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延一弹”新规,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职工养老金申领条件迎“大调整”!早了解!

民生   2024-11-23 17:02   河南  

导读
老规矩,用数据说话。

参考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其中披露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23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29697万,占比21.1%;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2176万,占比15.4%。较2022年末相比,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净增约1700万,占比增加1.3%;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净增约700万,占比增加0.5%。

参考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2024》,其中披露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23年底,我国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数量为14195.6万,同比增加551.6万。其中,企业(离)退休职工数量为11991.2万,较2022年末相比,增加460.3万;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数量为2204.4万,较2022年末相比,增加了91.3万。

由这两组数据不难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在人口老龄化趋势加速演变和离退休人员数量进一步增加的现实背景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社会化养老层面所扮演的角色更不容或缺。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众所周知,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企事业单位人员需要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且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的高低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计发原则和激励机制。简单来讲,即退休之后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水平高低主要由在职期间的缴费金额和缴费年限所决定,在同一个统筹地区内,职工缴费基数越高、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越长,则养老金领取水平越高。

单位退休制→社保退休制

事实上,在1997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之前,我国大多数省市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位退休制”,由退休职工的原工作单位来负责发放退休金及其它与养老相关的待遇;在1997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且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模式之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单位退休制”便退出了历史舞台,转而实行社会保险体制下的“社保退休制”。

所谓“社保退休制”,简单来讲,即城镇参保职工要想申领基本养老金,以正常退休为基准(病退、提前退等特殊情形除外),往往需同时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和法定退休年龄2个前提。

①最低缴费年限:现阶段,社保制度规定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

②法定退休年龄:现阶段,男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50周岁。

也就是说,企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前提条件为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和累计参保缴费满15年。并且,根据现行政策,基本养老金系参保人员依法、依规完成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开始计发,比如2024年11月办理退休,则通常是自12月起按月发放待遇。

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参考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这2项政策文件,我们可以得知,对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建立个人缴费制度之后参保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而对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建立个人缴费制度之前参保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政策规定,除了计发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外,还会依照其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再给予计发过渡性养老金。也就是说,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所享受的基本养老金实际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与过渡性养老金3个部分组成,即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对应的计发公式为:

①基础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所处省份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个人养老金账户累计存储额÷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

③过渡性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所处省份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过渡系数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待遇计发公式在全国范围内是统一的,至于过渡性养老金待遇的计发办法不同省市之间可能略有差异,需要以地方实际政策为准。

“两延一弹”新规,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近些年来,在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人均预期寿命延长、劳动年龄人口数量持续减少、受教育年限增加、新增劳动力参加工作时间普遍后移、养老金支付压力变大等现实因素作为背景下,现行退休制度的政策要求已不再与时代的发展相适应,国家不得不对此作出相应的调整。

2024年9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并批准了《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下文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内容,我们可以将职工退休制度的改革和调整称之为“两延一弹”新规。

第一:“两延”

①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办法》明确指出,自2025年1月1日起,同步启动男、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的调整。具体来看,国家计划用15年的时间,并采取渐进式的方式,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由60周岁逐步提高到63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由55/50周岁逐步提高到58/55周岁。

②逐步延长最低缴费年限

《办法》还明确,自2030年1月1日起,国家计划用10年时间,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采取每年提高6个月的方式,由15年逐步提高到20年。也就是说,在2025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仍为15年。

第二:“一弹”

①弹性提前退休

根据《办法》,在延迟退休改革方案实施的同时,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仍可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得低于60/55/5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②弹性延迟退休

与弹性提前退休类似,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也可在与工作单位协商一致的前提下,选择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即最晚于“60/55/50+延迟月数+3年”退休。

男性参保职工60岁和63岁退休,区别在哪?

问题来了,在弹性退休制度下,男职工选择60周岁提前退和63周岁按点退,有什么区别?

①最低缴费年限可能不同

基于“两延一弹”的政策新规定,男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前提下,仍可以选择在60周岁提前退,同时也可以选择以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比如以1976年12月出生的男职工为例,改革之后其退休年龄为63周岁,对应的退休时间为2039年12月。也就是说,若其在2036年12月满60周岁时,若最低缴费年限达到了18年6个月,则可以弹性提前退休;当然,也可以在2039年12月按照63周岁退休,但最低缴费年限需达到政策规定的20年。

②基本养老金水平不同

按照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副会长兼养老金分会会长、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长金维刚的说法,弹性退休制度下,男参保职工选择弹性提前至原法定退休年龄退休,虽然不会导致养老金的待遇水平打折扣,但是按照目前的计发办法,每多参保缴费1年,基础养老金待遇的计发比例便能够提高1%,且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水平也会提高。所以,从这个层面而言,男职工选择60周岁“提前退”与63周岁“按点退”,基本养老金的领取水平也会不同。

对于“延迟退休改革”,广大职工应该注意什么?

结合上文提到的内容,我们不难看出,法定退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的调整已经成为“板上钉钉”的事实,在这一背景下,对于广大企事业单位参保职工来说,不妨注意如下2方面:

第一:若当前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比较低,那么提高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水平最有效的办法便是延长缴费年限,而弹性延迟退休又无疑为广大职工提供了一项新的选择。所以,从这个角度而言,笔者建议广大参保职工积极响应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晚退多得的政策号召。

第二:若当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比较高,且按照60周岁退休测算得出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能够达到自身的心理预期。那么在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前提下,选择弹性提前退休也不失为一项好的选择。当然,若也想晚退,则可以与所在的工作单位进行协商。

结语

总而言之,在延迟退休改革方案落地之后,职工的退休年龄不再是“刚性节点”,而是可供职工选择的“弹性区间”,在此区间范围内,若参保职工满足对应的政策条件,则既可以选择弹性“提前退”,也可以选择“按点退”,同时也能够“延迟退”。所以,退休年龄的决定权实际是掌握在职工手里,广大企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最终做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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