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根据行政行为信赖保护原则,申请人已经取得的行政许可,许可机关非依法不得收回或者撤销,被许可人在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活动,许可机关不得擅自改变行政许可,其他机关非因法定事由、法定程序不得变更或者撤销,亦无权直接否定其效力。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但是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根据行政行为信赖保护原则,申请人已经取得的行政许可,许可机关非依法不得收回或者撤销,被许可人在许可的范围内进行活动,许可机关不得擅自改变行政许可,其他机关非因法定事由、法定程序不得变更或者撤销,亦无权直接否定其效力。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但是应当依法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