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向个人支付20万劳务报酬,别忘了预扣预缴5.7万元个人所得税
文摘
2024-10-15 20:00
湖南
转载请联系授权(微信ID:lindaliu119)近日,我们有客户将一个户外宣传项目外包给个人,约定价格为20万元,客户要求企业去税务局代开发票,可是在支付款项时,当我们告知企业应该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7万时,他们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按理说,个人所得税应该由个人承担,但是,预缴税金远超个人能够承担的范围。今天,帮大家梳理一下支付劳务报酬时应如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在我国,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八条规定如下: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见附件),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简言之,企业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时,需要帮个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不含税收入-减除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计800元;此收入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按收入*20%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在取得对方在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代开发票单位在发票备注栏内统一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人依法扣缴”),并支付款项时,还需要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无论是个人也就是劳务提供方,还是企业也就是扣缴义务人,可能会误以为在开发票时个人已经向税务局缴纳税金。实际代开发票时,仅仅缴纳了增值税及其附加。而个人所得税则需要由支付方预扣预缴。应扣缴个人所得税=200000*(1-20%)*40%-7000=57000元不算不知道,一算才知这个预扣预缴金额太高了,比例高达28.5%。当然,实际个人所得税可能并没有这么高,这个数字仅仅为预缴税额。个人在次年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则将这笔劳务报酬所得并入年度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款,税款多退少补。
虽然这个税款实际缴纳多少,与该个人实际年度综合所得相关,但是,在支付预缴时,较高的预扣率,会导致一些争议。这一点,需要在事先就进行约定,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的扣缴问题。如果双方约定这笔收入为纯税后收入,那么,个人所得税成本可能就要计入到劳务总价中。其实,这个是非常难计算的,因为,我们不可能准确知道个人的全年的收入。也可能存在预扣多了,或者汇缴时还需要补税的情况。因此,建议在双方签订合同,就约定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预扣个人所得税后,再将余额支付给劳务提供方。另外,有些企业会忽略这个问题,以为取得发票就不需要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了。这会隐藏税收风险。《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在实务中,各地略有差异。其中上海根据个人是否补缴个人所得税处罚力度不同:扣缴义务人能够按规定补扣补收税款的,处以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扣缴义务人未能按规定补扣补收税款的,税务机关在追缴税款的同时,对扣缴义务人处以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总之,企业特别需要注意,当我们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时,一定要记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否则将面临50%-3倍罚款。来源:公众号@创帮财税聊天室,作者刘春风,17年财税管理实战经验,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税务师。擅长领域:税务筹划、财务顾问、成本管控。透过财务思维,看穿公司经营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