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市场与明清河南解盐引地调整
吕 小 琴
(河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本文刊载于《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5期。
引用格式:吕小琴.环境、市场与明清河南解盐引地调整[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5):103-109.摘要:食盐需求相对稳定,但无论是地质缓慢的演变,还是极端天气的巨大破坏,都会或长期或短期、程度不一地影响盐业生产,进而影响引地食盐的供给,继而催生引地调整的需求。河南解盐引地在明清五百余年间共经历四次调整。从表面上看,是灾害导致了引地食盐产量、质量和价格的变动,其深层原因则是在人为和自然长期相互作用下河东盐池环境变迁造成的负效应累积。引地是食盐专卖体制的基本制度,明清河南解盐引地调整,体现了明清盐业国家治理中“刚性”体制与“弹性”机制的有机结合。
关键词:明清;河南解盐;引地调整;灾害;环境变迁
食盐为百姓日常必需调味品和营养品,市场需求十分稳定。这种特性为中国多数王朝政权所利用,以盐业为税收重要渠道,实行食盐专卖制度。食盐专卖实为盐业的国家管控,其突出表现在国家划定行盐区域,规定必须按界行盐,否则以私盐论处。此举以保障国家盐课收入为主,也综合考虑了地方社会食盐传统,但以国家权力管控盐业市场,必然无法及时根据食盐供求的动态变化而调整食盐引地范围,因此食盐引地调整的潜在需求始终存在。明清食盐引地调整现象受到学界关注较早,已有相关研究成果主要侧重从官员考成、盐商博弈等视角予以解释。本文拟以明清河南解盐行盐区域调整为中心,探讨自然环境变迁与盐业市场对行盐引地赢缩变化的影响,进而阐释明清食盐引地变迁背后的长效机制。
一、明清河南解盐引地的赢缩变化
据明正德四年(1509)校正、六年刻印的《大明会典》记载,河南解盐引地为河南、怀庆、南阳、汝宁四府,而据明万历《大明会典》记载,河南解盐引地保留了河南、怀庆、南阳三府,增加了归德、开封二府和汝州直隶州,同时失去了汝宁府。据清康熙《河东盐政汇纂》记载,河南解盐引地为河南、南阳二府和汝、陕二直隶州,以及襄城县。可知,河南解盐引地失去了归德、开封、怀庆三府,增加的仅是陕州直隶州。此后,河南解盐引地就固定下来,这一格局一直延续到清末民初。
上述政书记载大体反映了明清五百余年河南解盐引地变化的概况。而通过诸多地方志的相关记述,明清河南解盐引地相对详细的调整过程则大体可知(见表1),其主要经历了四次调整:第一次是在明正统至弘治年间,河南解盐引地丧失汝宁府和开封府下辖的陈州,却获得归德、怀庆二府。第二次是在明嘉靖至隆庆年间,具体又可分为嘉靖二十年(1541)以前与以后两个时期。前一时期解盐对此前丧失的汝宁府和陈州予以追回,经过与淮盐的激烈角逐后,争取到在汝宁府和开封府所辖的陈州、项城县、西华县、商水县、沈丘县与淮盐并行的结果;后一时期淮盐成功反扑,解盐被排挤出汝宁府和陈州。但是,解盐又成功地从淮盐引地中争取到汝州直隶州和南阳府(除舞阳县之外)。第三次是在明万历前期,解盐丧失归德府和开封府(除襄城县外)。第四次是在清康熙中期,解盐又丧失了怀庆府。从此,解盐在河南的引地缩减为河南、南阳二府和陕、汝二直隶州,以及襄城县。由五府一州缩减为二府二直隶州一县,失去了过半的食盐市场,明清时期河南解盐引地的赢缩变化不可谓不大。
二、产量优势与引地扩张
运输和产量是影响盐业市场空间结构的重要因素,尤其会影响盐业市场空间的大小。传统盐业运输方式大致有三种,即水运、陆运和海运,内陆主要依靠水运、陆运。水运比陆运价格便宜,且运载量大,因此从运输条件看,芦盐、鲁盐的运输条件一直优于解盐。如明万历四年(1576),李戴在《疏通盐法疏》中指出以陆运为主的解盐“山路崎岖,转运不便”,而以水运为主的“长芦盐……舟车通利,转运为便”。又如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温县绅衿范瑜等人以“怀属与河东道路往返,涉太行之险阻,历黄河之风涛,转运艰难,价值涌贵”为由,向知县滑彬恳请温县由解盐改食芦盐。20世纪初,中国盐务署的第一任外国首席监督英国人丁恩曾指出:“用人力、牲畜及车辆陆续运盐,即使没有盐税,也无法……与有盐税而用水运运输之盐竞争。”交通运输条件固然重要,但是,盐区生产能力作为供给的核心变量,对食盐市场的控制更加关键。而盐区的生产能力即盐产的丰歉,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气候条件。唐代盐铁使刘晏曾指出,“盐生霖潦则卤薄,暵旱则土溜坟”。明万历之前,芦盐、鲁盐、淮盐受灾严重而导致产量锐减,其中水旱灾害对盐业生产带来的冲击尤巨,解盐遂因产量优势而得以扩张引地。
明成化年间,芦盐、鲁盐、淮盐等三盐产区均遭遇过较大规模水旱灾害,导致食盐产量锐减且灶民无法顺利完成盐课任务,而从朝廷按照受灾程度蠲免盐课的数量,则可见各盐区受灾的严重程度。如明成化七年,长芦盐场因遭遇严重水灾而被免除64060引的盐课;明成化十年,长芦盐场又“以被水故”而被免除本色盐课18400余引和折色布6000余疋。再如同年,山东盐场“以旱灾”而被免除本色和折色盐课35490余引。盐场遭灾导致盐区生产能力严重受损,进而引起引地食盐供应不足。鉴于此,朝廷有可能调整食盐引地。如明成化十年(1474),开封府、归德府分别从鲁盐、芦盐改食解盐。文献未明确记载明成化年间开封府和归德府分别由鲁改解、由芦改解的原因,但从盐区受灾与引地变更为同一年看,应与长芦和山东盐场受灾严重直接相关。
明成化十年,在河东巡盐御史王臣的奏请下,明朝廷以淮盐“到者绝少”为由,批准作为淮盐引地的南阳和汝宁二府“宜暂准河东盐越界与淮盐兼卖,待后淮盐日多,仍旧禁止”。再据嘉靖二年(1523)户部的奏议,运往南阳和汝宁二府淮盐数量锐减的原因就是水路不通,“南阳等处虽系两淮行盐地方,缘舟楫不通,淮盐少至,以故令河东盐与淮盐相兼发卖”。而“舟楫不通”多是因为河道失修,或是遭遇枯水期。两淮以水运为主,但其水运受河道淤塞、枯水期等水文变化影响较大,因而不如陆运稳定。水运不畅只是以陆运为主的解盐在与淮盐的引地争夺中逐渐稍占上风的原因之一。事实上,两淮盐场因天灾人祸而导致的减产则是更为重要的原因。如明嘉靖十八年(1539),两淮盐运司因所辖盐场“以水灾”,拨出5万两余盐银赈济“通、泰、淮诸灶丁及修理灶舍、盐具”,同时水灾也造成两淮盐场无盐运往汝宁府,汝宁府则又发生饥荒而无力完销淮课,结果明朝廷批准淮盐和解盐并行汝宁府和开封府所辖的陈州、项城、西华、商水、沈丘四县,“至明嘉靖间,汝宁饥,淮引滞,故借开之五属食淮,并力销引”。但是,汝宁府传统食淮盐,故而待淮盐恢复产量后不久,便于嘉靖二十年(1541)复为淮盐引地,再无变更。南阳府也于嘉靖二十七年(1548)复食淮盐。
至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两淮再遇大水,受灾严重,两淮巡盐御史李廷龙上奏朝廷,“两淮三十场分,灾伤异常”。同年,两淮盐场又开始遭受倭寇之害。倭寇之乱蔓延到淮扬后,两淮盐场成为倭寇进犯淮扬的前线,故而遭到重创,盐业生产被迫中断,盐场生产秩序破坏殆尽,“苏松倭寇掠民舟,入海趋江北岸,薄通泰等城,焚掠各盐场”。总督漕运都御史傅颐记述道:“淮扬之间,倭寇方炽,盐场、运道俱当防护。”在天灾人祸的双重打击下,南阳府的淮盐供给再无法得到保障,因此明朝廷只得允许解盐代为运销,解盐借此侵占引地。至隆庆四年,南阳府成为解盐引地,再无变更。
三、灾害加剧、盐质恶化与引地收缩
与上述其他盐区所受天灾相比,河东盐池也遭遇一些灾害,但是程度不深,影响不大。至明隆万年间,灾害形势开始逆转,河东盐池频繁遭遇严重灾害,尤其是水灾。如明隆庆六年(1572)五月,“河东盐池以雨潦不结”。同年六月明神宗登基继位,此后河东盐场持续遭灾,“自万历元年至九年,……节因水旱,池盐不生”。这造成解池持续大减产,进而导致解盐引地的食盐供应问题突出。这时期河南解盐引地调整的压力倍增。如河南巡盐御史吴达可指出,“查得(万历)十二年以前晒盐克课,二府(开封和彰德)果属困累”。为此,明朝廷采取诸如修复河东旧池、假借花马二池之盐、寻访边境池盐、向中条山风洞诸神灵祈祷等举措予以应对,但效果不佳。
调整河南解盐引地的主张随之而起。如明万历初年,大学士张四维主张,仿效弘治年间邱浚的做法,借拨他处引盐,“如丘文庄所议,解盐不生,将河南汝南等处用解盐引,暂行淮盐;河北、开封等处用解盐引,暂行长芦盐;陕西等处用解盐引暂行灵州盐,令三处解银河东运司充课,待盐生复旧,此亦通变一术也”。但如此大规模缩减河南解盐引地,势必激起河东盐区官商反对,因此明朝廷并未采纳他的建议。又如明万历十一年(1583)工科给事中曲迁乔奏请,“河东解池旱涸,国课有亏,将开、归二府改行长芦,就增长芦引目,以补河东额课”。由此可见,这个时期解盐因灾减产已使朝臣一再认为确有调整引地的必要。
与之同时,芦盐凭借水运优势,发挥质美价廉的竞争优势,“长芦之盐高于河东,且系水运,价亦贱于河东”。这时期的芦盐价格,或为河南诸盐中最低。朱云锦在《河南盐法说》一文中指出,行于河南的河东盐价,“每斤自十九文至三十二文不等”;行于河南的淮北盐价格,“每斤银自三分三厘至四分一二厘不等”;行于河南的长芦盐价,“每斤自二十六文至二十一文”;行于河南的山东盐价,“价均二十七文”。虽然该文成于晚清,但是它也大体上反映了如下事实:明清时期河南地区淮盐最贵,鲁盐与解盐不相伯仲,芦盐最为便宜。故而万历以降,河南解盐与芦盐相比,在价格上并不具有市场竞争力。
但与减产及芦盐竞争力提升相比,解盐质量败坏的影响更为严重,其主要表现是河东盐商为了保障利润,罔顾解盐质量,不惜往食盐中掺杂沙土甚至沙鹻。至明万历十一年八月,河东巡盐御史王国祚指出,“解池旱涸,盐花不生。商人预纳包陪,积至九十余万”。可见,河东盐商困苦已极。在明朝廷的高压下,河东盐商的应对办法是以次充好。“商人因脚价之重,不插和不足以偿本”,结果导致解盐“沙土参半,味苦不佳”。再如万历十二年(1584),吴达可在《奏复开归疏》中也明确指出,明嘉万年间开封、归德二府要求改食芦盐的主要原因就是解盐减产后的盐质恶化。“窃惟开、归二府自成化以来改属河东,并无不便之说。隆庆四年(1570),水决盐池,浇晒克数,插和硝鹻,有司惧于派散,而纷纷之论起矣。”这显示出,明成化以来,解盐在开封府、归德府销售并非不便,只是后来连续遭遇重大水灾,解盐大减产后导致引地供应不足,这才引发不法盐商在食盐中掺杂硝鹻和勾结官府摊派引盐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而万历《襄城县志》的编纂者指出,当时“长芦、淮、潞之盐,惟潞盐最苦,且多沙鹻”。这不仅给百姓买食造成困苦,还有引发盐徒私贩甚至民变的可能。如顺治《宁陵县志》记载,归德府在明成化年间改食解盐后,“人多苦之,一时私贩几酿大患”。对百姓而言,价高问题尚可忍受,但质量低下乃至不可食用则为百姓忍无可忍,其社会影响恶劣,进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
这些问题引起各级官员的关注,他们纷纷向朝廷奏疏此事,表达调整解盐在河南引地的主张。如从明成化年间至万历年间,河南巡按御史衷公、杨公,山东巡抚李公,科臣萧公、礼科给事中苗公、刑科给事中陈公,以及各道御史王公、吴公、黄公、俞公先后奏请,“将开、归盐课分隶山东、长芦”。但是,他们的请求一直未被明朝廷重视,直到河南籍户部尚书宋纁和礼部尚书沈鲤鼎力相助后局面才有所改观。“大司农宋公部复调停,大宗伯沈公从更,其间果遂所请。道里既近,盐复适用,民无私贩之嫌,道无称兵之患,而一时所省盐金岁可三十余万云。”至明万历十六年(1588),朝廷下令归德府食盐引地改隶长芦。
综上,归德府由解改芦的过程虽然漫长,但最终获得了成功。归德府成为芦盐引地一年后,开封府也被划归芦盐,原因也是解盐质量败坏造成的社会影响甚为恶劣。开封府本于明成化年间改食解盐,但百姓不久便深感不堪,因为所食解盐除掺杂沙土外,部分食盐中甚至掺杂有硝碱等有害物质。如康熙《商丘县志》记载当时情形,“其盐价岁费三十余万,而盐味苦恶,商人复杂以硝碱,故民弃之不用”。不法盐商弄虚作假,不仅给当地百姓生活造成很大困扰,还诱发当地发生严重的邻私现象。“邑中旧食河东盐,贾人杂以硝磏不堪用,民乃窃贩海盐营利。”雍正《河南通志》也记载,“盐味苦恶,民买而弃之,私鬻公行,聚众拒官兵”。嘉靖《兰阳县志》的编者对上述邻私现象深表理解和同情:“国朝设运司数处以掌盐法,而吾邑为河东行盐之地,然山川险阻,转运良艰。夫征盐非民之愚,而禁盐乃民之大患也。不曲为多方以便转运,而惟禁两淮、长芦之私贩焉。苛为诛责,岂朝廷运盐之本意哉?”明万历时期,杞县知县苗朝阳深知此害,其在升任礼科侍郎之后,便奏请将杞县改食芦盐,明廷遂于万历十七年(1589)批准杞县改食芦盐。杞县改食芦盐之举,带动了整个开封府改食芦盐。“查开封一府向来亦食觧盐,明季因从民便改食长芦。”至此,归德和开封二府百姓摆脱了长期食用掺杂大量沙土和硝磏食盐的困境。
四、河东盐池地质变化与引地再收缩
万历朝是河南解盐引地长周期变更的关键时期,其直接原因是明清时期河东池盐面积的不断缩减导致的解盐量减质次。河东盐池“地势四面皆高,池居其中,形如釜底,北高南下”。作为构造断限盆地的湖盆,其盆内水体在径流补充、气候等因素影响下,湖水面积会发生周期性的赢缩。明中叶以降河东盐池湖水面积发生明显萎缩,这可从河东盐池禁垣周长的变化推知。“禁垣”是环绕解盐湖面的禁墙,“所以御盗贼而资保障也”。明正德十二年(1517),巡盐御史熊天秀下令让河东盐运司运副修筑解池禁垣,“任以相地之宜,环而步之,得百三十里,为丈计者,盖二万三千焉”。据此可知,当时河东盐池禁垣周长为130里。至明万历初年,河东陕西盐运使李廷观勘察了河东盐池禁垣的周长,“池周一百一十四里,池广五十里,袤七里,四面计之,应得一百一十四里”。可知,在半个多世纪内河东盐池的周长缩小了约16里。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河东巡盐御史苏昌臣亲自测量河东盐池周长,“今环度禁垣周围一万七千四百二十二丈,自昔已然,以五尺为步,折之该三万四千八百四十四步,计九十六里有奇”。可知,在约一个世纪内河东盐池禁垣的周长又缩减了18里。一百七十余年间,河东盐池禁垣周长大幅缩减34里,减少超四分之一,这意味着河东盐池的湖域面积大幅度萎缩,也直接导致河东解盐产量呈现长期下滑的趋势。形成这种趋势的深层原因是河东盐池的地质变化,而造成这种地质变化的原因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
河东盐池地处黄土高原,毗邻黄河,两者发生的地质变动严重影响盐池自然环境。如清初著名思想家顾炎武指出,“河东盐自黄河南徙,重以地震水泄,解池地日高,而河润卑少,多硝苦而罕咸甘,民弗堪食,……盖宇宙洪河至此一变通”。从中可见,黄河南徙和地震灾害等地质变动从根本上改变了河东盐池的地质地形,造成池水日少,进而影响到河东池盐的产量和质量。
除自然因素之外,违背自然规律且不断修筑的人工水利设施也是造成河东盐池地质变化的重要原因。河东盐池“居中天山麓以北,涑水绵其左,黄河绕其右”,容易受到山中水流冲击,“是池也者,客水淆之则盐不生,以故旱则病枯。底深岸高,客水易趋,以故雨又病潦。不枯不潦,则曝水凝面成盐”。为确保河东盐池安全,早在唐朝时期,官府便有意使涑水河决改道,致使五姓湖沦为为河东盐池供水的调节池和滞洪区;明清两朝则在隋朝姚暹渠基础上,不断加固增修河东盐池防洪泄洪体系,“池之大患全在客水,故环池远近各因地筑堰以防之”,力图将河东盐池东南中条山诸水直接泄入黄河,以避免涌入盐池,即“泄客水入黄河,不致浸灭盐池”。这种千百年来以保护盐池为目的的人工水利工程缺乏对盐池地质条件的科学认知,人为地剥离和孤立盐湖与构造成盐的环境,致使地表径流完全被人为阻隔在河东盐池之外,不仅影响了盐湖的径流补充,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扰动了盐湖自身的成盐过程。可以说,“修筑环池堤堰”有短期之效,但失去了长久之利。而且环池筑堰需要定期修浚才能发挥作用,否则很容易造成淤塞现象。如乾隆十年(1745)秋,“涑水及姚暹渠沙土壅,而五姓湖久遏塞”。此外,为了应对客水漫溢,环池堤堰除了被定期疏通之外,还被不断加筑,导致堤堰越筑越高,最终造成盐池枯竭,“池深岸高,内无不竭之源,外无可引之派,雨则病涝,旱则病枯,自乾隆以来客水灌池,黑河淤废,乃创为掘井浇晒之法”。黑河即河东盐根,乃产盐之本,一旦淤废,即意味河东盐池卤水将迅速消失。
河东盐池的地质变化皆因上述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共同作用。盐池的地质变化造成的长期变化不容乐观,明清时期盐池湖面因之逐渐缩减;至清乾隆中叶以后,湖面甚至逐渐干涸,加上水患频仍,盐湖资源开发甚至被迫由湖表卤水转向地下井卤开发。因此,河东盐池遇到的地质变动和长期的环境改造造成的负效应累积,是明隆万以后河东池盐产量锐减,进而引发河南解盐引地不断退缩的深层次原因,水灾的频发则加速了这种趋势。其中典型莫如怀庆府。
怀庆府本为解盐引地,但明万历之后,因解盐量减质次,怀庆府也恳请仿照开、归之例改食芦盐。如清康熙四年(1665),怀庆府民人沈澄等认为,“改食芦盐,商无陆运之苦,民无赔课之累”。至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河南巡抚王日藻以“怀庆食用河东引盐,崎岖辽远,兼池多积水,盐少价贵,引不能销,致官累考成,民患淡食”为由,向清朝廷上书《请改怀属行盐之法疏》,恳请改食芦盐,结果遭到河东盐商的反对,他们认为河东池盐的生产能力已在逐渐恢复中,故没必要改食芦盐。“东商纷纷佥云:今盐花减生,盐多而价可减,计用皮袋盛盐,载之木筏,投入黄河,顺流直抵孟津界属商人认销,……部议,怀庆府民食河东之盐,历年已久,仍应照旧行销;行令臣等严饬地方官令各商将盐斤照依时价发卖,不许高抬价值,苦累小民。”对于这一结果,乾隆《温县志》的编者愤愤不平地指出,“不意河东奸商惟知射利,罔顾民艰,捏称盐花渐多,盐价自减,遂力阻改食长芦之议,部复不准”。
河东池盐很快又歉收,这使反对的理由不攻自破。解池因地质变化导致长期积水减产问题未能得到根本解决,致使改解为芦之议再起。如怀庆知府指出,“今盐池连遭水患,颗粒不生,旧日之商久已倾家逃遁,另报之土商亦复承办艰难……食淡业经一载,束手无策,不知将来盐何以运,引何以销,国课何以出,民病何以除,官员受其参罚而无补盐政之坏,未有如怀郡之甚者矣”。由此可见,受累者遍及上下,如果再不调整引地,改食他盐,则官商民皆受其害。但作为解盐传统引地,怀庆府官员的奏请引起河东盐区的抵制,结果是朝廷迟迟不予回应。面对这种形势,怀庆府百姓为了不再受淡食之苦,被逼叩阍京控。如康熙二十三年(1684)温县的绅衿范瑜等人及康熙二十四年(1685)孟县的里民宋承德等。怀庆知府王肇春为此上达下情,以“怀庆府属向食河东引盐,因引壅课绌,民困亡逃”为由,向河南巡抚王日藻上书恳请将怀庆府属六县改食芦盐一事。于是,河南巡抚王日藻于康熙二十四年再次向清朝廷上书《再请怀属改食芦盐疏》,详陈怀庆府属食池盐之苦,恳请改食芦盐。“向犹望盐花渐生,今则夏□秋霖,池水愈深,游鱼产蛙,即有颗粒之盐,供晋省之支用而虞不足矣。”而且他进一步指出,若继续食用解盐,则怀庆府将会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今贫者束手待毙,富者亦迁徙而就食芦盐地方,黠者不得不暗食私盐,愚者或携带一二斤遂致被获,身家为之立破,种种不堪无日不匍匐省会,环泣盈庭,真绘图难尽。”富人可以迁徙至食用芦盐的地方社会,少数狡猾之人可偷买私盐,但大多数百姓只能或嚎哭上访,或偷食一二斤就身陷囹圄。王日藻的描述令人痛心,因为其反映出解盐质量问题已经开始逼迫富人移民、好人变坏、老实人走投无路,这严重影响了怀庆府的社会稳定。他还指出,改食芦盐不会影响国家的总体盐课收入,而且改食之举有例可援,江西吉安府和湖广衡永宝各府在康熙年间均发生过由食粤盐改为食淮盐之事。对于河东盐商已纳过的盐课,他建议改“令芦商代销扣还”,不使河东盐商利益受损。王日藻的言辞恳切,说理透彻,其改解入芦的具体方案兼顾到裕课、恤商和安民,鉴于此,清廷最终批准了王日藻的奏请。
盐池地质变化对解盐影响十分深远。在此长周期中,解盐引地或会因水旱灾害、交通运输变化,甚至政治博弈等短期因素影响而持续不变,某个时段甚或略有增加,但地质变化带来的解盐持续减产基本决定了明万历之后解盐引地必然逐渐缩减的长期发展趋势。
五、余论
引地是明清国家为实现盐课收入而人为划定的食盐销售区域,也是明清食盐专卖体制的基本制度,但这并不意味着明清国家可以完全忽略市场机制及地方社会食盐传统而任意为之。这在河南四盐引地划分中体现得比较明显,既有市场机制和不同地方社会食盐传统是河南四盐引地初创时的基础。但问题在于引地如何适应盐业市场的供需变化。通过尽可能地将盐业经济产运销各环节纳入国家控制,以此实现盐业市场的供需平衡,进而为国家盐课收入提供保障,这是明清盐政追求的比较理想的状态。事实上,食盐需求相对稳定,但盐业生产受地质、气候等自然条件的变化影响,变动相对较大。无论是地质缓慢的演变,还是极端天气突如其来的巨大破坏,都会或长期或短期、或快或慢,程度不一地影响盐业生产,进而影响引地食盐的供给。此外,不同运输类型对地形地貌及气候条件的依赖程度不同,也会对食盐的供给产生重要影响。但就河南解盐引地而言,单一盐区供给背后的这些变量并不构成引地调整的充足理由,四个盐区供给变量相对变化才是影响引地变迁的基本机制。
但这些自发形成的变化只是催生引地调整的需求,财政属性则决定这种需求能否得到满足、如何满足,其必然牵涉各盐区因财政利益而展开的政治博弈。如怀庆府从解盐改食芦盐的过程充分展现了引地调整背后的政治逻辑。当然,这无疑增加了河南解盐引地变迁的复杂性、曲折性和长期性,调整过程漫长的南阳府、怀庆府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但这也应该是河南引地乃至全国引地变迁的基本机制,因为作为财政单位的引地“深刻地嵌入在国家与社会之中”。同时也应看到,河南解盐引地变迁反映出明清国家引地调整机制的一个重要规律,即在市场需求与财政需要之间角力时,社会稳定程度往往成为国家决定是否调整引地的重要标准。这可以说是传统中国政治民本思想的体现,也体现了明清盐业国家治理中“刚性”体制与“弹性”机制的有机结合。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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