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会议纪要属于行政机关集体研究讨论相关议题所形成的内部处理意见,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不会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具有可诉性。会议纪要仅在直接设定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且向当事人直接送达或通知等“外化”情形下,才具有可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