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然不安排加班了,结果收入一下子就降低了好多,关键是,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能不能提被迫离职呢?
先来说说为啥会出现这种情况吧。大家都知道,在很多工作里,加班那可是家常便饭,不少人的收入里有挺大一部分是靠加班挣来的。就比如说在一些工厂,或者是业务繁忙的公司,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可能只是一部分,加班工资那可是能让收入上一个台阶。可要是用人单位突然不安排加班了,这收入可不就像坐过山车一样,“唰” 地就下来了。
那从法律层面来讲,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呢?
一般来说呀,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有严格规定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是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
那用人单位不安排加班导致收入降低,算不算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呢?这可得分情况来看。要是劳动合同里明确约定了加班是工作的一部分,而且加班工资也是劳动者正常收入构成的重要部分,那这时候用人单位无故不安排加班,使得劳动者收入大幅降低,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变相地没有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有一定依据可以考虑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
但要是劳动合同里压根儿就没提到加班这回事儿,或者只是说加班是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安排,那用人单位基于自身的业务情况、生产安排等合理原因不安排加班,导致收入降低,可能就不太能简单地认定为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了。毕竟人家用人单位也有安排工作的自主权,只要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