的社会学研究实际上是在北京这座异乡研究故乡,是对家乡社会学方法的创新性拓展。家乡社会学的整合优势对其他学科也产生了深远影响。例如,近年来广为人知并产生相当社会影响的《中国在梁庄》《出梁庄记》等著作便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家乡社会学方法。梁鸿的访谈对象都是自己农村老家的亲朋好友,他们的农村生活和外出务工生活为梁鸿的写作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灵感。当然,非虚构文学的写作对社会学具有启发意义。上文已提及,开放的家乡社会学并没有将研究的结论封闭起来,而是依据现实对观点与结论随时进行修正,并且可以与被调查者进行无缝衔接,通过细致的交流可以对观点进行勘误。家乡社会学的开放性决定了家乡田野可能会给研究带来惊喜,这正是社会学与人类学传统在方法论上的巨大优势。不过,这种方法的另一面便是很难控制研究结果,究竟网里是“鱼”还是“怪物”难以把握。幸好,很多难以预料的研究结果本身也是一种意外收获。费孝通便直言《江村经济》的写成是一棵“无心插下的杨柳”。近年来,家乡社会学的作品同样能够产生一定的影响,被公众所熟知或者受到广泛关注。当然这类作品的呈现方式并不一定符合教条式的学术规范,但是效果却是其他作品不可比拟的。这不禁让笔者思考,社会学者是否应当压抑自己的情感和兴趣而刻意地去追求所谓的“价值中立”“价值无涉”。
二是不拘泥于既定的路径。弗斯认为,《金翼:中国家族制度的社会学研究》中的研究方法不仅吸引了读者的眼球,而且使研究者从科学程序的一般规则中解放出来。它既依靠实地的调查研究,又吸取研究者的个人经验;既肯定质性研究的价值,又吸收定量研究的方法;既重视“今我”,又回顾“故我”;既分析表面的现象,又透视隐藏的信息。可以说,这是对学科形式化的反思,既超越了学术“意识形态”的羁绊,又保持住了研究者的基本情怀与人文精神。例如,家乡社会学在理想规划与现实状态之间不仅重视研究的设计规划,而且更加强调对社会现实的反映,即便“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也可以在对真实情况掌握的过程中不断地取得学术进步。
三是紧迫感与使命感。家乡社会学认为,等到“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之时再去进行研究,难免会陷入“为时已晚”的困局。在农村社会学研究中,契机往往是关键的突破口,失去了契机就很难再遇到,因此抓住家乡社会学的契机非常重要。学术积累具有过程性,不能孤立地进行,而应当与研究议题紧密结合起来,使契机与积累同步,而非单纯地为了积累而积累,只有这样,才能激活研究者所掌握的素材。更何况记录家乡的社会变迁本身也是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内容。正是这种紧迫感与使命感使大量的农村研究学者使用了家乡社会学的方法和视角。阎云翔在《礼物的流动:一个中国村庄中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与《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亲密关系和家庭变迁(1949—1999)》两本书中选取了下岬村,因为他曾经在那里生活过7年,这个村庄已经在事实上成了他的“第二家乡”。正是对家乡的情怀和使命感使他能够克服重重困难去落实自己的研究计划。
五、他者化、陌生化与家乡感
在人类学研究中,异文化容易使人类学者“出得来”,参与观察则要求人类学者能“进得去”。从这个意义上讲,家乡社会学容易遭遇“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问题,故而研究异文化要“进得去”,“进得去”要依靠“他者化”,而研究自身的文化要“出得来”,“出得来”要依靠“陌生化”。“他者化”即研究者通过与其所研究的社会、文化或民众取得认同,以他们的世界观和思维方式理解他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与文化。一方面,即便选择“异域”而非“家乡”也同样会面临着“进得去”的难题,并没有一帆风顺的实地调研;另一方面,家乡社会学所遭受的批评与所面临的困境并非没有解决路径。一般而言,“陌生化”包括两种路径:一种是被动的陌生化,如社会的急剧变迁所造成的对自己生长的土地和文化的陌生化;另一种是主动的陌生化,即对理论和方法的深入了解,进而在必要的社会科学训练的基础上使其自身与社会形成一定的距离。在实际调研中,学者对陌生个案的短期考察常常仅仅能掌握表面的故事,而无法窥探复杂生活的隐藏文本。而且,在本土文化中容易犯“出不来”的毛病,学者往往无法从自己所处的社会地位和文化偏见中超脱出来,进行“客观的观察和判断”。
陌生化不仅仅是一种空间生产的陌生,时间生产的陌生同样不容忽视。虽然很多研究人员选择自己的家乡作为调研区域,但由于其本人常年在外,客观上他们对家乡的嵌入度并不高,这就在相当程度上避免了先入为主的盲目预期,属于典型的“被动的陌生化”。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乡村发生了巨大变化,大量研究者从乡村走进城市求学,最后留在城市成为一名“城市人”,因而错过了亲身感受乡村巨变的机会,这势必会造成研究者对家乡的陌生感。在长时段的时间跨度内,研究者眼中的农村与现实的农村已经发生分离与断裂,由于他们对农村的认识与了解已经脱离了现实的节奏和逻辑,因此在重返家乡的过程中他们会对真实的农村形成新的认知,与原有观念一致的认知使其产生共鸣,与原有观念相悖的认知则引人深思,进而要挖掘这背后所隐含的社会事实。如果“自者的眼光”遭遇了与之前的认知完全不同的信息,就会造成对过去封闭认知的冲击,由那种对比强烈的反差所形成的新认知会极大地促进研究者再思考。加之入场的便利,研究者能够顺利进入研究区域,掌握丰富的内部信息,同时,作为“熟悉的陌生人”,研究者可以通过科学训练的“反观自照”跨越“利奇之问”的桎梏,他们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作为一个旁观者与村庄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陷入“乡愁”而“出不来”。因此,无论在空间上还是在时间上的“被动陌生化”都确保了研究者与家乡保持一定的距离。
然而,无论是他者化还是陌生化,一方面,研究者都无法变成无情感的个人,都难以摆脱自己的“家乡意识”“家乡性格”;另一方面,研究者需要学会面对并借助自然产生的“家乡感”。在费孝通看来,中国真正的社会构建基础是一种情感模式、理解模式,甚至是感应模式。“不能单靠我们今天实证主义传统下的那些可测量化、概念化、逻辑关系、因果关系、假设检验等标准,而是要用‘心’、‘神’、去领会这个社会的构造。”做学问要尊重自己的生活底色和经验体会,认为研究假设必须得到检验的线性思维会对中国的社会科学研究和教学产生极为有害的结果。中国的社会学一定要从“人”出发,从一个人的最近处、最亲处出发,从而获得一定的认知。如果一个人没有对周围世界的感悟,还何谈其对普遍世界的认知。这促使我们思考,一个学者在调研地点驻点三个月和三年的研究发现与研究结论势必存在较大的差异,其核心在于逐渐的熟悉自然会产生一种家乡感。这种家乡感中的“感”并非一种随意的感觉,而是基于研究者对家乡区域的原初认识与长期互动而产生的家乡情怀、家乡责任感、家乡使命感。如果对调研区域、调查对象不因此,价值中立不能有价值预设,但需要有家乡情怀。同样,学者到不熟悉的地方,肯定会缺少对村庄的感情和情怀,加之当地人的支持匮乏,很难开展扎根研究。费孝通认为,若“求知之心不够迫切和踏实,常满足于浅尝辄止,难逃不深不透”。只有“将心比心”地将研究者自己的心融入被调查者的心,倾心、尽心地感受被调查者的心,才能以情絜情、心领神会。因此,学者在对陌生地区进行深入研究的过程中,常常会自然地生长出家乡感,而且也需要依托于家乡感。当然,对于价值中立与深厚情怀之间的边界,应当予以厘清。
六、结论与讨论
综上所述,家乡社会学是一种社会学研究途径与研究方法,是将广义的或者狭义的家乡作为调研地点或研究对象,充分利用熟悉、情怀、使命感等优势推进资料的收集与后续的分析工作。家乡社会学合法性的根源在于家乡感的科学价值,家乡感为研究者提供了宝贵的情怀、责任感与使命感等动力要素。“家乡感”与“异乡感”在社会学研究中可以发挥出相辅相成的作用,家乡感能够促成一种情怀和责任感,异乡感则能够激发兴趣和好奇,两者都可以帮助研究者进行调研和分析。事实上,在家乡可能会遭遇异乡感,在异乡也可以培养家乡感,我们需要在具体的研究中巧妙地运用这两种“感觉”。从理论上讲,家乡社会学的必要性、便利性与开放性不仅验证了家乡社会学的田野价值,而且是对各种质疑的回应。在实际调查中,需要避免可能发生的“偷懒”“虚构”“不认真”等不诚实的错误倾向。此外,使用家乡社会学方法的研究者在必要时应突破阶层、关系网络、利益体系的束缚,敢于直面深层问题,这也是家乡社会学进一步发展的前提。
应当注意到,借助家乡感,家乡社会学并不是要把研究对象和研究区域局限在家乡。做研究不要只盯着自己的家乡,家乡社会学实际上也要突破纯粹的家乡这个屏障。例如,来自富裕地方的研究者完全可以突破自身阶层的束缚,到更需要的相对偏僻的地方去,以一种对家乡的情怀发挥学术活动的积极影响。家乡社会学并不一定能够带来优质的研究成果,但是家乡社会学确实提供了一条特定的研究路径。正因如此,家乡社会学在当代中国农村社会研究中正在流行,这种面貌与热情值得关注。家乡社会学所提供的有益内容(如发掘新的视界,提供新的观点,无限地接近事实与塑造新的理论工具)超越了偏执的代表性要求。事实上,如果每个研究都要先接受代表性的审阅,那么从一开始就很有可能因被否定而不得不夭折,况且这种审视本身往往是多余的、带有偏见的。当然,我们从来都不避讳社会学对于其他学科的学习与借鉴。特别是社会学与人类学不分家是中国社会学的优良传统,社会学从人类学汲取了“田野工作”和“民族志”的经验和做法,确保了家乡社会学研究活动的效率。
社会学要讲出有韵味的故事,研究者们就必须深入到其所要调研的区域,而家乡为其提供了天然的场域。虽然在表面上家乡社会学将研究区域和研究对象局限在家乡范围,但实际上家乡社会学具有极强的开放性,大多数所要研究的议题都会在研究者的努力下被置于更加广阔的视角予以升级,即结论或者观点不会仅仅局限在村庄内部,“就家乡论家乡”从来都不是家乡社会学的初衷,家乡社会学从一开始就要“跳出家乡看家乡”。长期以来,与民俗学面临的情况相似,在社会学研究中占主导地位的观点是,社会学作为一门“实证科学”,研究者应当到陌生的异文化当中进行田野作业,似乎只有在异文化当中才能使研究者保持客观的立场—价值中立。
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学术的不断发展,社会学、人类学传统中所追求、标榜的田野调查的“客观性”“科学性”不断受到质疑。在后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非西方主义等一系列新思潮兴起后,大量研究者开始认识到每个学者在研究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主观因素和意识形态的影响,几乎无法达到所谓的“纯粹的客观和科学”。这样一来,家乡社会学所鼓励的进入自己的家乡、找到自己的学术“根据地”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开始被接受,并对农村社会研究产生了积极影响。当然,笔者并不认为家乡可以毫无疑问地成为社会学和人类学研究的灵感源泉,也并不认为把家乡作为田野工作地点具有自然的正当性而无须顾及对这种方法的批评和质疑。社会学学科在成长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并不完全是由其使用的研究方法决定的,其中包含复杂的原因。因此,要警惕一种错误倾向,即将某种流行的或新兴的方法放大为唯一正确的、具有合法性的方法。如果真的这样做,就是在束缚自己的手脚,就会陷入“非此即彼”的陷阱中。
重新发现家乡社会学的价值和贡献,不仅是对这一方法与视角的尊重,也是对社会学历史和传统的回归,但这绝不意味着要“独尊”家乡社会学、唯家乡社会学“马首是瞻”。家乡社会学研究具有相当程度的严肃性,家乡本身并不具有田野选点的自然正当性,由于很多时候研究者对家乡过于熟悉,与家乡各种关系有着过深的纠缠,因此完全可能会陷入价值预设的桎梏。同时,也不是说家乡一定不能成为人们的研究对象、调研区域,家乡社会学的支持者或者反对者有必要以一种开放的心态对其加以定位。重要的并不是家乡还是非家乡的选择问题,而是根据研究者自己的问题意识对田野选点有没有清醒的内省的问题。关系的熟悉和进入的方便绝不能成为田野选点的决定性条件,能否深耕于家乡并为之付出最大的热情和努力似乎才是决定作品的质量与影响力的最终要素。有着深刻洞察力与学术情怀的学者不仅可以依托于家乡进行深入思考,而且即便离开了家乡同样也可以继续创作并保证研究质量。例如,林耀华先生既能够以自己1936年和1937年在家乡(福建古田)的两次田野考察为基础,融合自己的生活经历以及学术思想,写出《金翼:中国家族制度的社会学研究》这样的经典,也可以深入四川凉山地区,对凉山彝族社会结构与诸文化现象进行缜密的考察,写出《凉山彝家》一书。再如,葛迪斯在几位当地助手的帮助下仅用4天调研开弦弓村便在7年后发表了《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农民》。这说明了研究者本身的学术素养是影响研究质量的重要因素,调研区域是否为研究者自己的家乡并不是决定性因素。也就是说,费孝通有着在家乡调研的优势,其他人则有其他方面的优势,扬长避短、发挥优势是决定研究成果质量的关键。只要具备了相关优势,学者便可以更加自由、自主地选择调研区域。总体而言,家乡社会学既有非家乡社会学研究无法比拟的优势,也会遭遇非家乡社会学研究无需面对的困难。在家乡被选择为研究对象或研究区域的情况下,探索能够使家乡社会学的研究扬长避短的策略变得越来越重要。中国社会学当中的家乡社会学研究潮流证明,社会学实际上可以成为我们自己身边社会的学问,而非一定要标新立异或者故弄玄虚地进行“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虚化研究。同时,家乡社会学正处在不断成长之中,一整套的家乡社会学经验与方法通过持续的总结和提炼完全可以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学理论与方法创新的重要组成。
文章来源:
《内蒙古社会科学》2024年第3期
图文编辑|滕丽莎
责任编辑|张则行
一审、二审|陈娟、屈群苹
终审|陈宏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