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DA6.3条款解读—P5供方管理(2)

文摘   2024-08-09 20:35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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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2 是否在供应链中考虑了顾客要求?

在顾客与供方之间,组织是中间的桥梁。

P5.2的要求,是将组织获得的关于客户相关的要求,包括特殊要求,完整全面地传递到供应链管理当中。

客户的很多要求,特别是特殊要求需要组织向供应链进行传递。例如:

客户的节拍要求(每个班次的产出能力),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环保等要求),特定的尺寸和公差要求,清洁度要求,软件功能、可靠性要求等等。

具体来说,举个例子,客户要求组织提供的产品的清洁度要求是依照VDA19.1的清洁度标准进行批准,如果是高等级要求的清洁度要求,组织需要依照客户的要求进行无尘车间的构建。

那么相应的,能够进入组织无尘车间的来自供方的产品,其车间清洁度以及包装清洁度的要求也必然要满足组织的关于清洁度的要求,如此一来,清洁度要求的传递就得到了满足。

这一要求的重点,是组织在获得客户要求的同时,是否将相关的要求进行更深层次的分解,以便更好地在整个供应链中获得有效的管控。

顾客需求的沟通是规范和可追溯的

首先需要明确可追溯的含义是什么。

所谓的可追溯就是所有的客户要求或者规范的获取和应用都是可识别或者可查询的。

换句话说,电话沟通的结果有时候并不能作为可追溯的前提条件。我们见过太多不同组织之间,客户与供方之间的利益往来,所有的涉及到利益往来的事情,一定都是要有明确的合同规定的。

有些组织,特别是有些OEM的个别人员,为了满足个人的绩效,会对供方做出一些临时的口头承诺,即便是某些方面是不符合双方的流程的。真正面临流程检验的时候又会被统统作废,这个时候不管是组织还是供方面临市场环境都只能吃一些哑巴亏。

所以我们需要规范的流程来获取和反馈客户要求。

对于P5供方管理来讲,面对顾客要求的沟通的时候,最靠谱的方式就是通过标准化的流程,获取技术性的文件,例如CSR、图纸、技术协议或者质量协议等等。

特别是图纸,客户的图纸当中会囊括不同类型的关键信息,例如特殊特性、材料要求、硬度要求、清洁度要求等等。

所有不同阶段的客户要求的传递一定是基于既定的流程实现的。

包括需求的获取、需求的评审、可行性研究及其报告,实施和验证的记录,断点的信息等等。

有了规范和可追溯性要求的限制,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客户要求及其变化能够第一时间获得,获得之后能够第一时间进行内部的消化和吸收,同时给出可行性反馈,做好类似ECN等相关要求的记录。

当然获取客户要求的方式有很多,例如官网、SAP、甚至是群组邮件的提醒或者微信群文件等等。

必要时,组织与供方需要共同坐在一起,探讨客户要求的满足事宜。当然更多的时候,是组织在获得客户的具体要求之后,通过组织要求的方式,将分解后的要求传递到整个供应链中,特别是通过图纸释放的方式。

最典型的最终的实现方式就是PPAP提交流程或者说组织与供方之间约定好的变更管理流程,这些都很好地确保了规范与可追溯性。

在批量生产过程中,变更管理也被考虑在内

很少有成功的产品是一蹴而就的,尤其是在汽车行业,具体来说某一款车型。

所有畅销的车型,或者说口碑醇厚的车型,都是要经过不断地迭代才能最终实现的。

那在不断迭代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就要涉及到产品或者过程的变更。

当然,变更可能是客户自己发起的,也可能是组织发起的,也有可能是供方发起的。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作为供方,特别是组织的供方,需要针对特定的变更情况向组织提出正式的变更申请,经过组织的批准(重新提交PPAP资料,签署PSW),甚至向OEM申请获得批准之后,才能进行正式的变更流程,都需要组织与供方之间有明确的要求。这样的要求,同样需要考虑客户(某些OEM)的特殊要求。

例如,SGM在供应商管理手册中明确要求了哪些情况下,Tire2或者Tire3的供应商需要向组织以及OEM提交变更申请,避免其产品或者过程变更影响到最终提交给OEM的产品的符合性。

以上的要求也就代表着对客户要求的传递。

具体的变更管理要求,需要组织与供方之间形成一致的观点,例如供方关于组织变更管理特殊要求的review、是否需要重新PPAP、是否需要签署PSW等方面的要求都需要获得组织的批准。

这个时候如果你作为审核员在审核供方管理,就可以查看系统BOM里的随便哪一家供应商,其批准的要求是如何规定的,提交材料的等级是否符合组织的具体要求。组织关于客户特殊特性的识别是否在供方的过程控制文件中有所体现(DFMEA、PFMEA、CP、WI等)。如果有临时性的工程变更(图纸变更),供方是否有相应的流程去识别变更内容,作出可行性评价,相关的变更申请、验证、量产放行是否有对应的记录,等等。

如果是顾客指定的供方(指向性供方),则应考虑接口协议

关于客户指定的供方,也就是客户经过内部供方管理流程筛选出来的供方,继而要求组织进行选择的供方。

这些供方的特点是,并不一定符合组织的供方筛选原则,质量能力水平一般;或者说技术水平优势明显,在某一细分领域有独到的优势。

面对这样的客户指定的供方,在客户要求的传递方面,需要进行三方的协商。例如指定窗口人,质量问题的分析职责,二方审核的职责(组织到制定供方的现场审核)、不可豁免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原则、按照组织要求进行问题处理(8D)的要求,等等方面。

在此类供方的正式供货之前,一定要约定好PPAP的资料提交等级,或者说哪些资料是必须的,例如、PFMEA、CP、包装标准、过程能力等,并不能因为其是客户指定的供方而豁免对其质量方面的能力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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