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2类退休人员或迎基本养老金“重算补发”!有人已到账5.9万,瞧瞧你能受益吗?
民生
2024-11-18 17:39
河南
作为保障晚年生活的主要收入来源,对于全国近1.42亿(2023年末数据)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而言,养老金待遇水平的高低不仅是其在真正意义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充分且必要条件,同时也是衡量劳动者在退休前、后经济保障能力强弱差异的一项参考指标。在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养老金的待遇水平越高,则通常意味着退休人员的经济保障能力越强,越有助于其改善和提升晚年生活质量;反之,养老金的待遇水平越低,则意味着退休人员的经济保障能力越弱,仅凭借养老金作为经济支撑恐无法满足基本养老需求。从这个角度而言,无论是体制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是体制外的企业职工,均应当遵循“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待遇计发原则和激励机制来努力提高自身退休之后的基本养老金水平。据悉,自2014年10月1日起,我国便推动实施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在参保缴费方式和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办法等等层面的改革,与体制外的企业职工共同实行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障模式,即统一施行单轨制模式下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政策要求,企事业单位参保职工若想要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以正常退休为前提(病退、提前退等特殊情形除外),通常需同时满足2个前提条件,即法定退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
①法定退休年龄:现阶段,男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5/50周岁;②最低缴费年限:现阶段,国家政策规定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也就是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事业单位人员只有在累计缴费满15年且同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提下,才能依法、依规办理退休手续。并且,按照国家的现行政策,参保人员自退休手续完成办理的次月起,即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考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这2项政策文件,我们不难得知,对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建立个人缴费制度之后参保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退休人员,其基本养老金待遇主要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而对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建立个人缴费制度之前参保且通过人社部门认定享有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除计发上述这2项待遇之外,还会再计发过渡性养老金。
也就是说,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实际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若享有视同缴费年限)三部分组成。其中,这3部分所对应的待遇计发公式分别如下:①基础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所处省份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②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个人养老金账户累计存储额÷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③过渡性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所处省份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过渡系数根据上述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公式,我们不难看出,决定待遇水平高低的因素包括职工本人的缴费基数、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年龄以及待遇领取地所处省份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等等多个层面。其中,退休当年的待遇计发基数非常关键。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等相关政策规定,各省市需要依照国家的统一部署,以本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作为核定当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重要依据,同时将此数据作为社保待遇计发基数来测算当年度新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也就是说,在各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社平工资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在不同社保年度内新退休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发基数也是不同的。而且,由于计发基数公布时间相对滞后的原因,当年度新增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往往还涉及到重算和补发。按照目前的现状来看,涉及到基本养老金待遇重新核定和补发的主要有如下2类退休人员:①新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为什么要进行待遇重核和补发?根据养老金的核算原则,在2024年退休的参保职工,应该采用2024年的计发基数。不过,从惯例来看,31省市公布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时间多集中在每年的11或者12月份。因此,对于2024年1月1日及之后、当地2024年计发基数公布之前退休的人员,往往会按照2023年的计发基数作为测算依据,并预发基本养老金。而随着计发基数的上涨,预发和实际应发的基本养老金待遇之间往往存在一定的差额。所以,为确保新退休人员享受到合理且公平的基本养老金待遇,便需要重新核算,然后将差额进行补发。结合上文提到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发公式,我们不难看出,对于2024年新退休人员而言,涉及到需要进行重新核定和补发的主要有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这2个层面。基础养老金重算补发额=(2024年计发基数-2023年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根据职工实际退休时间由当地人社部门确定的需要补发的月数过渡性养老金重算补发额=(2024年计发基数-2023年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过渡系数×根据职工实际退休时间由当地人社部门确定总计需要补发的月数然后,将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重算补发差额相加,即可得出总共需要补发的待遇金额。以浙江某2024年新退休职工为例,查询得知,当地2023年计发基数为8020元/月;2024年计发基数为8310元/月。假设该职工累计参保缴费25年,平均缴费指数为0.85;视同缴费年限为8年,视同缴费指数为1,过渡系数为1.2%;1月份退休,补发月数为10个月。基础养老金重算补发额=(8310-8020)×(1+0.85)÷2×25×1%×10=670.625元过渡性养老金重算补发额=(8310-8020)×1×8×1.2%×10=278.4元然后,将670.625与278.4元相加,即可得出总计需要补发的待遇差额为949.025元。第二类:2023年12月31日之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为什么要进行养老金待遇重核和补发?众所周知,国家于2014年10月1日正式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为了确保2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过渡和待遇合理衔接,在改革的同时,根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工作时间、退休时间的不同将其分为了3种不同的类型,即老人、中人和新人。其中,在2014年10月1日改革之前参加工作、改革之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统称为“中人”。并且,根据政策要求,在10年过渡期内退休的中人,其养老待遇采取的是新老办法对比计算的方式,即保低限高。但是,不少地区退休中人的养老金待遇并没有实际兑现。也就是说,在相当一部分地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仍按照老办法测算并预发临时养老金,而预发的临时养老金与实际应发的待遇之间相比又普遍偏低。所以,根据国家与当地人社部门的统一部署,对于已经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中人需要重新核算基本养老金,并补发差额。据了解,在10年过渡期内退休的中人,采取的是新老办法待遇标准对比计算的方式。若老办法待遇标准高于新办法,则继续按照老办法计发;若新办法待遇标准高于老办法,则高出的部分采取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增发放。不过,从实际反馈来看,退休中人的新办法待遇标准普遍高于老办法,也就是说需要补发的差额为(新办法待遇标准-老办法待遇标准)×对应年限的计发比例×补发的月数。当然,具体到不同的统筹地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有差异。比如以湖北麻城为例,当地在2024年5月份便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度退休“中人”新办法待遇重算及补发工作,总共涉及到972位退休中人,并启用了新的待遇计发基数。再以甘肃省酒泉市肃北县为例,根据当地人社部门披露的信息来看,截止到2024年7月份,当地便完成了2014年10月-2021年12月257人退休“中人”待遇重核工作。另外,在2022年退休的中人已完成待遇重核55人,养老金总计补发了190万,人均补发3.45万。再比如甘肃高台县,根据当地人社部门披露的《2024年度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公告》,其中显示,截止到2024年7月9日,当地已完成2022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155名“中人”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的待遇重新核算及补发工作,共补发差额待遇1098.58万元,其中养老金916.78万元,职业年金181.8万元。也就是说,月人均补发基本养老金待遇为5.9万。最后再补充一点,无论是2024年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的重核和补发,还是2023年12月31日之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待遇的重新核定和补差,不同地区对于这2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并不是统一的,国家对此并没有明确要求。因此,按月领预发基本养老金且涉及到待遇需要重核和补发的退休人员,不妨多多留意当地人社部门下发的通知,同时也要密切关注社保卡银行账户,看看在待遇重新核算的环节究竟补发多少钱。以上便是本文要介绍的全部内容,欢迎点赞转发和评论,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