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疲劳宽放率=(秒表测量时间—模特法时间(正常作业时间))/秒表测量时间2.2 私事宽放系数统一取3.5%(例如某公司员工一天工作10小时,他的私事宽放时间为10×3.5%×60=21分钟;例如一些分厂上下午有10~20分钟的休息时间,以达到员工的生理需求)注意:在测定的过程中,我们将员工假定为合格的,只针对完成标准作业的时间进行宽放,所以不考虑作业宽放(作业宽放是由于材料、零件、机械、工具等生产相关物品造成的非周期性不规则的准备或是清扫等类似的作业所占用的时间。比如:换产品品种,来料不良造成的停顿等)。在正常生产中,员工由于装模、换模、试模、机修、来料不良、换产品品种等作业造成生产停顿的时间,可以采取工时补偿的方法。(工时补偿:按原工时的80%补偿在员工正常工时中。)在现场管理状况良好的企业,宽放时间越小越好。所有的宽放时间都是非主体作业时间,对生产来讲也就是无效时间,同时也是IE人员今后工作的重点。可见宽放系数的制订一定要以实际生产情况为基础。
二、企业标准工时系数设定:
疲劳宽放率=(秒表法测量时间-MOD法时间)/秒表法测量时间
对车间生产工序岗位进行秒表法测量时间(符合秒表法规则),确定工序疲劳宽放率和车间疲劳宽放率。各个车库的疲劳宽放系数均不同,差异原因具体分析如下:(1)作业姿势的不同(例如组装站立式作业,电子车间坐式作业);(2)作业服装与工具的不同(例如:电子作业人员必须穿着静电服,对加工PCB板时必须佩带静电环;焊工必须佩带防护眼镜等);(3)作业细致程度与眼部疲劳度的不同(如:电子作业人员工作精密度较高。);(4)作业重复动作与紧张度的不同(如:组装流水线作业的紧张度较高。);(6)作业环境(包括噪音、温度、光照度、湿度、气味、地面等,如注塑二次加工车间的)由于上述因素的影响,使得各车间的疲劳宽放系数产生差异。1、相同工序、不同重量的零件,定统一的宽放系数是否合理?零件的自身重量影响了员工的疲劳度,如果零件较轻,员工的作业时间相对较短,即基础作业时间小,但产量高;如果零件较重(在合理重量范围内),员工的作业时间相对较长,即基础作业时间大,产量相对低一些,而工时是作业时间与产量乘积得出的,所以不会过多影响他们的工时,工时只与他们的动作相关联,所以是合理的。人机操作的工时,包括三种情况:人的标准时间>机器时间,人的标准时间<机器时间,人的标准时间=机器时间。人机的时间是相互影响的,由于机器不给与宽放,在计算标准工时中以机器实际作业时间为主,所以人的宽放系数没有受到影响,只是工时计算的基准不同。若人的标准时间>机器时间,则按照人的标准工时计算方法;若人的标准时间≤机器时间,则把机器的运作时间作为标准工时。可见使用统一的宽放系数是合适的。无论是使用统一还是不统一的宽放系数,计算出的工时都不一定100%准确,尽量减少误差,并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统一的宽放系数相对于统一宽放系数而言可能更精确,但它必须精确到每一个零件,而且每出现新零件就要更改宽放系数,这样工作量很大,变动性也大。相对按统一宽放系数计算的工时,误差更小。使MOD值乘以宽放系数得出的标准工时能保证:1、员工能够在此标准作业时间内完成作业内容;2、此标准作业时间与员工实际完成该工序的作业内容所需要的作业时间,这两者误差更小、更加接近;3、更能真实的反映生产产能指数,对后续工作中改进提供很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