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1975年出生,2025年退休的“中人”,或迎4大利好!待遇“不降反增”,瞧瞧你能受益吗?
民生
2024-11-04 16:02
河南
现阶段,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第一支柱的关键组成部分,其在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保障晚年生活和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等等层面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根据现行的职工退休制度,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事业单位人员若想要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通常需同时满足2个前提条件。其一,累计缴费满15年;其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对于符合政策要求的参保人员,可依法、依规办理退休手续,并自完成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待遇水平的高低通常又是衡量经济保障能力强弱的重要参考指标。一般情况下,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越高,则意味着退休人员的经济保障能力越强,越有助于其在真正意义上实现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依;反之,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越低,则意味着退休人员的经济保障能力越弱,仅凭借基本养老金收入恐无法支撑退休人员更好的保障晚年生活。从这个角度而言,无论是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还是企业职工,均应当在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遵循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原则和激励机制来努力提高退休后养老金的待遇水平。然而,在基本养老保险“双轨制”模式运行长达20多年的现实背景下,导致体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体制外的企业退休职工之间存在较大的待遇水平和经济保障能力差距。
所谓养老金“双轨制”,简单来讲即指的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改革之前我国城镇职工实行不同的养老保障模式,通常称之为双轨制。具体来看,在双轨制模式下,体制内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无需实际参保缴费(即并未建立个人缴费制度),即可在退休之后享受到高水平的养老金待遇。而体制外企业职工则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障模式,即企业参保职工需要与用人单位来共同承担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且退休之后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水平普遍偏低。显然,由于顶层制度设计、参保缴费方式、待遇领取水平等等层面所存在的巨大差距导致体制内、外之间的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剧,且大大降低了广大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积极性。为了改善这一情况,国家决定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推动养老金并轨。据悉,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正式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其中明确指出,自2014年10月1日起,改革体制内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与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并建立统一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此项《决定》,通常被视为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双轨制向单轨制转变的重要标志,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养老金制度并轨。改革之后,无论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是企业职工均统一实行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统一。
根据《决定》,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并轨改革的同时,根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工作时间与退休时间的不同,国家又将其分为老人、中人和新人3种不同的类型。其中,所谓“中人”,指的是在2014年10月1日改革之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及之后退休且累计参保缴费满1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并且,为了确保“中人”的待遇水平不降低,国家建立了过渡性措施,除计发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外,还将依照其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计发过渡性养老金,即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据悉,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国家设定了10年过渡期(2014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在10年过渡期内退休的中人,其养老待遇采取新老办法对比计算的方式,即“保低限高”;在10年过渡期结束之后,也就是自2024年10月1日起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其养老待遇不再进行新老办法对比计算的方式,而是完全按照新办法计发,即新办法下的退休金待遇标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1965~1975年出生,2025年退休的“中人”或迎4大利好从时间节点来看,1965~1975年出生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自2025年起将相继步入退休年龄。不过,根据上述提到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养老待遇的计发办法、延迟退休改革方案以及人社部在2024年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所披露的相关信息,我们不难判断其将迎来4大利好。上文提到,自2024年10月1日起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其养老待遇是由基本养老金与职业年金两部分组成,且不再采取“保低限高”新老办法对比计算方式。从目前的实际反馈来看,即便是在10年过渡期退休的中人,其新办法待遇标准往往也会高于老办法,这也就是说按照新办法计发待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可能会出现不降反增的现象。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10年过渡期的结束并不意味着过渡性养老金待遇便停止发放,两者属于完全不同的概念,只要机关事业单位中人享有视同缴费年限,根据政策规定便可以依照其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计发过渡性养老金。而且,过渡性养老金作为除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外基本养老金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此项待遇退休中人也是可以终身享受的。根据延迟退休改革方案,自2025年1月1日起,男、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将同步进行调整。但是,1965~1975年出生且在2025年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其法定退休年龄和退休时间在改革之后仅仅只延迟了1~4个月。从这个角度来看,延迟退休改革的影响较小。而且,退休年龄的延迟往往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多缴纳了相应时间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如此便又能够小幅度提升其实际退休之后的待遇水平。所以,1965~1975年出生且在2025年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无需担心延迟退休带来的压力,对其而言反倒更有益。据悉,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于2014年10月1日启动改革的同时,《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也同步实施。也就是说,从2014年10月1日算起,到2024年9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中人累计已经缴纳了10年的职业年金。并且,根据政策规定,职业年金待遇的计发方式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类似,即机关事业单位中人退休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毫不夸张地讲,职业年金作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基本养老金的一项补充,能够使其养老待遇水平更高,且为晚年生活增添了一项保障。第四、养老保险统筹持续推进,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有保障自2022年起,我国便启动实施了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通过跨省调剂等等方式确保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失衡地区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能够及时且足额发放。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在2025年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将持续推进,涉及到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算和补发的,也将及时且足额发放。如此一来,晚年生活的经济经济保障更不是难题。综上所述不难看出,1965~1975年出生且在2025年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其在养老层面的经济保障待遇非但不会下降,甚至还可能会因为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高等等因素而出现上涨的情况。而且,即便延迟退休的改革方案落地实施之后,对这类中人的影响往往也是比较小的。从这个层面而言,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的养老待遇水平与企业职工相比恐仍占据一定的优势,而企业参保职工若想要缩小这其中的差距,最简单且有效的办法便是尽可能的多缴和长缴养老保险。大家说,是不是这个逻辑呢?以上便是本文要介绍的全部内容,欢迎点赞转发和评论,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