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阿兴博士
图源 | 网络侵删
骨折手术本是为了恢复健康,没想到却成了生命的终点,四川眉山一位老人在接受骨科手术后突发心慌、胸闷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拒绝尸检,却以医疗事故为由向医院索赔40万,法院最后会如何判决呢?
案情回顾
2023年3月1日,文大爷因左下肢疼痛加重来到医院就诊,经诊断,他需要接受手术治疗,值得注意的是,这个骨折问题已经持续了两年多,直到近期病情加重才来就医。
3月中旬,医院为文大爷实施了两个手术: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和全髋关节置换术,手术本身进行得很顺利,但两天后情况突然急转直下。
文大爷出现心慌、胸闷、气短等症状,医护人员立即展开抢救,但遗憾的是,老人在3小时后离世。
医院随后向家属出具了《死亡通知书》,上面列明了三个可能的死因:肺栓塞、心源性猝死、Ⅰ型呼吸衰竭。
医院建议家属在48小时内申请尸检以明确死因,但家属拒绝了这一建议,而是按照农村习俗为文大爷举行了丧葬仪式。
家属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失,委托了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医院诊疗行为确实存在过错,且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同等因果关系。
基于这份鉴定报告,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50%的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在于:
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诊疗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未进行尸检对案件的影响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关于医疗过错:
医院确实存在手术时机选择不当、对疾病认知不够全面等问题,考虑到患者年龄和病情特点,老年股骨转子间骨折本身就是静脉血栓的高危人群,医院在术前评估和风险防控方面应当更加谨慎。
关于因果关系:
虽然没有进行尸检,但医院出具的死亡诊断得到了家属认可,司法鉴定意见认定医院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同等原因力,这一结论在法律上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关于举证责任:
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患方需要证明医院的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虽然家属放弃了尸检,但通过司法鉴定等其他证据,仍然建立起了相应的证据链条。
综上,法院裁定,应采纳鉴定机构的建议,判定医院需对文大爷的去世负有50%的责任,据此,法院判决医院需向家属支付33.5万元的赔偿金。
医院对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结果并无不妥,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看法
这个案件引发了网友热议,有网友说:“医院建议尸检被拒绝,后续又被起诉,确实有点矛盾。”
也有网友指出:“医患双方都需要提高风险意识,老年人骨折后拖延就医本就增加了手术风险,更应该引起重视。”
对此案件,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