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新规”,2025年起执行!灵活就业按60%档累缴20年,66岁延迟退,能领多少钱?

民生   2024-11-22 17:10   河南  

导读
基本养老保险作为我国社保体系的“第一支柱”,在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社会化养老层面扮演着不可或缺的关键作用,基本养老金更是其真正实现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依的重要前提。

在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对于绝大多数的退休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职工,统称为退休人员)而言,养老金是其保障晚年基本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

通常来讲,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水平越高,则意味着退休人员的经济保障能力越强,越有助于其改善晚年生活质量;反之,基本养老金的待遇水平越低,则意味着退休人员的经济保障能力越弱,非但难以达成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目标,甚至还可能会遭遇退而不休等诸多难题。

从这个角度出发,无论是体制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是体制外企业职工,又或者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应当遵循“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待遇计发原则和激励机制来努力提高自身退休之后的养老金水平,进而增强晚年生活的经济基础。

现行退休制度

据悉,在1997年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施之前,我国城镇职工大多采取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退休制度,即由企业或单位负责发放职工的退休金;在1997年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施之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退休制度退出历史舞台,并向社会保险体系下的退休制度转变。

而所谓社会保险体系下的退休制度,简单来讲指的是“社保退休制度”,即城镇职工要想在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需同时满足2个前提条件——累计缴费满15年和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也就是说,以正常退休为基准(病退、提前退等特殊情形除外),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和年满60/55/50周岁是参保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必要前提条件。并且,根据政策规定,基本养老金系自企事业单位参保职工依法、依规完成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计发。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按照现行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个人缴费模式建立之后参保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退休人员,按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而对于个人缴费模式建立之前参保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退休人员,除了计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这2项待遇之外,还会依照视同缴费年限的长短再给予其计发过渡性养老金。

也就是说,退休人员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根据政策规定其实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与过渡性养老金(若有)3部分组成,即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分别对应的计发公式为:

①基础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所处省份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

②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个人养老金账户累计存储额÷退休年龄对应的计发月数

③过渡性养老金=参保职工退休时所处省份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本人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过渡系数

需要注意的是,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待遇计发办法从目前来看是全国统一的,而过渡性养老金待遇的计发办法则不同省份之间可能略存差异,具体仍需要以各地政策为基准。

职工退休“新规”,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劳动年龄人口数量持续减少、新增劳动力参加工作时间后移、人均预期寿命延长、新一轮退休潮来袭、养老金支付压力加大等等多项现实因素带来的挑战,在“延迟退休”的改革口号被提出10多年之后,国家终于公布了详细的调整方案。

据悉,2024年9月1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并批准了《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下文简称《办法》)。根据《办法》内容,我们不难看出关于职工退休的“新规”主要有3项调整。

调整一:“法定退休年龄”渐进式延迟

《办法》明确指出,自2025年1月1日起,同步启动男、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的调整。具体而言,国家计划用15年的时间,并采取渐进式的方式,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由60周岁逐步延迟到63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由55/50周岁逐步延迟到58/55周岁。

调整二:“最低缴费年限”逐步提高

《办法》强调,自2030年1月1日起,采取每年提高6个月的方式,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15年逐步提高到20年。这意味着,在2025年1月1日~2029年12月31日办理退休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仍为15年;自2039年起,调整到最低20年。

调整三:实施“弹性退休”制度

除了法定退休年龄和最低缴费年限的调整之外,《办法》还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起,弹性退休制度启动实施。具体来看,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得低于原60/55/50周岁的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在与工作单位协商一致的前提下,选择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也不得超过3年。

灵活就业人员能否可以“弹性退休”?

基于上述不难看出,自2025年1月1日起,法定退休年龄渐进式延迟和弹性退休的改革方案将正式执行。那么问题来了,以个人身份缴纳职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是否也需要遵循这一规则呢?显然,答案是肯定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也同样适用。

而且,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也可以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选择弹性退休,即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自愿提前退休,提前的时间不超过3年且不得低于60/55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年龄,也可以选择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弹性延迟退休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相应领取更高水平的基本养老金。

男性灵活就业按60%档累缴20年,66岁“延迟退”,能领多少钱?

从时间节点这个层面而言,到2039年12月31日法定退休年龄的渐进式延迟改革将正式完成,也就是说,自2040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的法定退休年龄将延迟到63/55周岁;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自2039年1月1日起,也将达到调整之后的20年。

那么问题来了,男性灵活就业人员按照60%档累缴20年,并选择在66周岁弹性延迟退休,每个月预估到手的基本养老金有多少钱呢?接下来,我们还是以具体参考示例展开详细介绍。

以福建为例,查询得知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为4212元~21060元/月,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养老金账户。按照60%档即缴费基数的下限参保,以2024年为例,每个月缴纳的保险费用为4212×20%=842.4元。

假设福建某男性灵活就业人员自2024年起开始参保缴费,在达到63周岁的新法定退休年龄时,选择弹性延迟3年退休,即66周岁“延迟退”,届时累计参保缴费年限刚好满20年。

查询得知,2023年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基数为7528元/月。假设计发基数每年以3%的比例递增,则该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时预计养老金待遇计发基数为14004元/月。然后将平均缴费指数0.6、累计参保缴费年限20年以及计发基数套入待遇计算公式:

即基础养老金=14004×(1+0.6)÷2×20×1%=2240.64元/月

接下来再来看个人账户的部分,假设当地的缴费基数也是以每年3%的幅度递增,那么该灵活就业人员累计参保缴费20年之后,在忽略利息的因素下,累计存储额预估为101544元。

然后,将个人养老金账户的累计存储额和66周岁对应的计发月数93个月套入计算公式:

即个人账户养老金=101544÷93=1091.87元/月

将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加,即可得出测算的预估基本养老金为3332.51元/月。

结语

最后,再补充一点,上述示例当中的数据仅仅作为参考,并不能够代表实际。在现实生活当中,不同省份因全口径社平工资水平的不同往往也会导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标准存在差异。而且,也并非所有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都是以60%档作为缴费基数。所以,具体到不同省份、不同参保情况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基本养老金领取水平仍需要以实际为准。

不过话又说回来,上述的示例给大家提供了一项参考,同时也介绍了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延迟退休和弹性退休的相关政策。因此,屏幕前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广大男性和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也不妨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来测算一下未来自己退休时究竟能够领取多少钱的基本养老金。若觉得待遇水平较低,那么弹性延迟退休似乎倒是具备可行性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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