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阿兴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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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起纠纷!次卧改成卫生间,这下麻烦大了!一对夫妻将次卧改造成卫生间,结果被楼下邻居告上法庭。
他们辩称“未改变房屋结构”,这样的改造到底合不合法?最终法院是怎么判的?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案子。
案情回顾
事情发生在山东某小区,崔先生和李女士夫妇住在401室,在装修新房时,他们打通了次卧与卫生间,将次卧改造成了一间设施齐全的卫生间,里面安装了洗漱台和淋浴设备。
住在楼下301室的梁先生发现这一情况后坐不住了,他认为这样的改造不仅会产生噪音困扰,还存在渗水漏水的安全隐患,甚至会导致房屋贬值。
梁先生首先向物业反映了这个问题,物业核实后,向崔先生夫妇下达了《整改告知书》,要求他们立即整改,但是崔先生夫妇并未听从物业的建议。
无奈之下,梁先生只好将崔先生夫妇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拆除增设的卫生间设施,将次卧恢复原状。
面对指控,崔先生夫妇表示:
1.他们只是将原来卫生间的门,在位置方面从西侧改到北侧
2.没有动过任何承重墙
3.改造时做了全面的防水处理
4.房屋还没入住,不存在噪音困扰
5.他们对房屋有完整的使用权
法律分析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核心问题是: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是否可以随意改变房间的功能用途?
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确实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这种权利不是无限的,必须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行使。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这一规定的出发点很简单:
1、卧室的建造标准与卫生间完全不同,地面、墙面都没有做防水设计;
2、即使后期出现了渗水或者漏水的情况后去补做防水措施,也很难达到原装标准;
3.改修改后,如果一旦发生渗漏,会严重影响楼下住户的正常生活。
崔先生夫妇虽然声称做了防水处理,但这并不能改变其行为的违法性质,就像你不能因为技术好就闯红灯一样,防水做得再好也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
最终,法院判决崔先生夫妇必须拆除洗漱设施,并禁止将该房间用作卫生间,考虑到已经投入的装修成本,法院允许保留地砖等基础装修。
案件看法
对此,网友们各抒己见: “自以为是的改造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花钱还落个被告。”
网友小马表示:“装修也要遵纪守法,不能因为是自己的房子就想怎么改就怎么改。”
所以装修时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不能为了一时方便而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隐患。
你对这个判决结果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