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临风
前天(11月20日),在杭州今年第十八批宅地出让中,钱塘区下沙1宗宅地由自然人洪某竞得,引起一番轩然大波。
一来,在杭州自然人拿宅地的情况并不多见,甚至说多年未见。二来,这块地以64.55%的高溢价率成交,意外地赶超当天奥体核心宅地拍卖热度。
就在大家议论纷纷的时候,今天,这块地竞拍页面显示:“该资源未成交”。
也就是说,这块地最终没有成功出让。
到底怎么一回事?
先看这块地。杭政储出[2024]125号下沙单元QT010110-16地块,位于下沙1号大街与4号大街交叉口,近地铁高沙站,容积率仅1.3,可建面积1.8万方。
就地块质量来说,不算差,根据容积率,可以做洋房+排屋/叠墅,产品上有优势。
不过,以总价4.5亿、24847元/㎡楼面价落锤,对于开发企业来说,略显不理智。
原因在于,区域内高层价格3万/㎡出头(参考燕语春风、湖印光年),洋房按照高层的1.2倍,价格在3.5万/㎡左右,房地价差并不大,如果后期价格太高按照现在行情也有风险,即便做了排屋或叠墅拉利润,数量也非常少,最多就几套,很难把利润拉上去。
结果显示并非企业拿下,而是自然人竞得。如此不计拿地成本,而且还是自然人拿下,难道是造私宅?
问题就来了。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自然人可以拿地,像武汉、长沙、广州都有先例,浙江省其他地级市今年就有自然人竞得宅地的情况,甚至早在2019年杭州临安区於潜镇也出现过。
为何前两天下沙这块地,自然人拿地后最终未成交呢?
其实,早在2021年,杭州的宅地出让就有特别规定:参与宅地竞拍需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一年以上。
下沙这块地《出让须知》第八条也明确写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可参加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联合竞买的竞买各方均应具备)。
自然人当然是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天眼查APP显示,竞得下沙宅地的自然人洪某关联的企业中,均未涉及房地产领域。
宅地拍卖流程中,采取“先竞买,后审查资格”,虽然出让当天显示地块成交,但竞得入选人不符合竞买条件,根据《出让须知》第十九条,将取消竞得入选人的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而下沙这块地的竞买保证金5423万元。能不能要回来,那就很难说咯。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宅地拍卖“先拍后查”,但自然人在没有竞拍资格的情况下,为何还能参与报名?(这是疑问句)
话说回来,这位自然人过于“老实”,想要拿地但却没有研读规则、深入了解规则。更何况,杭州宅地市场向来关注者众多,个体拿地势必备受关注。
要是真的想进军房地产市场,可以学习去年富阳老板的实操案例,看中一块地后,想要自己留着,先成立一家有资质的公司再去拿地。你看,这样做是不是就低调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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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笔 | 临风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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