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1974年出生,2024年11月退休的“中人”,养老金计发有调整!待遇降低了吗?

民生   2024-11-16 18:30   河南  

导读
作为全国近1.4亿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23年末数据)保障晚年生活的经济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的高低不仅能反映出其经济保障能力的强弱,同时也是实现老有所养的重要前提。

毫不夸张地说,对于超90%的退休人员而言,基本养老金是其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待遇水平越高,则意味着经济保障能力越强,越有助于提高晚年生活质量;反之,待遇水平越低,则意味着经济保障能力越弱,非但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依无从谈起,恐还会遭遇诸多养老难题。

从这个角度而言,无论是体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还是体制外的企业退休职工,均应当在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遵循“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计发原则和激励机制来努力提高自身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但遗憾的是,时至今日,体制内、外仍存在较大的待遇差距。

体制内、外养老金水平对比

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2024》和财政部预算司发布的《2023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决算表》,由其中披露的相关数据,我们可粗略计算出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6148元左右,较2022年相比,增长了约222元/月。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其中披露的数据显示,我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自2012年至2023年也由1686元提高至3162元,涨了近1.9倍。

将两组数据对比来看,截止到2023年,体制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仍是体制外企业退休职工的近2倍,两者之间的待遇差距也是备受热议的焦点话题。

养老金制度为什么要“并轨”?

事实上,早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便正式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其中明确指出,自2014年10月1日起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与退休后基本养老金的待遇计发办法,推动实现养老金制度的并轨。

那么,为什么要取消“双轨制”而逐步过渡到“单轨制”呢?具体来看,有如下3点原因。

①统一体制内、外参保职工的缴费方式

双轨制模式下,体制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无需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便可以在退休之后按月领取由国家和各级财政列支的基本养老金;而体制外的企业职工早在1996年起便相继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制度,即其需要与用人单位来共同承担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因此,通过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并轨改革,将体制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体制外企业职工共同实行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缴费方式统一。

②统一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发办法

双轨制模式下,体制内、外对比,不仅参保缴费方式不同,基本养老金的待遇计发办法也并不统一。前者,体制内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工龄的长短、职务(职级)的高低以及退休之前的月平均工资水平,养老金的替代率普遍可以达到80%;而体制外的企业退休职工,其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水平主要取决于职工本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年限,遵循的是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原则。不过,养老金的替代率却只有40%,有的还不到30%。

因此,推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双轨制向单轨制的转变,不仅改革了体制内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缴费方式,同时也对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进行了改革,实现体制内、外的统一。

③缩小待遇差距,推动公平、公正

双轨制模式下,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企业职工所享受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却远远不及不用实际缴费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且两者之间的差距一度高达3倍之多。在这种背景下,无疑大大降低了广大企业职工对养老金制度的信任度和幸福感,并进一步激化了社会矛盾。

因此,为了逐步缩小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金待遇水平差距,同时也是为了弱化社会矛盾,推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公正以及长期可持续运行,国家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了改革,并根据其参加工作、退休时间的不同分为了3种不同的类型。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类型划分

据悉,在上述《决定》当中,国家明确指出,为了确保2种养老保险制度能够平稳过渡,同时实现改革前、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能够合理衔接,将其分为3种类型。

①老人:指的是在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已经退休的体制内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其基本养老金的待遇计发办法和领取水平并不受改革的影响,即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原待遇标准计发,且随着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而逐年上涨。

②中人:指的是在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参加工作、改革之后退休的体制内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通过建立过渡性措施,保持其待遇水平不降低。

③新人:指的是在2014年10月1日改革之后新参加工作且累计参保缴费满1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其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发办法将完全采取新机制,与企业职工保持一致。

1964~1974年出生且在2024年11月退休的中人,养老待遇如何计发?水平降低了吗?

根据现行的退休制度,并从时间节点这个层面来分析,1964年~1974年出生且累计参保缴费满1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相继符合办理退休的条件。而这其中,在1964~1974年出生且2024年11月退休的“中人”,其基本养老金也将完全按照“新办法”测算和发放。

所谓“新办法”,简单来讲,指的是在养老金并轨改革10年过渡期结束之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其养老待遇不再采取新老办法对比计算的方式,而是只按照新的待遇办法计发。并且,新办法下的养老待遇通常是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组成;其中,基本养老金又等于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者相加之和,4部分对应的计发公式如下:

①基础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所处省份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个人养老金账户累计存储额÷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

③过渡性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所处省份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过渡系数

④职业年金月领取额=中人退休时个人职业年金账户累计存储额÷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

问题来了,对于在2024年11月份退休的中人来讲,按照新办法计发,待遇水平降低了吗?

先说答案:没有降低,甚至还可能会“不降反增”!其中的原因主要体现在如下这3个方面:

第一:在10年过渡期内退休的中人,新办法待遇标准普遍高于老办法,而多缴纳了几年养老保险且在10年过渡期结束之后新退休的中人,按照新办法计发待遇,标准只会更高。并且,体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缴费基数普遍高于体制外,两者的差距仍会长期存在。

第二: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同时,国家同步建立了职业年金制度,即从2014年10月1日起,中人便缴纳了职业年金。而且,根据政策规定来看,计入到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当中的累计存储额其实是要多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的。所以,除了基本养老金待遇之外,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在退休后往往还能够按月领取职业年金作为补充,进而不会导致待遇降低。

第三: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在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这10年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也随着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水平的上涨而逐年提高。因此,在缴费基数提高的背景下,往往也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中人实际参保缴费的金额每年都会比上一年多,按照多缴多得的待遇计发原则,反倒更利于其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养老金待遇。

结语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推动体制内、外养老金制度的并轨,并不意味着要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在养老金待遇水平层面的绝对平等。相反,在10年过渡期结束之后,才算实现了体制内、外人员参保缴费方式和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的真正统一。不过,从目前的现状来看,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职业年金这项待遇层面仍占据优势,所以并不会导致其退休之后的养老待遇水平降低。因此,对于这一点,也希望广大企业职工能够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并努力通过多缴、长缴的方式来逐步缩小与体制内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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