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阿兴博士
图源 | 网络侵删
一名男子购买了60包标有外文的进口牦牛肉,随后以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要求商家退款并支付十倍赔偿。
然而,当法院调查发现其中的端倪后,案件走向出现了意想不到的转折。
案情回顾
2023年4月的一天,小刘漫步在江州区的街道上,看似随意地走进了一家土特产店。
这家店铺的货架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的特产,其中就包括标称“越南特产手撕风干牦牛肉”的食品,小刘并没有像普通消费者那样买一两包尝鲜,而是直接要了60包,每包35元,总计支付2100元。
这批牦牛肉的包装上存在多个明显问题:包装上仅有外文标识,既无中文标签,也无中文说明书,作为进口食品,却没有任何进口检验检疫证明。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包装上完全看不到境内代理商的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这些问题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都属于违规。
让人费解的是,食用这些牦牛肉后,小刘虽然没有出现任何不适症状,却迅速以产品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为由,将土特产店告上了法庭。
他的诉讼请求包括两部分:一是要求退还购物款2100元,二是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要求支付十倍赔偿金21000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一个关键的细节引起了法官的注意:通过案件审理查明,小刘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消费者,而是近年来频繁以类似理由提起产品责任诉讼的“职业打假人”。
小刘的行为模式颇具特点:他专门挑选那些包装标识存在问题的食品,每次都购买大量产品,然后以违反食品安全法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十倍赔偿。
这种行为究竟是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还是一种借法律漏洞牟利的行为?
法律分析
要理清这个案件,需要从多个法律角度进行分析:
1、食品安全标准问题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预包装食品必须具备中文标签和说明书,这是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基本要求。
涉案产品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且无法提供合法的进口和检验检疫证明,构成违法经营行为,从这个角度来看,商家确实存在违法行为。
2、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
《食品安全法》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即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要求十倍赔偿。
这一条款的立法目的是通过高额赔偿来震慑违法经营者,保护消费者权益,而非为“职业打假”提供牟利工具。
3、合理消费范围的认定
在确定赔偿金额时,法院需要考虑购买数量是否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求。
一次性购买60包牦牛肉,明显超出了普通消费者的正常需求范围,这种超量购买的行为,更像是为了获取高额赔偿而进行的投机行为。
基于上述因素,法院判决:支持退还货款2100元的诉求,因为商家确实存在违法经营行为,但对于十倍赔偿的要求,仅在合理生活消费范围内支持,最终确定赔偿金额为1050元。
案件看法
这个案件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热烈讨论,有网友评论:“职业打假人也是在维护市场秩序,但不能过度逐利。”
也有网友说:“如果没有打假人的存在,一些违法商家可能更加肆无忌惮,而且商家确实违规经营在先,也应该吸取教训。”
你认为消费者维权和“职业打假”的界限究竟在哪里?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