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了!江西赣州,一男子让女友贷款买奔驰车后第二天两人分手,女友起诉男方要求还车或支付车款,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1-01 06:39   湖南  

作者 | 阿兴博士
图源 | 网络侵删

恋爱真要擦亮眼睛!小美也许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贷款买的奔驰车,第二天就成了分手“分手费” 。

更气人的是,车子被前男友霸占,自己还得每月还贷款,这到底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还是感情纠葛中的意外?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案件。

案情回顾

2023年10月的一天,小美在某交友软件上刷到了小鹏的资料,两人你来我往,聊得火热,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小鹏向小美提出想让她买一辆二手奔驰车。

也许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2023年12月,小美真的去买了一辆二手奔驰。

她掏出14000元首付,又和某公司签了一份汽车消费抵押贷款合同,贷款金额高达12万元,分36个月还清,每月要还4000多元。

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车子刚刚过户到小美名下的第二天,小鹏就提出分手。

更让人气愤的是,小鹏直接把车子开走了,既不还车,也不帮忙还贷款,而且在这段时间,车子还产生了多次违章。

小美这才恍然大悟:自己不仅失恋了,还背上了一身债,每个月4000多的车子还款压力让她喘不过气来。

眼看着自己买的车被前男友霸占,半年多的时间里,她既开不了车,还得继续还贷款。

多次和男友协商未果,小美无奈之下把男友起诉到了法院,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呢?我们继续往下看!

法律分析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起案件涉及到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1、车辆所有权归属:车辆登记在小美名下,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权的取得以登记为准,这辆奔驰车的合法所有人是小美,这一点毋庸置疑。

2、小鹏的行为性质:小鹏在分手后继续占有车辆,且拒不归还,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小美财产权的侵犯。

根据《民法典》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小鹏的行为显然侵犯了小美作为车主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3、贷款责任承担:虽然购车是基于恋爱关系产生的行为,但贷款合同是小美以个人名义签订的,还款义务必须由小美承担,小美有权就因小鹏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综上,法院判决,要求小鹏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选择返还车辆或向小美赔偿16万余元车款,法院判决可以说是非常公正的。

案件看法

网友们纷纷表示:“这不是爱情,这是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这种案件警示我们,涉及大额财产时一定要留个心眼。”

网友小智评论:“女生在恋爱时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财产,不要被甜言蜜语冲昏头脑。” 

对此案件,你有什么看法呢?你觉得小美是太过轻信,还是小鹏太过无耻呢?

免责声明: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旨在以案普法,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或建议,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另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阿兴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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